第一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 生产与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企业组织机构图(举例供参考)
二、生产及质量管理机构职责:
1.质量管理部门:对关系产品质量的一切活动和工作进行必要的和有效的监控,在全厂内,对从原料到成品,甚至销售后顾客的投诉等一切行为负责,完成GMP第七十五条规定的九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
2.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制订并实施生产计划,下达生产指令和包装指令,并对生产处方、物料称量、设备及生产场所的清洁、生产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对人员流动及卫生行为、生产秩序、各种文件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工艺技术文件的制订及管理,协助车间解决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检查车间对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做好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3.工程部门:负责提供符合要求并与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所需要的一切条件(如湿度、温度、空气洁净度)、水、电、汽、气等。负责制订各种设备的维修、使用的制度及SOP,培训使用设备的工人,并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
4.销售部门:根据市场的形势,制订产品经营策略,利用各种形式,向用户宣传和推销产品,并做好销售记录。负责把用户对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反映给质量管理部门和生产管理部门解决。做好产品退货和回收工作。
5.供应部门:按照质量管理部门制订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采购 。负责物料和成品进仓、保管、出仓的管理,并协助质管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
6.人事部门:负责根据GMP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组织编制员工培训计划,检查实施、考核 ;……
7.行政部门:负责环境卫生、职工体检、……
第一节 对有关人员的要求
1. 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
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 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本规范实施及产品质量负责。
3. 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要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
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者不得互相兼任。
4. 中药制药企业中,主管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中药专业知识。
5. 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负责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
应具有核医学、核药学专业知识及放射性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
6. 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有相关的专业知识(细菌学、病毒学、
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医学、药学等),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
7.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
实际操作技能。
8.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高致敏性及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
应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9. 从事放射性药品质量检验人员:应经放射性药品检验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
书。
10. 从事放射性药品生产操作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及辐射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岗位
操作证书。
11.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人员:应经相关知识的培训,具备识别药材真伪、优劣
的技能。
十二、从事实验动物管理和饲养的各类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必须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实验动物专业技术人员。
十三、对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应按GMP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十四、从事生物制品制造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员)均应根据其生产的制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进行专业(卫生学、微生物学等)和安全防护培训。
第三节人员培训
1. 培训计划
1.药品生产企业,每年都应制订对员工的培训书面计划,其内容包括:培训日期、名称、内容、课时、培训人数、讲课人、考核形式及负责部门等。
2.培训计划的制订,可以由上而下,也可以下而上编写,然后由企业统一汇总,形成整个企业的完整计划。
1. 培训计划必须由企业主管领导批准,颁发至有关部门实施.
1. 培训计划的实施
1.GMP人员培训的内容是指岗位专业培训、岗位技术培训、GMP培训、SOP培训、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培训、岗前培训(包括安全、上岗证、设备的使用等)和药政方面的培训等等。它不同于一些企业提高学历的学习,如上职大、电大、函大……
2.培训形式:可以多式多样,形式不限,讲求实效。可以采用上课、观看录像、现场讲解、现场实操等,也可以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形式,例如送员工出去参加上级或有关单位举办的专业培训班和GMP培训班,或请外面有关专家到企业来对员工进行培训。上岗前要培训,换岗位也要进行再培训。
3.培训时间:每次培训时间多少,可根据培训内容决定。可长可短,也可以班前班后进行。
4.培训的考核。受培训的员工,经培训后应立即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以是出试题进行笔试。培训内容简单的,可以采用口头考核。有的培训内容可以现场实际操作考核,也可以笔试与实操相结合的考核。
三、培训档案
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应设立员工个人培训档案,记录员工个人每次培训的情况,以便日后对员工的考察。员工个内容可以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岗位或职务、每次培训的日期、名称、内容、课时、培训形式、考核情况及结果、培训部门等。
第二章 厂房与设施
第一节 厂址选择与总图布局
一、厂址选择
新建药厂或易地改造项目均需选择厂址。厂址的选择应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省投资和经营费用的原则。
厂址应设在自然环境和水质较好,大气含尘浓度较低,地形、地物、地貌造成的小气候有利于生产、节能的区域。应远离大量散发粉尘、烟雾、有毒害气体和微生物的区域,如机场、铁路、码头、交通要道等,并在污染源和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且有一定的防护距离。设置有洁净室(区)的洁净厂房与交通主干道间距宜在50米以上。
二、厂区总图布局
1.厂区总图布局应考虑产品工艺特点和防止交叉污染,按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等合理布局,不得互相妨碍。
2.厂区功能设施一定要配套。必须有保证药品生产所需的生产、仓库、科研、办公及水、电、汽、气公用工程等主要功能厂房设施以外,还应配备三废处理池、废渣料与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停车库(棚)、机修、饭堂等辅助设施。辅助设施必须因地制宜,按实际需要配套,缺一都会影响厂区环境卫生,影响生产正常进行。
3.设置有洁净室(区)的厂房与厂外周围环境的相对位置及与厂内其它厂房设施之间的相对位置,适用于远离产生粉尘、烟雾、有毒害气体的污染源,在污染源上风侧,并有一定防护距离的原则。
4.锅炉、三废处理、废渣与垃圾临时堆放场等有严重污染的区域应置于厂区的主导风向下侧,并与厂内其他厂房有合适的安全距离。
5.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厂房应在制剂厂房下风侧。
6.原料药厂房在制剂厂房下风侧。
7.危险品库应设于厂区安全位置,并有降温、防冻、防爆、消防等安全措施。
8.动物房应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选在远离洁净厂房的下风侧,并保持安静、清洁、无不良外界影响的地方。其设计建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厂区应绿化,尽量减少露土面积,宜种植草坪和不长花絮、绒毛的常青灌木,不宜种花,以防花粉污染。
10.厂区道路应选用坚固不起尘材料,如沥青、混凝土。道路应平整、通畅,宜形成环行消防车道。厂区道路应人物分流,以减少尘粒通过人体带入车间。
11.洁净厂房周围不宜设置排水明沟。
第二节 生产厂房与设施
1. 设计原则
药品生产厂房设计必须符合各相关专业的技术法规。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40-90
工业企业爆炸和火灾安全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范 GBJ50058-92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J4-7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J13271-91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GBJ86-8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J73-84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TJ-34-79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4-87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13-86
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 GBJ15-86
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BGJ-9-87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J57-87
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87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998年修订
2. 生产厂房布局
生产厂房包括一般厂房和有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的洁净厂房。一般厂房按一般工业生产条件和工艺要求,洁净厂房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生产厂房布局是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空调净化、给排水、各种设施及各规范、规章要求的综合设计结果。体现着设计的规范性、技术性、先进性、经济性和合理性,是GMP硬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产厂房的布局原则:
1.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面积和空间,以便于布置设备、放置物料和生产人员的操作活动。
2.生产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顺序,紧凑、合理布局,以利物料迅速传递,便于生产操作、管理和最大限度地防止差错,防止交叉污染。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防碍。
3.制剂生产车间除应具有生产的各工序用室外,还应配套足够面积的生产辅助用室:应有原辅料暂存室(区),称量室,备料室,中间产品、内包材料等各自的暂存室(区),工器具与周转容器的洗涤、干燥、存放室,清洁用具的洗涤、干燥、存放室,工作服的洗涤、整理、保管室,并按需配置制水间,空调净化机房,车间检验室等。
在设计各物料存放室时,其面积宜以当班或当天的存放量为限。车间内不应设仓库,大量贮存物料。各生产操作室的面积以满足生产操作、安置必要的生产设备为宜,不宜大量堆放各种物料,作贮存室使用。
4.设置人员和物料各自进入洁净区的、有净化用室和设施的通道。对极易造成污染的物料(如部分原辅料、生产中废弃物等),必要时可设置专用出入口。
5.人员净化用室包括雨具存放室、换鞋室、存外衣室、盥洗室、更换洁净工作服室、气闸室(或空气吹淋室)。净化用室的面积应根据工作人员数量合理确定。净化用室要求与生产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相适应。
6.生活用室包括厕所、淋浴室、休息室可根据需要设置,宜设在洁净区外,不得对洁净区产生不良影响。
7.生产操作区、储存区只允许设置必要的工艺设备、设施,不得作人流、物流通道。
8.电梯不宜设在洁净区内。如确实需要时,电梯前及机房应设置确保洁净区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设施,人员和物料使用的电梯宜分开。
9.生产青霉素等高效致敏性药品必须使用独立的厂房与设施。
10.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必须与其它药品生产区域严格分开。
11.避孕药品的生产厂房应与其它药品生产厂房分开。
12.生产用菌毒种与非生产用菌毒种、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强毒与弱毒、死毒与活毒、脱毒前与脱毒后的制品和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人血液制品、预防制品等的加工或灌装不得同时在同一生产厂房内进行,其贮存要严格分开。不同种类的活疫苗的处理及灌装应彼此分开。
13.中药制剂的生产操作区应与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以及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或处理等生产操作区应严格分开。
14.质量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的检验、中药标本、留样观察以及其它各种实验室应与药品生产区分开。生物检定、微生物限度检定和放射性同位素检定要分室进行。
15.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并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
16.卡介苗生产厂房和结核菌素生产厂房必须与其它制品生产厂房严格分开。
17.聚合酶链反应试剂(PCR)的生产和检定必须有各自独立的建筑物。防止扩增时形成的气溶胶造成交叉污染。
18.以人血、人血浆或动物脏器、组织为原料生产的制品应与其它生物制品的生产严格分开。
19.使用密闭系统生物发酵罐生产的制品可以在同一区域同时生产,如单克隆抗体和重组DNA(脱氧核糖核酸)产品。
20.各种灭活疫苗(包括重组DNA产品)、类霉素及细胞提取物,在其灭活或消毒后可以与其他无菌制品交替使用同一灌装间。但在一种制品分装后,必须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和定期作效果验证。
21.操作有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应在专门的区域内进行。
22.用于生物制品生产的动物室、质量检定动物室必须与制品生产区各自分开。
23.生产放射性药品的厂房应符合国家关于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含不同核素的放射药品生产区必须严格分开。放射性工作区应与非放射性工作区有应与非放射性工作区有效隔离。应在污染源周围划出防护监测区并定期监测。
24.重复使用的放射性物质包装容器应有专用的去污处理场所。
三、厂房设施
1. 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2.车间入口处宜设置雨具存放处。洁净室(区)与洁净室(区)之间必须设置缓冲设施,人物流走向合理。
⑴人员净化系统
人员从一般区进入洁净区必须先经人员净化系统,按相应的净化程序净化,以防止污染。
人员净化系统及设施要按照相应的净化程序设计、设置。人员净化程序分两种:
1. 非无菌产品、可灭菌产品生产区人员净化程序:
不可灭菌产品生产区人员净化程序:
图2-2
注:虚线框内的设施可根据需要设置。
净化室中外衣和洁净工作服应分室放置。存衣柜按设计人数每人一柜。
洁净区入口处设置气闸室(缓冲室)或喷淋室。气闸室(缓冲室)的出入门应有防止同时打开的设施。
洁净室工作人员超过五人时,应在空气喷淋室一侧设旁通门。
⑵物料净化系统、设施及程序
①非无菌药品生产用物料从一般区进入洁净区,必须经物净系统(包括外包装清洁处理室和传递窗)在外包装清洁处理室对其外包装进行净化处理后,经有出入门联锁的气闸室或传递窗(柜)进入洁净区。其净化程序图:
②不可灭菌药品生产用物料从一般区进入10,000级洁净区,必须经物净系统---包括外包装清洁与消毒处理室、传递窗(柜)、消毒与缓冲室,在外包装清洁处理室对其外包装进行净化处理、消毒后,经出入门联锁的传递窗(柜)到缓冲室再次消毒外包装,然后进入备料室待用。其净化程序图:
③非无菌药品生产,物料从300,000级或100,000级洁净区,到一般生产区,必须经
出入门联锁的气闸室或传递窗(柜)传出去。其净化传递程序图:
图2-5
④不可灭菌药品生产用物料从10,000级洁净区到一般生产区,必须经缓冲室、传递窗(柜)传出去。其净化传递程序图:
药品生产的物净系统宜采用带有联锁设施的气闸室或传递窗(柜)。若采用气闸室,气闸室的出入门要联锁,防止同时开启。气闸室不得作人行通道。
3. 3.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及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
施。
4.生物制品的生产应注意厂房与设施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或成品的潜在污染。
5.操作放射核素工作场所的地面、工作台应使用便于去污的材料。
6.中药制剂的非创伤面外用药制剂及其它特殊的中药制剂生产厂房门窗应能密闭,必要时有良好的除湿、排风、除尘、降温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参照洁净室(区)管理。
用于直接入药的净药材和干膏的配料、粉碎、混合、过筛等的厂房应能密闭,有的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参照净室(区)管理。
7.洁净厂房的内装修
⑴厂房的内修在设计和施工时应考虑便于清洁。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脱落、防霉、防静电、避免眩光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⑵洁净室(区)的门、窗造型要简单、平整、不易积尘、易于清洗,门框不留门槛;外墙上的窗宜与内墙面平整,窗台呈斜角或不留窗台,且为双层固定窗以减少能量损失。
⑶洁净室的门、窗、隔断等装修材料不得使用木制品。
⑷若采用轻质吊顶做技术夹层,必要时夹层内应设置检修走道。需要在技术夹层内更换过滤器的,技术夹层的墙面与天棚需刷涂料饰面。
⑸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密封。
⑹水、电、气、汽的主管线宜接在技术夹层内。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⑺合理考虑设备安装就位的起吊、进场路线,门、窗留孔应容许设备通过,必要时把间隔墙设计成局部可拆的轻质墙。
⑻洁净室装修材料选用参照表2-1
洁净室装修材料选用参照表 表2-1
项 目 | 材 料 举 例 |
吊 顶 | 夹层彩钢板、塑料贴面板、泰柏板、聚脂类表面涂料、防霉涂料、油漆、乳胶漆 |
墙 面 | 夹层彩钢板、铝合金板、塑料钢板材、泰柏板、聚脂类涂料(仿瓷涂料)、油漆、防霉涂料、乳胶漆 |
隔 断 | 砖、夹层彩钢板、玻璃板、铝合金型材、铝合金板、泰柏板 |
地 面 | 水磨石(间隔用铜条)、环氧脂类材料、半硬质橡胶、可塑胶贴面板。 |
8.电气照明
⑴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宜为300勒克斯,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洁净室一般照明的,均匀度不应小于0.7。
⑵洁净区照明灯具应易清洁、更换、不变形、不易破碎,宜选择便于在顶棚下更换的由非玻璃材料制成的吸顶灯具。光源宜采用发热量少,发光效率高、光线柔和,接近自然光的荧光灯。荧光灯的发光效率为白炽灯的3~4倍。
防爆区域照明灯具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防尘、防潮要求的区域应配置防尘、防潮灯具。
灯具与天棚接缝处应密封,灯具开关应设在操作室外。
⑶事故应急照明设施。
①设置带自充电电池的应急灯(平时由正常电源持续充电,事故时,蓄电池电源自动接通),布置在疏通通道安全出口的标志箱内。
②设置专用事故照明电源,接至专用应急照明灯。专用应急照明灯布置在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标志箱内。
③设置备用电源接至所有照明设施,断电时备用电源自动接通。
④洁净区内各类电气装置应可靠接地。
⑤洁净区的电气配线采用在技术夹层内以电缆桥架或托架及电缆槽组合的方式接至用电设备。洁净室的电线应暗装,进入室内的管线口应用硅胶之类严格密封。电源插座宜采用嵌入式。
⑥洁净室内应设报警装置。当发生火灾危险时,能发生报警信号,同时切断电源。
9.给排水
⑴基本要求
1. 洁净区内的给排水干道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技术夹道内或地下埋没。
2. 洁净区内应少敷设管道,引入洁净室内的支管宜暗装。
3. 洁净区内的管道外表面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④给、排水支管穿越洁净室顶棚、墙壁和楼板处应设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必须有可靠的密封设计。
⑵给水
①厂区内的给水系统设计,应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分别设置直流、循环或重复利用的给水系统。
1. 管材可选用铝塑复合式管或优质镀锌管。管道配件应采用与管道相应的材料。
⑶排水
①生产厂房的排水系统设计,应根据生产的废水性质、浓度、水量等特点来确定;根据排水不同情况、不同条件确定对排水综合利用或作废水处理。
②洁净区内的排水设备以及与重力回水管道相连的设备,必须在其排出口以下部位设水封设置。
2. 排水竖管不宜穿越洁净室。如必须通过时,竖管上下不得设置检查口。
④洁净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空气洁净级别为100级的洁净室内不应设置地漏,10,000级、100,000级,300,000洁净室内应少设置地漏。洁净室内的地漏应采用净地漏,地漏的内表面应光洁、不易结垢,有密封盖,开启方便和便于消毒处理,能防止废水、废气倒灌。地漏应选用不易腐蚀,不易磨损的材质。
⑤生产厂房内应采用不易积存污物,易清洁的卫生器具、管材、管架及其附件。
⒑制剂一般生产厂房地面 、墙壁、天棚等内表面应平整,易于清洁,不易脱落,无霉迹,应对加工生产不造成污染。
⑴仓储
①仓储区应有足够的空间,分区(库)存放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外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不合格品、退回产品。
不合格品区、退回产品均有有效隔离措施和明显的识别标志。
②仓储区应设有收料区、外包装清洁处理区、发料(货)区。收料区、发料(货)区均不应露天。
③仓储区应设有空气洁净度级别与生产要求一致的取样室或取样车,或其它能有效防止在取样时造成物料污染或交叉污染的设施。
3. 仓储区要保持清洁和干燥。具有照明、通风、温度和湿度监测、控制的设施.
4. 仓库应设有防虫、防鼠及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应设有防火、防盗、防水淹的措施。
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包括毒性药材)、放射性药品、放射性核素、标准放射源、易爆和其它危险品的验收、储存、保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菌毒种的验收、储存、保管、使用、销毁应执行国家有关医学微生物菌种保管的规定。
⑦仓库还应标有标签、印有与标签内容相同药品包装物和使用说明书的专库(柜)和危险品库、特殊管理药品库等;还应根据需要设有阴凉库、冷库;中成药生产企业还应设有净料库;贵细药材库等。
⑧生产用种子批和细胞库,应在规定储存条件下,专库存放。
⑨仓库应设置地台板或货架。
⑵中心化验室应设置有标化室、化验室、仪器室、微生物限度检定室、留样观察,中药企业还应设有中药标本室。
⑶生物检定室和微生物限度检定室应有准备间、培养室、缓冲室、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等。
⑷留样观察室宜保持干燥、避光,并按规定条件储存。应有足够的留样柜,并设有温、湿度计。
⑸各类实验室应与药品生产区分开。
第三章 净化空调与通风
1. 空气处理的目的及处理系统的功能
一、洁净室(区)空气处理的目的
随着制药工业的发展,对药品生产的工艺环境的洁净度、温度、湿度、空气排放、防止交叉污染、操作人员的保持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各自特殊的要求。药品,特别是静脉注射的药物,必须确保不受微生物的污染,悬浮在空气中的微生物大都依附在尘埃粒子表面,进入洁净室的空气,若不除尘控制微生物粒子,药品的质量就难以保证。药品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各种粉尘,必须除去,以防止药物交叉污染和污染大气环境。药品生产中产生的有害、高温、高湿气体也需要及时排除,以保证生产人员的健康,保证生产不受影响,保证产品质量。调节、控制空气至合适的温度和湿度不仅是为生产人员提供舒适的生产劳动环境,而且也是药品生产质量保证的需要。某些药品,尤其是吸湿性强的水溶片、泡腾片、分散片、颗粒剂和某些无菌粉针剂、冻干剂对湿度十分敏感。
二、药品生产对洁净技术的要求
1.防止生产过程中药物粉尘造成不同药物相互污染(即交叉污染)和防止污染环境;
2.防止空气中粉尘、微生物粒子污染药物;
3.符合GMP对药品生产洁净厂房的规定。
因此药品生产洁净厂房的空气处理系统即净化空调系统必须具备通(排)风、除尘、调节温度和湿度的功能。
三、洁净室(区)有害物质的来源
1.粉尘来源
粉尘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洁净室内的粉尘除来自外界之外,生产中固体物料的机械粉碎、研磨、粉状物料的混合、筛粉、收集、包装、运输、物质的燃烧等都会产生粉末状微粒子。机械运动产生的气流,受热设备表面产生的热空气上升、操作人员和固体物料在空间运动等都带动着周围空气运动,运动着的空气流带动粉末状的微粒子扩散,从静态变成悬浮于空气中的粉尘。有报导,一般的洁净室内,人是最大的污染源,约占80%。主要是人体把外界的尘粒入,人体本身散发大量的皮屑、衣服也带进尘粒。
2.有害蒸汽和气体来源
药品生产中使用的原辅料、溶剂如氯仿、苯、乙醚、酒精、氯化氢等,具有一定的毒性,由于空气的流动,造成在室内扩散。铝塑包装工序在塑料膜成型、压合中也释放出异味有毒气体。
3.余热和余湿的来源
加热设备、热物料等散发出的热量以及煎煮、洗涤等散发的蒸汽是车间余热、余湿的主要来源,影响室内空气的温度和湿度。人体亦散发热量和水汽。外界通过外墙、门窗和隔断等护围结构向洁净室(区)传递热量。
第二节 洁净室(区)的净化设施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的第十五条规定: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净化,并根据生产工艺划分空气洁净度级别。第十七条规定: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药品生产一般规模较大,其洁净厂房的空气净化,多采用集中式空调系统,也有采用单系统的和多系统的。选用回风式集中空调系统既可达到洁净度要求,又可以节约能源。净化设施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药品生产与产品质量,影响生产成本,必须认真对待。
1. 药品生产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的及其适用范围
1.药品生产洁净室(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分四级:100级、10,000级、100,000级和300,000级。见表3-1。
2.药品生产洁净室(区)内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必须满足生产工艺要求。见表3-2。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表 表3-1
洁净度级别 | 尘粒最大允许数/立方米 | 微生物最大允许数 | ||
0.5μm | ≥5μm | 浮游菌/立方米 | 沉降菌/皿 | |
100级 | 3,500 | 0 | 5 | 1 |
10,000级 | 350,000 | 2,000 | 100 | 3 |
100,000级 | 3,500,000 | 20,000 | 500 | 10 |
300,000级 | 10,500,000 | 60,000 | -- | 15 |
药品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表 表3-2
空气洁净级别 | 适用的药品生产工序 |
100级或10,000级背景下局部100级 | 大容量注射剂(≥50毫升)的灌封。 非最终灭菌的无菌药品生产灌装前不需要除菌滤过的药液配制;注射剂的灌封、分装、压塞;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后的暴露环境。 无菌原料药的精制、干燥、包装生产的暴露环境。 生物制品灌装前不经除菌过滤的制品其配制、合并、灌封、冻干、加塞、添加稳定剂、佐剂、灭活剂等。 |
续表:
10,000级 | 最终灭菌的无菌药品生产:注射剂的稀配、滤过;小容量注射剂的灌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最终处理。 非最终灭菌无菌药品生产灌装前需除菌滤过的药液配制。 生物制品灌装前需经除菌过滤的制品其配制、合并、精制、添加灭活剂、稳定剂、佐剂、除菌过滤、超滤等;体外免疫诊断试剂的阳性血清的分装、抗原-抗体分装。 供角膜创伤或手术用滴眼剂的配制和灌装。 |
100,000级 | 最终灭菌药品注射剂浓配或采用密闭系统的稀配。 非最终灭菌无菌药品的轧盖,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后一次精洗的最低要求。 非最终灭菌口服液体药品的暴露工序。 深部组织创伤外用药品、眼用药品的暴露工作。 除直肠用药外的腔道用药的暴露工序。 生物制品:原料血浆的合并、非低温提取、分装前的巴氏消毒、轧盖及制品最终容器的精洗等;口服制剂其发酵培养密闭系统环境(暴露部分需无菌操作);酶联免疫吸附试剂的包装、配液、分装、干燥;胶体金试剂、聚合酶连反应试剂(PCR)、纸片法试剂等体外免疫试剂;深部组织创伤用制品和大面积体表创面用制品的配制、灌装。 |
300,000级 | 非无菌药品: 最终灭菌口服液体药品的暴露工序; 口服固体药品的暴露工序; 表皮外用药品的暴露工序; 直肠用药的暴露工序; 非无菌原料药的精制、干燥、包装生产暴露环境不低于300,000级; 放射免疫分析药盒各组分的制备; |
非无菌药品生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后处理的暴露工序洁净度级别应与其药品生产环境相同。 放射性药品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同无菌药品、非无菌药品和原料药中的规定。 |
二、净化空调工程
1.大气尘粒
3. 自然界空气中含有大量灰尘,对洁净室(区)的生产很不利,为了达到洁净室(区)对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要求,必须对空气进行净化处理。
空气的含尘量用含尘浓度计标,含尘浓度有三种表示方法:
⑴质量浓度――单位体积空气中含有的灰尘质量(kg/m3)。
⑵计数浓度――单位体积空气中含有的灰尘颗粒数(粒/m3或粒/L)。
⑶粒径颗粒浓度――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的某一粒径范围内的灰尘颗粒数(粒/m3或粒/L)。
一般洁净室的洁净度采用计数浓度。药品生产洁净室(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是按粒径颗粒浓度划分。
大自然空气含尘量跟地区环境、气候、气象等因素有关,并随着这些因素变化而变化,一般只按典型地区确定大致的大气含尘量。大气含尘量见表3-3。
大气含尘数量表 表3-3
地 点 | 浮游尘粒数量≥0.5μm(粒/L) |
农 村 | (0.3~1.0) ? 105 |
城 市 | (1.2~2.0) ? 105 |
工业中心 | (2.5~3.0) ? 105 |
大气尘的粒径分布情况见表3-4,按实测分布规律,在各地基本相同。大气尘中小于或等于1.0μm的尘粒所占比例达98%。(按粒数计);
大气尘粒径分布表 表3-4
尘粒粒径(μm) | 比例%(按粒数计) |
30~10 10~5 5~3 3~1 1~0.5 <0.5 | 1. 05 2. 0.17 3. 0.25 4. 0.07 5. 6.78 6. 91.68 |
2.空气过滤器
过滤器是实现空气净化的主要手段,是洁净空调的主要设备之一。
⑴空气过滤器的过滤机理
空气过滤器滤尘机理分类主要有三种:
①静电过滤器滤尘原理 使含尘空气流经放电电场,至使尘粒带电,被阴极吸住除去,而将空气净化。
②干式纤维过滤器滤尘机理 过滤器筛滤比滤材孔径大的尘粒,使空气净化。
③粘性填料,滤料过滤器滤尘机理 含尘空气流沿填料(滤料)空隙的曲折通道运动,尘粒在惯性力作用下,偏离气流方向,碰到粘性油粒上被粘住,而使空气净化。
⑵过滤器分类及其性能
空气过滤器一般按其过滤效率的高低分为初(粗)效、中效、亚高效、高效和超高效(0.1μm)。
过滤器的性能指标有:效率、阻力、容尘量以及风速和滤速。
1. 过滤器的过滤效率是指在额定风量下,过滤器进、出口空气含尘浓度之差与过滤器进
口空气含尘浓度之比的百分数。
式中:C1、C2分别为过滤器进、出口处空气含尘浓度。
②过滤器阻力 过滤器未粘尘时,通过定额风量的阻力为初阻力。粘尘后阻力随粘尘量增加而增大。需更换时的阻力为终阻力。终阻力通常定为初阻力的两倍。
③过滤器容尘量 在通以定额风量,过滤器的阻力到达终阻力时,过滤器容纳的尘粒量为该过滤器的容尘量。
④过滤器的面速和滤速 面速是指过滤器迎风面通过气流的速度;滤速是指滤料面积上气流通过的速度。
某过滤器的额定风量即为该过滤器的面速。
⑶空气过滤器性能参数、滤料及用途
见表3-5
⑷空气过滤器形式
初效空气过滤器:主要有平板式、袋式、自动卷绕式、油浸式等。自动卷绕式空气过滤器是以无纺布卷材为滤材,以过滤器前后压差为传感信号而进行自动、连续更换滤料的一种初效、中效空气过滤器,特别适用于大风量进风系统。
中效空气过滤器的形式最常见的有平板式、袋式、自动卷绕式、分隔板式、静电式等。
亚高效空气过滤器的形式常见的有分隔板式、管式、袋式三种。
高效空气过滤器的形式按结构分有隔板和无隔板高效空气过滤器两类。
超高效空气过滤的形式与高效空气过滤器基本相同,但加工处理要求更严格一些。
过滤器性能参数、滤料用途表 表3-5
类别 | 捕集的尘粒(粒径μm) | 计数效率(%)(对粒径为0.3μm的尘粒) | 阻力(Pa) | 使用的滤材 | 用 途 |
初效 过滤器 | ≥10及异物 | <20(对≥10μm大尘为70) | ≤30 | 涤纶无纺布(毡)、丙纶无纺布(毡)、粗孔泡沫塑料、中孔泡沫塑料、金属丝网(浸油) | 作高一级以上过滤前的预过滤 |
中效 过滤器 | ≥1 | 20~90 | ≤100 | 涤纶无纺布(毡)、丙纶无纺布(毡)、中孔泡沫塑料、细孔泡沫塑料以及中效纤维滤纸 | 用在初效过滤器后面,提高净化效率;用在高效过滤器前面,延长高效过滤器寿命。 |
亚高效过滤器 | <1 | 90~99.9 | ≤150 | 过氯纤维滤布,聚丙烯纤维滤、玻璃纤维滤纸、棉短纤维滤纸 | 用于空气洁净度级别在100,000级或低于100,000级的洁净室;用于自净器洁净屏等。 |
高效 过滤器 | 0.3~1 | ≥99.91 | ≤250 | 超细玻璃纤维滤纸,超细过氯乙烯纤维滤纸 | 用于一般洁净厂房和局部净化设备的最后一级过滤―终端过滤。 |
超高效过滤器 | ≥0.1 | ≥99.999(对粒径为0.1μm尘粒) | ~250 | 0.1μm超高效玻璃纤维滤纸 | 0.1μm层流罩,0.1μm洁净工作台的终端过滤,主要用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洁净室的进风终端过滤。 |
注:市场上还出现高效过滤器,其性能介乎中效过滤器与亚高效过滤器之间。
3.净化空调系统
净化空调系统是在空气调节系统中加入空气净化设施而成。
⑴药品生产对净化空调系统的技术要求:
1. 对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进行过滤除尘处理,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
2. 调节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温度、相对湿度。
3. 在满足生产工艺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循环回风,调节新风比例,合理节省能源,确保
并排除洁净室(区)内在生产中发生的余热、余湿和少量的尘粒。
⑵净化空调系统的分类
①按送风方式分类有集中式、半集中式和分散式三种净化空调系统。
a.集中式净化空调系统由空气初、中效过滤器与热湿处理设备(风机、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组成空调箱(空调机),置于空调机房,并用管道与空调室进风口的静压箱及箱内的高效过滤器连接组成的系统。
此种系统的冷源可以由冷冻站或在空调机房安装制冷机提供。热源由锅炉房或热交换站,或在空调机内设电加热器提供。
现在大型的空调器是由专业化工厂分段制作,到现场组装的。(见图3-1)
图3-1 装配式净化空调箱(机)组装图例
b.半集中式空调系统,除有集中的空调机房处理部分空气外,还有分散在被调节房间的空气处理设备,对其室内空气进行就地处理,或对来自集中处理设备的空气再进行补充处理,如诱导器系统、风机盘管系统、局部层流等。
c.分散式空调又称局部空调系统。是指将空气处理设备分散在各个被调节的房间内的系统。空调房间使用各自的空调机组。空调机组把空气处理设备、风机以及冷热源都集中在一个箱体内,接上电源,即可对房间进行空调, 不用单独的空调房和送风管,很紧凑,省地方。
空调使用的空气来源分类有:直流式、封闭式、回风式三种,见图3-2。
a.直流式 系统使用的空气全部来自室外,经洁净处理的空气在洁净室(区)收余热、余湿、尘粒、毒害气体后,全部排出室外。在排出过程中处理到符合排放标准。
b.封闭式 系统使用室内再循环的空气。这种系统最节能,但缺乏新鲜空气,适用于只需保持空气温、湿度,无需人操作或甚少人进入的房间、库房。
c.回风式 系统使用的空气一部分是新风,一部分是室内回风。
制药工业生产规模一般比较大,洁净厂房面积也较大,较多选用集中空调。循环回风有利于达到洁净度要求,又节省能源,所以设计成回风式的集中空调系统,并有一次回风和二次回风的;见图3-3、图3-4和3-5。
100级洁净室能耗较大,为节约能源,如果工艺允许,通常设法缩小100级范围,能满足100级的工艺要求即可,设计成10,000级背景下局部100级。如无菌粉针剂、冻干剂、大输液的分(灌)装、无菌原料药的精、烘、包等生产常采用10,000级背景下局部100级层流保护的净化空调系统。
产生大量粉尘,有毒害粉尘,有毒害的气、汽和大量湿、热气体的洁净室,一般采用集中送风,局部排风或全排风系统。当然,排放要处理到符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1 2 3
图3-2 1.直流式系统 2.封闭式系统 3.回风式系统
图3-3 一次回风示意图 图3-4 二次回风系统示意图
图3-5 净化空调系统空气处理基本流程图
1-初效过滤器;2-湿、热处理室;3-送风机;
4-中效过滤器;5-高效过滤器;6-回风过滤器
图3-6 单风机集中式净化空调系统图
1-初效过滤器;2-湿、热处理器;3-正常运行风机;
4-值班风机; 5-中效过滤器; 6-高效过滤器
图3-7 设置值班风机的集中式净化空调系统图
1-初效过滤器;2-湿、热处理室;3-送风机;
4-中效过滤器;5-高效过滤器; 6-回风风机
图3-8 双风机集中式净化空调系统图
1-室内洁净工作台; 2-室外层流罩或装配式洁净小室;
3-小型空调器与高效过滤器送风口; 4-套间内净化空调器;
图3-9 分散式净化空调系统图
4.净化空调系统的划分
药品生产的现代化洁净厂房,往往是规模大,面积大,单剂型或多剂型同时生产的大厂房,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防止不同操作间之间相互污染和节约能源,集中式净化空调系统不宜太大,宜采用多个净化空调系统。见图3-6、图3-7、图3-8、图3-9。
⑴以主生产区域、辅助性区域划分;
⑵以不同剂型区域划分;
⑶以防火、防爆、产生巨毒有害物质区域划分;
⑷以不同洁净度级别区域划分;
⑸以运行班次和使用时间不同的区域划分;
⑹特殊药物的空气净化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三节 气流组织
所谓气流组织就是为了在药品生产洁净室内达到特定的空气的洁净级别,以限制和减少尘粒对药物、直接接触芗的包装材料、设备、容器、用具的污染而采用的空气流动状态和分布状态。
1. 气流组织形式:
洁净的空气组织形式按气流流动状态有乱流和层流。层流又分垂直层流和水平层流。因而洁净室有乱流洁净室、垂直层流洁净室和水平层流洁净室。
气流组织是合理地组织进入洁净室的洁净气流流动,使室内空气的温度、湿度、速度和洁净度能满足工艺和人们的舒适感的需要。气流组织合理与否关系着空调效果与能耗。
送风口的型式、位置,回风口位置及洁净室的形状为影响气流组织效果的诸多因素中的重要因素。
气流组织送风、回风的形式常用的有:上送下回、上送上回、侧送侧回。(见图3-10)
上侧送、下侧回 上送下回 上送下回
图3-10 气流组织示意图
1. 乱流洁净室
这种洁净,从送风口经散流器进入室内的洁净空气气流迅速向四周扩散,与室内空气混合,稀释室内污染的空气,并与之进行热交换,混合后的气流带着室内的尘粒,在正压作用下,从下侧回风口排走。室内气流因扩散、混合作用而非常杂乱,有涡流,故有乱流洁净室之称(见图3-11);乱流洁净室自净能力较低,只能达到较低的空气洁净度级别,通常在1,000级至300,000级范围,换气次数一般在10/次时至100次/时,其一次投资与运行费用均较低。
图3-11 乱流洁净室示意图
乱流洁净的气流组织:
⑴孔板顶送 有全孔板顶送与局部孔顶送之分。
全孔板顶送风速小,气流分布均匀,可达到1,000级洁净度。
局部孔板顶送与全孔板比,风速较大,在墙侧有涡流并部分沿侧墙向上翻卷,经顶棚到中间,随洁净气流向下流,混入和污染洁净气流。其洁净度可达10,000级。
⑵流线型散流器顶送 此种气流组织方式适用于4米以上的高大厂房。
⑶高效过滤器风口顶送 高效过滤器布置在送风口,一般带扩散板,可获得1,000级到10,000级洁净度,是一种常用的气流组织形式。
⑷侧送 一般采用侧送,同侧下侧回。此种形式适用于层高较低的厂房,多用于旧厂房改造。侧送室内涡流多,洁净度只能达到10,000级,但工程造价低。
各种乱流气流组织示意图见图3-12。
1.全孔板顶送下侧回 2.散流器上送下回 3.高效过滤器
风口顶送下回
图3-12 乱流气流组织示意图
2.层流洁净室 层流洁净室的进风面布满高效过滤器,整个送风面是一个大送风口,送风气流经静压箱和高效过滤器的均压均流作用,从送风口到回风口气流流线彼此平行,充满全室断面,以均速向前推进,就像个大活塞,把室内原污染空气排入回风口,从而达到净化室内空气的目的。由于气流的流线始终是平行的,无涡流,因此层流亦称平行流洁净室。根据气流组织形成分垂直层流洁净室和水平层流洁净室。
⑴垂直层流洁净室
垂直层流洁净顶棚布满高效过滤器,地面布满格棚地板。空气自上而下,呈垂直层流状态流经工作区,吸收携带工作区散发的尘粒、余热、余湿,经格棚地板进入回风静压箱。
实际上垂直层流室由于过滤器安装骨架和布置灯具要占去部分顶棚面积,所以顶棚高效过滤器的布满率不是百分之百的,但应≥60%,灯具的宽,相邻两个过滤器之间,过滤器与墙壁之间的间距不能太宽,以缩
小因间距形成的倒三角涡流区,以免影响工作区层流的形成。倒三角涡流延伸距离,据报导为高效过滤器之间距的5~6倍左右,为高效过滤器与墙壁之间距的10倍左右。
垂直层流层以合适的气流流速控制多方位污染和满足适当的自净时间。流速过快,则通风系统扩大,运行费用提高,经济上不合算。流速过慢,达不到控制污染的目的,或自净时间过长,满足不了工艺技术条件的要求。我国《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73-84)第5.3.4.条规定100级垂直层流洁净内断面风速V≮0.25米/秒。
全顶棚送风,两侧墙下部回风的垂直层流洁净室亦常被采用。它省却了昂贵的格棚地板和下夹层,降低了层高,解决了振动,给人一种安全感。
垂直层流洁净室图见图3-13,双垂直层流洁净室见图3-14。
图3-13 全顶棚送风下侧风 图3-14 双垂直层流洁净室图
垂直层流洁净室图
3. 气流组织表
气 流 组 织 表
表3-6
空气洁净度 | 100级 | 10,000级 | 100,000级 | 大于100,000级(300,000级) | ||
气流组织型式 | 气流流型 | 垂直单向流 | 水平单向流 | 非单向流 | 非单向流 | 非单向流 |
主 要 送 风 方 式 | 1.顶送(高效器占顶棚面≥60%) 2.侧面高效过滤器,顶棚设阻尼层送风。 | 1.侧送(送风墙满布过滤器) 2.侧送(高效空气过滤器占送风墙面积≥40%) | 1.顶送 2.上侧墙送风 | 1.顶送 2.上侧墙送风 | 1.顶送 2.上侧墙送风 | |
主 要 回 风 方 式 | 1.相对两侧墙下部均布回风口 2.格栅地面回风 | 1.回风墙满布回风口 2.回风墙局部布置回风口 | 1.单侧墙下部布置回风口 2.垂直回风。不宜集中走廊回风 | 1.单侧墙下部布置回风口 2.垂直回风 3.顶布布置回风口(有粉尘和有害物质的洁净室除外)。 不宜集中走廊回风 | 1.单侧墙下部布置回风口 2.垂直回风 3.顶部布置回风口(有粉尘和有害物质的洁净室除外)。 不宜集中走廊回风 | |
送风量 | 气流流经室内断面风速(m/s) | 不小于0.25 | 不小于0.35 | |||
换气次数(次/h) | 不小于25 | 不小于15 | 不小于12次 | |||
进风口风速 (m/s) | 孔板孔口3~5 | 1.3~5;2.侧送风口:1)贴附射流2~5;2)非贴附射流同侧墙下部回风1.5~2.5;对侧墙下部回风1.0~1.5 | 侧送风口 1)贴附射流2~5;2)非贴附射流同侧墙下部回风1.5~2.5;对侧墙下部回风1.0~2.5 | 同100,000级 | ||
回风口风速 (m/s) | 不大于2 | 不大于1.5 | 1.洁净室内回风不大于2;2.走廊内回风不大于4 | 同10,000级 | 同100,000级 | |
水平层流洁净室
水平层流洁净侧面送风墙面布满高效过滤器,对面的回风墙布满中效过滤器(或与回风格棚组合)。气流通过高效过滤器达到洁净,并沿水平方向以层流状态匀速流过工作区,带走工作区散发的尘粒、余热、余湿,经回风墙进入回风静压箱。
水平气流必须克服尘粒的重力沉降现象,为此水平层流,室内断面风速不得小于0.35米/秒,高效过滤器占送风墙面积≥40%。
水平层流洁净室图见图3-15。
图3-15 水平层流洁净室图
二、送风量与换气次数
送风量计算:
100级垂直层流洁净室送风量=洁净室断面面积 0.25m/s。
100级水平层流洁净室送风量=洁净室断面面积 0.35m/s
乱流(非单向流)洁净室送风量=洁净室容积 换气次数。
我国《医药洁净厂房设计规范》规定,10,000级洁净室换气次数n≥25次/h,100,000级洁净室换气次数n≥15次/h,300,000级洁净室换气次数n≥12次/h,并且要求换气次数的规定应根据热平衡及风量平衡计算加以验证。
热平衡与风量平衡的计算风《空气调节设计手册》。
4. 新风流量的确定
洁净内应保证供给一定量的新风,其数值应取下列风量中的最大值。1.乱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10%,平行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2%;2.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的新风量;3.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风量不少于40m3。
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规定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大于5Pa,洁净区与室外的静压差大于10Pa。
洁净室内的空气在正压的作用下,通过门窗、壁板等围护结构缝隙无组织地不断地往外渗漏,要保证室内一定的正压值不至下降,就得补充渗漏空气等值的新风。
在正压值作用下,围护结构单位长度缝隙的渗透风量称为正风量。正压风量可用缝隙法或换气次数法确定。设计时可按围护结构单位长度缝隙的正压风量表(表3-7)或洁净室正压值与房间换气次数关系表(表3-8)计算。
护围结构单位长度缝隙的正压风量表 表3-7
门窗形式
压差(Pa) | 非密闭门 | 密闭门 | 单层固定密闭钢窗 | 单层开启式密闭钢窗 | 传递窗 | 壁 板 |
4.90 | 17 | 4 | 0.7 | 3.5 | 2.0 | 0.3 |
洁净室正压值与房间换气次数关系表 表3-8
室内正压值 (Pa) | 有外窗、气密性较差的洁净室(次/h) | 有外窗、气密性较好的洁净室(次/h) | 无外窗、土建式洁净室(次/h) |
4.90 | 0.9 | 0.7 | 0.6 |
9.81 | 1.5 | 1.2 | 1.0 |
五、洁净室正压的调控
洁净室为防止外界空气渗入造成污染,必须保持一定的正压,并通过调节送风量大于回风量和排风量的总和来实现。药品生产的洁净室的正压值,在《规范》中有具体规定。但在系统的运行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因过滤器积尘阻力增加,门与传递窗开、关,工艺排风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原先调定的正压值是会变的。为维护室内的规定的正压值就需采用有效调控措施。常用措施有:
1.回风口装空气阻尼层(材料有泡沫塑料、尼龙布等)或活动篦板;
2.在洁净室下风侧墙上安装余压阀;
3. 3.安装压差式电动风量调节阀。
6. 洁净空调系统的噪声控制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规定,洁净室内的噪声级应符合下列要求:动态测试时,室内噪声级不应超过70dBA;空态测试时,乱流洁净室不宜大于60dBA;层流洁净室不大于65dBA。
降低净化空调系统噪声的常用措施:
1. 通风机是空调系统的主要噪声源,应选用低速后倾式叶片低噪声的离心式通风机;
2. 风管内风速不宜过大,根据洁净内噪声级的要求风管内风速宜按下列规定选用:
总风管为6~8m/s
无送、回风口的支风管为6~8m/s
有送、回风口的支风管为3~6m/s
送回风口的风速也应加以限制,以控制风口噪声。见气流组织表3-6
3.通风机、水泵等应安装在弹性减振基础上。它们的进出口应设软性接头,进出口管应避免急剧转折。
系统中的噪声在空气输送过程中还会自然衷减,在自然衰减后仍不能满足消声要求时须考虑在管道上加装消声器。
七、净化空调系统中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洁净室内产生粉尘量大和有毒害气体的设备应设局部排风和防尘装置,还应采取相对负压措施。
2.排风系统要有防倒灌措施。如安置中效过滤器;单向阀等。
3. 3.下列情况净化空调系统如经处理仍不能避免产生交叉污染时,则不应利用回风。
1. 固体物粉碎、称量、配料、混合、制粒、压片、包衣、分装等工序。
2. 使用有机溶媒的工序。
4.初效过滤器不宜选用浸油式过滤器。
3. 5.洁净度100,000级及高于100,000级的空气净化处理系统,应采用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器。对于100,000级也可用亚高效空气过滤器代替高效过滤器。300,000级洁净度的空气净化系统应采用初效、中效、高中效(或亚高效)过滤器过滤。
6.高效、亚高效、高中效空气过滤器宜设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末端,洁净室的送风口上。
7.洁净室送风口与连接体的接缝要密封。
4. 8.有静压差要求的洁净室应设有差压装置。
八、有特殊要求的净化空调系统
1.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品必须使用独立的厂房与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分装室应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远离其它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它药品生产区域严格分开。
2.避孕药品的生产应装有独立的专用的空气净化系统;生产性激素类避孕药品的空气净化系统的气体排放应经净化处理。
3.生产激素类、抗肿瘤类化学药品应避免与其他药品使用同一空调净化系统;不可避免时,应采用有效的防护、清洁措施和必要的验证。
4.放射性药品生产区排出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排气中应避免含有放射性微粒,符合国家关于辐身防护的要求与规定。
5.强毒微生物及芽胞菌制品的区域与相邻区域应保持相对负压,并有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
6.有菌(毒)操作区与无菌(毒)操作区应有各自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来自病原体操作区的空气不得再循环,来自危险度为二类以上病原体的空气应通过除菌过滤器排放,滤器的性能应定期检查。
7.操作放射性碘及其它挥发性放射性核素使用的通风橱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九、中药前处理厂房的通风设施
1. 中药材筛选、切片、粉碎等生产操作的厂房应安装捕、吸尘等设施及排风设施。
2. 中药材的蒸、炒、炙、锻等炮制操作应有良好的通风、除烟、除尘、降湿等设施。
3.药材、中药饮片的提取、浓缩等厂房应有良好的排风及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等设施。
4. 洁净室的施工程序
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进度安排应与其他专业工种制订明确的施工协作计划,按程序施工,互相配合。施工主要程序:
洁净室施工主要程序
洁净室的具体施工及验收见本章附录。
3-附一
摘录《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1-90)有关规定
1. 一般规定
第3.1.1条 净化空调系统时一般要求和风管、部件的具体制作验评方法,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4和《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的有关规定。
第3.1.2条 净化空调系统的施工安装应根据“洁净室主要施工程序”(见P48)制订协作进度计划,严格按计划进行。
2. 风管及其部件的制作
第3.2.1条 风管和部件的板材应按设计要求选用,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冷轧钢板或优质镀锌钢板。
2. 风管不得有横向拼接缝,尽量减少纵向拼接缝。矩形风管底边宽度等于或小
于800mm时,其底边不得有纵向拼接缝。
3. 风管板材的拼接采用单咬口;圆形风管的闭合缝采用单咬口,弯管的横向缝
采用立咬口;矩形风管转角咬口、联合咬口或按扣式咬口。上述咬口缝处都必须涂密封胶或贴密封胶带。
4. 风管内表面必须平整光滑,不得在风管内设加固框及加固筋。
5. 风管应按设计要求刷涂料。当设计无要求时,可按表第3.2.5要求刷涂。刷
涂前必须除去钢板表面油污和铁锈,干燥后再刷涂。涂层应无漏涂、起泡、露底现象。
风管刷涂涂料的要求 表第3.2.5条
风管材料 | 系统部位 | 涂 料 类 别 | 刷涂遍数 |
冷轧钢板 | 全部 | 内表面:醇酸类底漆 醇酸类磁漆 | 2 2 |
外表面:有保温:铁红底漆 无保温:铁红底漆 磁漆或调和漆 | 2 1 2 | ||
镀锌钢板 | 回风管,高效过滤器前送风管 | 内表面:一般不刷涂 当镀锌钢板表面有明显氧化层, 有针孔、麻点、起皮和镀层脱落 等缺陷时,按下要求刷涂: 按下列要求刷涂: 磷化底漆 锌黄醇酸类底漆 面漆(磁漆或调和漆等) |
1 2 2 |
高效过滤 器后送风管 | 外表面:不刷涂 | ||
内表面:磷化底漆 锌黄醇酸类底漆 面漆(磁漆或调和漆等) | 1 2 2 | ||
外表面:不刷涂 |
第3.2.6.条 加工镀锌钢板风管应避免损坏镀锌层,损坏处(如咬口、折边、铆接处等)
应刷涂优质涂料两遍。
第3.2.7条 柔性短管应选用柔性好、表面光滑、不产尘、不透气和不产生静电的材制
做(如光面人造革、软橡胶板等),光面向里。接缝应严密不漏风,其长度一般取150~250mm。安装完毕后不得有开裂或扭曲现象。
8. 金属风管与法兰连接时,风管翻边应平整并紧贴法兰,宽度不应小于7 mm,翻边处裂缝和孔洞应涂密封胶。
9. 法兰螺钉和铆钉孔间距不应大于100mm。矩形法兰四角应设螺钉孔。螺钉、螺母、垫\\片铆钉应镀锌。不得选用空心铆钉。
10. 中效过滤器后的送风管法兰铆钉缝处应涂密封胶,或采取其他密封措施。涂密封胶应清除表面尘土和油污。
11. 风管、静压箱和部件必须保持清洁。制作完毕用无腐蚀性清洗液将内表面油膜和污物清洗干净,干燥后经检查达到要求即用塑料薄膜及胶带封口,清洗后立即安装的可不封口。
12. 净化空调系统管径大于500mm的风管应设清扫孔及风量、风压测定孔,过滤器前设测尘、测压孔,孔口安装时应除去尘土和油污,安装后必须将孔口封闭。
13. 风管及其部件不得在没有做好墙壁、地面、门窗的房间内制作和存放,制作场所应常清扫并保持清洁。
2. 系统安装
第3.3.1条 法兰密封垫应选用弹性好、不透气、不产尘的材料,严禁采用乳胶海绵、泡沫塑料、厚纸板、石棉绳、铅油、麻丝以及油毡纸等含开孔孔隙和易产尘的材料。密封垫厚度根据材料弹性大小决定,一般为4~6mm。一对法兰的密封规格、性能及厚度应相同。严禁在密封垫上刷涂涂料。
2. 法兰密封垫应尽量减少接头。接头采用阶梯形或企口形,并涂密封胶,如图
3.3.2所示。密封垫应擦拭干净后,涂胶粘牢在法兰上,不得有隆起或虚脱现象。法兰均匀压紧后,密封垫内侧应与风管内壁相平。
图3.3.2 法兰密封垫接头
3. 风管上成对法兰的拧紧力矩要大小一致,安装后不应有松紧不匀的现象。
4. 经清洗干净包装密封的风管及其部件,安装前不得拆卸。安装时拆开端口封膜后,随即连接好接头;如安装中间停顿,应将端口重新封好。
5. 风阀、消声器等部件安装时必须清除内表面的油污和尘土。
6. 风阀的轴和阀连接处缝隙应有密封措施,阀的各部分(包括外框、活动件、固定件及连接螺钉、螺帽、垫片等)表面应做镀铬、镀锌或喷塑处埋,叶片及密封件表面应平整、光滑,叶片开启角度应有明显标志。
7.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安装之后,在保温之前进行漏风检查。当设计对漏风检查和评定标准有具体要求时,应按要求进行。无具体要求时,应根据洁净度级别的高低按表3.3.7的规定进行。具体检查试验方法见附录三。
漏风检查方法和评定标准 表3.3.7
洁净度 | 风 管 部 位 | 检查方法 | 漏风指标 |
任意级别 低于1000级 1000级到底于100级 等于或高于100级 | 送、回风支管 送、回风管 送、回风总管和支干管 送、回风总管和支干管 | 漏光法 漏光法 漏光法 漏光法 | 无漏光 无漏光 2% 1% |
8. 擦拭净化空调系统内表面应采用不易掉纤维的材料。
9. 保温层外表面应平整、密封、无胀裂和松弛现象。洁净室内的风管有保温要
求时,保温层外应做金属保护壳。保护壳的外表面应光滑不积尘,便于擦拭,接缝必须密封。
保温施工时不得在风管壁上开孔和上螺钉,不得破坏系统的密闭性。
风阀和清扫孔的保温措施不应妨碍阀和门的开启。
3.3.10条 高效过滤器送风口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前应清洗干净。需在洁净室内安装和更换高效过滤器的送风口,风口翻边和吊顶板之间的应加密封垫。在技术夹层安装和更换高效过滤器的风口,安装前应配合土建施工预埋短管,短管和吊顶板之间如有裂缝必须封堵好。详风图3.3.10。风口表面涂层破损的不得安装。风口安装完毕应随即和风管边接好,开口端用塑料薄膜和胶带密封。
最 少 培 养 皿 数
洁净度级别 | 所需F 90培养皿数(以沉降0.5h计) |
高于100级 100级 1000级 10000级 100000级 | 44 14 5 2 2 |
七、室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检测
1.室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测定之前,净化空调系统应已连续运行至少24h。对有恒温要求的场所,根据对温度和相对湿度活动范围的要求,测定宜连续进行8~ 48h,每次测定间隔不大于30min。
2.根据温度和相对湿度波动范围,应选择相应的具有足够精度的仪表进行测定。
1. 室内测点一般布置在以下各处:
1. 送、回风口处;
2. 恒温工作区内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如沿着工艺设备周围布置或等距离布置);
3. 室中心(没有恒温要求的系统,温、湿度只测此一点);
4. 每感元件处。
所有测点宜在同一高度,离地面0.8m,也可根据恒温区的大小,分别布置在离地不同
高度的几个平面上。测点距外墙表面应大于0.5m。
1. 测点数按附表6.4确定。
温、湿度测点数 附表6.4
波动范围 | 室面积 50m2 | 每增加20? 50m2 |
? 0.5? ? 2℃ 5? ? 10%RH | 5 | 增加3? 5 |
? ? 0.5? ℃ ? 5? %RH | 点间距不应大于2m,点数不应少于5个 | |
八、室内噪声的检测
1. 测噪声仪器为带倍频程分析仪的声级计。一般只测A声级的数值,必要时测倍频程
声压级。
2. 测点位置:宜按附图6-1的5点设置,面积在15m2以下者,可用室中心点,测点高
度距地面1.1m。
九、照度的检测
1. 室内照度可用便携式照度计测定。
2. 室内照度必须在室温已趋稳定、光源光输出趋于稳定(新安的日光灯必须已有100h、
白炽灯已有10h的使用期;旧日光灯必须已点燃15min,旧白炽灯已点燃5min)后进行。
1. 洁净室照度只测定除特殊局部照明之外的一般照明。
2. 测点平面离地面0.8m,按1? 2m间距布置,测点距墙面1m(小面积房间为0.5m)。
十、室内微振的检测
1. 用能满足检测精度要求的振动分析计测定。
2. 测点选在室中心地面和认为有必要测定振动的位置的地面上,以及各壁板(装配式
洁净室则为每一独立壁板)表面的中心处。
3. 应分别测出室内全部净化空调设备正常运转和停止运转两种情况下X、Y、Z即长轴、
横轴和垂直轴三个方向的振辐值,特别注意测定同转动设备的转速相的频率下的振幅。
十一、表面导静电生能的检测
1. 地面、墙面的工作台面等表面导静电性能应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高阻计检测。
2. 在表面上选定的代表区域的两点间检测,可选用附图6-2的测试装置。
附图6-2 表面导静电性能测试装置
(1)表面电阻;(2)泄漏电阻
1-高阻计;2-试件;3-铜圆柱形电极,m;4-湿渍纸
1=900mm:d=60mm:m=2Kg
十二、室内气流流型的检测
1.测点布置:
垂直单向流(层流)洁净室选择纵、横剖面各一个,以及距地面高度0.8m、1.5m的
水平各一个;水平单向流(层流)洁净室选择纵剖面和工作区高度水平面各一个,以及距送、回风墙面0.5m和房间中心处等3个横剖面,所有面上的测点间距均为0.2? 1m。
乱流洁净室选择通过代表性送风口中心的纵、横剖面和工作区高度的水平面各1个,剖面上测点间距为0.2m? 0.5m,水平面上测点间距为0.5? 1m。两个风口之间的中线上应有测点。
2.测定方法:用发烟器或悬挂单丝线的方法逐点观察和记录气流流向,并在有测点布置的剖面图上标出流向。
十三、流线平等性检测
1. 用单丝线观察送风平面的气流流向,一般每台过滤器对应一个观察点。
2. 用量角器测定气流流向偏离规定方向的角度,注意壁免人的干扰。
十四、自净时间的检测
1. 本项测定必须在洁净室停止运行相当时间,室内含尘浓度已接近大气尘浓度时进行。
如果要求很快测定,则可当时发烟。
2.如果以大气尘浓度为基准,测先测出洁净室内浓度,立即开机运行,定时读数直到浓度达到最低限度为止,这一段时间即为自净时间。如果以人工(如发巴兰香烟)为基准,则将发烟器放在离地面1.8m以上的室中心发烟1? 2min即停止,待1min后,在工作区平面的中心点测定含尘浓度,然后开机,方法同上。
3.由测得的开机前原始浓度或发烟停止后1min的污染浓度(N0),室内达到稳定时的浓度(N),和实际换气次数(n)查附图6-3得到计算自净时间,再和实测自净时间进行对比。
附图6-3 乱流洁净室自净时间图
NO-污染浓度,粒/L;N-稳定时的浓度浓度浓度,粒/L;
N-实际换气次数,次/h;t-自净时间,min;
第四章 设 备
在洁净厂房中,药品生产使用的设备,有直接接触药物的,也有不接触药物的,但都在洁净环境下运行,它们必然对些环境和药品生产质量、效率产生直接的,至关重要影响。
第一节 设备设计与选型
设备设计及选型应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1. 设备内表面平整光滑无死角及砂眼、易清洗、消毒或灭菌。外表面光洁;易清洗。
二、凡与药物直接接触的设备部位应采用不与药物反应、不释放微粒、不吸附药物、消毒或灭菌后不变形、不变质的材料制作。
凡与药物直接接触的容器、工具、器具应表面整洁,易清洗消毒,不易产生脱落物,不得使用竹、木、藤等材料。
3. 设备所用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4. 生产中发尘量大的设备如粉碎、过筛、混合、制粒、干燥、压片;包衣等设备,应设计或选用自身除尘能力强,密封性好的设备,必要时局部加设防尘、捕尘装置设施。
五、与药物直接接触、与内包装容器接触的压缩空气和洗瓶、分装、过滤用的压缩空气均应以除油、除水;过滤等净化处理。
灌装中填充的惰性气体应经净化。
流化态制粒、干燥、气流输送、起模、泛丸、包衣等工艺设备所用空气均应净化,尾气应除尘后排空,出风口应有防止空气倒灌装置。
六、用于制剂生产的配料罐、混合槽、灭菌设备及其他机械和用于原料精制、干燥、包装的设备,其容量尽可能与批量相适应,以尽可能减少批次、换批号、清场、清洗设备等。
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使用的设备、设施或生产中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八、用于加工处理活生物体的生产设备应便于清洁和去除污染,能耐受熏蒸消毒。
九、灭菌柜宜采用双扉式,并具有对温度、压力、蒸汽自动监控、记录的装置,其容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十、禁止使用含有石棉的过滤器材及易脱落纤维的过滤器材。过滤器材质不得吸附药液中的组分或向溶液释放异物而影响药品质量。
十一、设备设计或选用应考虑其性能能满足生产工艺的有关要求。
十二、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有明显的合格标志。
十三、选用设备宜从实用、先进、经济和方便维修保养、清洁等方面综合考虑,切忌偏面追求先进和大而全,以至加大投资与维护费用的负担。现在许多国产的制剂设备,其先进性可与进口设备媲美,但价格比进口设备便宜得多。进口设备维修,若要另买零配件,因路途远,手续麻烦,很费时日,且价格昂贵。在选用进口设备时,确需全面权衡。
第二节 设备安装与使用
一、10,000级洁净室(区)使用的传输设备不得穿越较低级别区域。非无菌药品生产使用的传输设备穿越不同洁净室(区)时,应有防止污染措施。
二、与药液接触的管路及其配件应采用优质耐腐蚀材质,管路的安装应尽量减少连接处,密封垫宜采用硅橡胶,聚氟乙烯等材料,管道应方便清洗和消毒。
三、设备、管道的保温层表面 必须平整、光滑、不得有颗粒性物质脱落,不得用石棉材料,宜选用泡沫塑料、珍珠岩制品等,外加不生锈金属外壳保护。
四、传动机械的安装应加避震、消声装置。动态测试时,洁净室内噪声不得超过70Db。 五、当设备安装在跨越不同洁净等级的房间或墙面时,除考虑固定外,还应采取密封的隔断装置,以保证达到不同等级的洁净要求。
六、制剂洁净室内尽量采用无基础,必须设置设备基础的,可采用可移动式表面光洁的水磨石基础块,不影响楼面的光洁和易清洁。
七、跟土建配合,合理考虑设备起吊,进场的运输路线,门窗留孔要容纳进场设备通过,必要时把间隔墙设计成可拆卸的轻质墙。
八、设备安装应按工艺流程顺序排布,以方便操作,防止遗漏出差错。
九、设备配管及安装要方便操作及操作安全。设备、管道上监测指示的仪器、仪表的安装,要方便观察、使用。
十、溶媒管道的垂直“U”形管底部需加排空管、阀。使用溶媒的设备、管道应有排除静电等防爆设施。
十一、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十二、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标志。
十三、原料药生产宜使用设备;密闭的设备、管道可以安置在室外。使用敞口设备或打开设备操作时,应有避免污染措施。
十四、原料药生产中难以清洁的特定类型的设备可专用于特定的中间产品、原料药的生产或储存。
十五、使用密闭系统生物发酵罐生产的制品可以在同一区域同时生产,如单克隆抗体和重组DNA(脱氧核糖酸)产品。
十六、各种灭活疫苗(包括重组DNA产品)、类毒素及细胞提取物,在其灭活或消毒后可以与其他无菌制品交替使用同一灌装间和灌装、冻干设施。但在一种制品分装后,必须进行有效的清洁和消毒,清洁消毒效果应定期验证。
十七、生产生物制品的管道系统、阀门和通气过滤器应便于清洁和灭菌,封闭性容器(如发酵罐)应用蒸汽灭菌。
十八、放射性药品生产区出口处应设置放射性剂量检测设备。
十九、运输放射性药品或核素的空容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剂量检测并有记录。
二十、即时标记放射性药品应配备专用运输工具。
二十一、凡生产、加工、包装下列特殊药品的设备必须专用:
1. 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品;
2. b -内酰胺结构类药品;
3. 避孕药品;
4. 激素类、抗肿瘤类化学药品应避免与其他药品使用同一设备。不可避免时,应采用有
效的防护措施和必要的验证;
5.放射性药品的生产、包装和储存应使用专用的、安全的设备,符合国家关于辐射防护的要求与规定;
6.生物制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某些特定活生物体阶段,要求设备专用,并在隔离或封闭系统内进行;
7.卡介苗和结核菌素
8.芽胞菌操作直至灭活过程完成之前必须使用专用设备。炭疽杆菌、内毒梭状芽胞杆菌和破伤风梭状芽胞杆菌制品须在相应专用设施内生产。
9.以人血、人血浆或动物脏器、组织为原料生产的制品。
第三节 设备管理
从设备选型、采购(或设计、加工)、调试、验证、运行使用、检修、维护、保养、调拨,到鉴定、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称为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和付诸实施的措施,以确保设备完好,符合生产、工艺卫生要求、以最佳状态运行,顺利生产出安全、有效的药品。
设备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一、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部门,并负责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和组织实施。
二、所有设备、仪器、仪表 、衡器必须登记造册。固定资产设备必须建立台账、卡片。主要设备要逐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1.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能力、生产厂家;
2. 设备图纸、说明书、易损件备品清单等技术资料、装箱单、拆箱单。
3. 安装位置、施工图;
4. 检修、维护、保养的内容、周期和记录、
5. 改进记录;
6. 验证记录;
7. 事故记录。
三、对所有管线,特别是隐蔽工程,应绘制动力系统图。所有管道应根据管道内物料涂统一色标和物料流向标志。
四、制订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包括维修保养职责、检查内容、保养方法、计划记录等)与具体实施计划。
定期检查是为及时发现设备将要发生故障和隐患。维修、保养是根据检查的极时消除设备的故障、隐患,做到无滴漏跑冒,适时添加或更换转动部件的润滑剂,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五、对设备、仪器的使用,应制订标准操作程序(SOP)及安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可上岗操作,要做好设备运行记录、交换班记录。
六、进入100级、10000级洁净区内维护设备的有关人员应穿着该洁净区规定的服装,使用已经消毒无菌的工具和设备。
七、制订设备清洗规程。明确洗涤方法和洗涤周期;明确关键设备的清洗验证方法;记录并保存清洗过程及清洗后检查的有关数据。无菌设备的清洗,尤其是直接接触药品的部位和部件必须保证无菌,并标明灭菌日期,必要时进行微生学的验证。经灭菌的设备应在三天内使用;同一设备连续加工同一无菌产品,换批时要清洗灭菌,同一设备连续加工同一非无菌产品,除换批的常规卫生处理外,应定期按清洗规程全面清洗一次;可移动的设备宜移至清洗区清洗。需清洗的设备应设清洗状态标志。
八、制订计量管理制度。对生产、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容器、衡器等制订校验程序及规定,订出定期校验计划,贴校验合格证,做好校验记录并保存。
九、关键设备如液体无菌过滤器、空气过滤系统、灭菌设备、蒸镏器等,应经验证合格方可使用。验证应有记录并保存。
十、生产过程中应避免使用易碎;易脱屑、易长霉器具;使用筛网时应有防止因筛网断裂而造成污染的措施。
十一、生产用模具的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发放及报废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设专人、专柜保管。
十二、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常用的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十三、建立设备购置的开箱验收规程。
十四、建立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十五、建立设备调拨、报废管理制度。
十六、建立设备安装、调试与验收规程。
第五章 灭 菌
灭菌是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所有致病和非致病的微生物全部杀灭。灭菌法是指杀灭或除去所有微生物的繁殖体和芽孢或孢子的技术。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的种类不同、则灭菌的方法不同,灭菌效果也不同。细菌的芽孢具有较强的抗热能力,因此灭菌效果,常以杀灭芽孢为准。消毒是指杀灭物体上的微生物的繁殖体,不能保证杀死芽孢或孢子。灭菌与消毒在药品生产过程中是极为重要的,它是药品生产过程中一项重要的操作,也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灭菌涉及到厂房、设备、容器、洁具、工作服装、原辅材料、成品、包装材料、仪器等等的灭菌。无菌药品特别是注射液、供角膜创伤或手术用滴眼剂等无菌制剂是直接进入人体血液循环系统而产生疗效的药品,所以对其质量有特殊要求,它必须符合药典无菌检查的要求,为此,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消除微生物的污染,杀灭药品中的微生物,这就是灭菌要达到的目的。
灭菌的方法基本上分为二大类:物理方法(干热灭菌、湿热灭菌、射线灭菌、滤过灭菌)和化学方法(气体灭菌、药液灭菌)。下面将分别介绍几种常用的灭菌方法。
第一节 干热灭菌法及其设备
1. 干热灭菌
干热可用于能耐受较高温度,却不宜被蒸汽穿透,或者易被湿热破坏的物品的灭菌。同时干热也是制药工业中用于除热原的方法之一。由于在相同的温度下,干热对微生物的杀灭效果远低于饱和蒸汽,故干热灭菌需要较高的温度或较长的灭菌时间。评价干热法灭菌的相对能力时,一般可采用相似于F0值的致死率单位和生物指示剂。F0值与湿热灭菌系统验证中使用的F0值是将时间与湿度条件的改变折算成170℃时的相当时间,同时设定Z值为20℃即FH值。BP1993年版规定,仅以灭菌为最终日的干热灭菌系统,必须保证其最小的FH值大于170℃60min。对于采用干热存活概率法灭菌的系统,验证结果应能证明其灭菌过程保证对耐热微生物的杀灭效果达到认可的低存活概率,一般未被杀灭的概率为10-6,即灭菌物品经过灭菌后残存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性为百万分之一。对于采用干热过度杀灭法灭菌系统的验证结果,应证明其灭菌过程保证对干热呈高度耐受性的微生物产生大于12个log的递减,取得低于10-12的微生物存活概率,即灭菌物品经过灭菌后残存的微生物污染可能性低于百万分之一,同时在做过度杀灭法灭菌过程验证时不需要做常规的带菌量的估价。
2. 干热灭菌的主要设备
3. 干热灭菌的主要设备有干热灭菌柜、隧道灭菌系统。干热灭菌设备一般由下列几
个重要部分组成:
1. 加热器―――它是干热灭菌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对灭菌效果的好坏影响极大。加热器故障是造成干热灭菌设备灭菌效果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主要表现为升温速度下降;影响热分布;产生尘埃物质。而造成加热器故障的原因,主要是加热器的长期使用或通过加热器的空气质量较差所致。所以一般应在灭菌器的加热系统配置电流监测器,以及时发现其故障。
2. 高效过滤器―――在干热灭菌设备中,进风应通过高效过滤器;除去内部空气循环系统中产生的尘埃物质需要高效过滤器;防止排风倒流的污染也可装高效过滤器。所以高效过滤器必须满足干热灭菌工艺用风量的要求,并能承受相应的风压。
3. 缓冲板、风阀、气流调节器或空气档板―――缓冲板或空气档板用于控制干热灭菌器的空气流量,多安装于进风或排风风管或加热器附近,用于正压控制的气流调节器可以安装排风系统中的防止倒流风污染的高效过滤器附近,通过控制排风量控制正压,也可以用气流调节器控制进风和排风风量以保持正压。一般情况下,干热灭菌器腔室内的压力略高于其相临的非无菌区而略低于其相临的无菌区。
4. 风机―――对干热灭菌器中的气流循环影响很大,风机的风量应该可以测量,并可
调整,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将此项要求增加到其设备标准中,因为风机风量的测量指示值,可以为设备使用过程中检查风机状态提供依据。
5.传送带(仅适用于连续法)―――传送带的速度,在连续传送干热灭菌系统中是十分重要的灭菌效果影响因素。目前大多数干热连续法灭菌系统中已设有传送带速度控制器,但较少有速度记录装置。由于传送带速度决定了物料经过灭菌器时所接受的热量,所以其速度记录是证明灭菌器在控制状态下运行的基本资料之一,生产工艺中亦有必要保存每次灭菌过程的传送速度的记录。同时干热灭菌器的SOP,也应明确规定各种灭菌过程传送带的运行速度范围,此运行速度范围应是经过验证确定的。
6.运行连锁控制系统―――干热灭菌器中连锁控制系统设有:门连锁控制系统;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控制、停止传送带运行的连锁控制装置等,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出现温度低于设计要求时防止灭菌物品在低于灭菌温度的情况下通过灭菌器。
7. 温度控制器及记录仪―――在干热灭菌系统中,温度探测、传感、控制、记录系统
是整个灭菌过程控制的基础,其控制系统必须能保证灭菌器腔室内灭菌温度可以保持在设定的灭菌温度范围内,其记录系统必须将温度探测、传感系统的温度读数准确无误地记录清楚。
2. 湿热灭菌法及其设备
1. 湿热灭菌法
是在饱和蒸汽或沸水或流通蒸汽中进行灭菌的方法。由于蒸汽潜热大,穿透力强,容易使蛋白质变性或凝固,所以灭菌效率比干热灭菌法高。这是注射剂生产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灭菌方法,它具有灭菌可靠,操作方便,易于控制和经济等优点。
影响湿热灭菌的因素有:
1. 细菌的种类与数量:不同细菌,同一细菌的不同发育阶段对热的抵抗力有所不同。
细菌数越少,灭菌时间越短。
2. 药物性质与灭菌时间:一般来说,灭菌温度越高灭菌时间越短。但考虑到药物的稳
定性,应在达到有效灭菌的前题下可适当降低灭菌温度或缩短灭菌时间。
3. 蒸汽的性质:蒸汽有饱和蒸汽,湿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饱和蒸汽热含量较高,热穿透力较大,因此灭菌效力高。湿饱和蒸汽带有水分,热含量较低,穿透力差,灭菌效力较低。过热蒸汽温度高于饱和蒸汽,但穿透力差,灭菌效率低。
4. 介质的性质:制剂中含有营养物质,如糖类、蛋白质等,增强细菌的抗热性。细菌的生存能力也受介质PH值的影响。一般中性环境耐热性最大,碱性次之,酸性不利于细菌发育。
1. 湿热灭菌法的主要设备
湿热灭菌法的主要设备是灭菌釜,灭菌釜种类很多,性能差异也很大,但其基本结构大
同小异,所用的材质为坚固的合金。现在国内很多企业使用的方型高压灭菌釜,能密闭耐压,有排气口、安全阀、压力和温度指示装置。带有夹套的灭菌柜备有带轨道的格车,分为若干格。灭菌柜顶部装有压力表二只,一只指示蒸汽夹套内的压力,另一只指示柜室内的压力,两压力表中间为温度计。灭菌柜的上方还应安装排气阀,以便开始通入加热蒸汽时排除不凝性气体。近年来,一些制药企业已经开始采用具有抽真空能力及F0控制的蒸汽灭菌釜,目前国内使用的进口灭菌釜主要有二种:一种以蒸汽为灭菌介质的旋转式灭菌釜,如奥地利的HDRR009.20/IS,另一种以过热水作介质的喷淋式灭菌釜,如意大利FEDEGARI公司的FOW5-500。进口灭菌釜的主要优点是批次量较大,温度控制系统准确度及精密较好,产品灭菌过程中受热比较均匀。
国产快速冷却灭菌釜工作原理如下:
灭菌釜的基本灭菌程序为:
第三节 其他灭菌方法及消毒方法
一、辐射灭菌法
以放射性同位素,(60CO或137CS)放射的g 射线杀菌的方法。射线可使有机化合物的分子直接发生电离,产生破坏正常代射的自由基,导致微生物体内的大分子化合物分解。辐射灭菌的特点是不升高灭产品的温度,穿透性强,适合于不耐热药物的灭菌,医疗器械、高分子材料、包装材料等的灭菌。灭菌剂量一般用2.5×104GY(弋瑞)。此法已为《英国药典》(1998),《日本药局方》十三版所收载。我国有些企业亦用60CO对某些中药和医疗器械进行灭菌。辐射灭菌,设备费用高,对某此药品可能产生药效降低,产生毒性物质或发热物质,使用辐射灭菌还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
二、紫外线灭菌法
是指用紫外线照射杀灭微生物方法。一般用于灭菌的紫外线波长是200~ 300nm,灭菌力最强的波长是253.7nm。紫外线作用于核酸蛋白促使其变性,同时空气受紫外线照射后产生微量臭氧,从而起共同杀菌作用。紫外线进行直线传播,可被不同的表面反射,穿透力微弱,但较易穿透清洁空气及纯净的水。因此本法适用于照射物体表面之灭菌、无菌室的空气及水的灭菌;不适用于药液的灭菌、固体物质深部的灭菌;普通玻璃可吸收紫外线,因此装于玻璃容器中的药物不能用此法灭菌。紫外线对人体照射过久,会发生结膜炎,红斑及皮肤烧灼等现象,故一般在人入室前开启紫外线灯1~ 2小时,关闭后人才进入洁净室,如果必须在人进去后仍要开紫外线灭菌,则人的皮肤及眼睛应有有效的防护措施。
用紫外线照射灭时要注意下列问题:
1.紫外线的杀菌力,随使用时间增加而减退,一般使用时间达到额定时间70%时应更换紫外线灯管,以保证杀菌效果。国产紫外线灯平均寿命一般为2000h。
2.紫外线的杀菌作用随菌种不同而不同,杀霉菌的照射量要比杀杆菌大40~ 50倍。
3.紫外线照射通常按相对湿度为60%的基础设计,室内湿度增加时,照射量应相应增加。
4.紫外线灭菌效果与照射的时间长短有关,这需要通过验证来确定照射时间。
1. 紫外照射灯的安装形式及高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使用说明决定。
三.环氧乙烷灭菌法
环氧乙烷灭菌法是利用环氧乙烷气体进行杀菌的方法。它是一种传统的灭菌方法,可应用于工衣灭菌、不耐加热灭菌的药品、医用器具、设施、设备等灭菌。环氧乙烷灭菌系统,主要有下列四项互相制约的重要因素影响灭菌效果:
1. 湿度;
2. 温度;
3. 气体浓度;
4. 灭菌时间。
因为环氧乙烷是易燃易爆物质,明火可以引起燃烧,同时由于气体分解不可能引起爆炸,环氧乙烷灭菌中应十分注意安全问题。
环氧乙烷具有非常强的渗透和扩散能力,其灭菌的机理主要是强氧化,因此具有杀菌谱广,灭菌能力强的特点,对微生物的繁殖体、芽孢有较强的杀灭效果。虽然环氧乙烷在高浓度时有刺激性臭味和毒性,但属中度毒性,一般可以很快挥发,不会在系统内表面残留余毒。
用环氧乙烷气体灭菌的程序,大致为将灭菌物品置于灭菌器内,减压排除空气,预热,环氧乙烷气体采用混合气(一般环氧乙烷气体含10~ 20%,二氧化碳含80~ 90%),在减压下输入混合气体,保持一定浓度、温度和湿度,经过一定时间后,抽真空排除环氧乙烷气体,然后送入无菌空气置换环氧乙烷气体,直至排净。
四、滤过灭菌法
滤过灭菌法是用滤过方法除去活的或死的微生物的方法,是一种机械除菌方法,这种机械叫除菌过滤器。主要用于对热不稳定的药物溶液、气体、水的灭菌。供灭菌用的滤器,要求能有效地从溶液中除净微生物,溶液顺畅地由滤器通过,滤液中不落入任何不需要的物质,滤器容易清洗,操作简便。
繁殖型细菌很少小于1m m的,芽胞大小为0.5m m或更小些。所以,对于以过筛作用滤过的滤器,例如纤维素酯膜滤器,其孔径大小必须小到足以阻止细菌和芽孢进入滤孔之内,孔径约为0.2m m。靠阻留于孔道内或静电作用的滤器,孔径可稍大于所要滤除的颗粒,但压力过大或波动,颗粒就有被挤过的可能。最常用测定孔径的方法,是用大小为0.7m m左右的灵菌(B.prodigilsus)混悬液滤过,滤液通过培养实验,观察有无灵菌生长。常用除菌滤器有微孔薄膜器,摺叠式纤维素滤棒,一般选用孔径0.22m m。滤过法应配合无菌操作技术,并必须对成品进行无菌检查,以保证其除菌质量。
5. 臭氧消毒法
臭氧(O3)的消毒原理是:臭氧在常温、常压下分子结构不稳定,很快自行分解成氧(O2)和单个氧原子(O),后者具有很强的活性,对细菌有极强的氧化作用,臭氧氧化分解了细菌内部氧化葡萄糖所必须的酶,从而破坏其细胞膜,将它杀死。多余的氧原子则会自行重新结合成为普遍氧分子(O2),不存在任何有毒残留物,故称为无污染消毒剂。它不但对各种细菌(包括肝炎病毒、大肠杆菌、绿脓杆菌及杂菌等)有极强的杀来灭能力,而且对霉菌也很有效。
生产臭氧的原料主要是电能和空气,一般通过高频臭氧发生器(电子消毒器)来获得,消毒时,直接将臭氧发生器直于房间中间即可。
臭氧消毒效果的验证中需确谇和校正的臭氧发生器技术指标有:臭氧产量、臭氧浓度和时间定时器,并通过验证检查细菌数来确定消毒时间。
6. 甲醛消毒方法
1. 计算房间体积,按10g/m3的比例秤出甲醛。
2. 将甲醛倒甲醛发生器或加热盘或烧杯中,并放好加湿用水,必要时还可加入高锰酸
钾(2~ 3g/m3 ),然后加热(甲醛发生器用蒸汽加热,加热盘或烧杯可用热水盛入其中加热)使其蒸发成气体。
3.灭菌流程:空调器停止运转→启动甲醛气体发生器或在加热盘中热甲醛→让甲醛气体扩散约30分钟→启动空调器让甲醛气体循环约30分钟→ 停止空调器,房间熏蒸消毒,时间不少于8小时→房间排气,用新鲜空气置换约2小时→恢复正常运行。
当相对温度在65%以上,温度在24-40℃时,甲醛气体的消毒效果最好。
甲醛消毒灭菌的气体发生量、熏蒸时间,换气时间等应以验证结果来最后确定。
5. 消毒剂消毒
洁净室的墙面、天花板、门窗、机器设备、仪器、操作台、车、桌、椅等表面以及人体双手(手套)在环境验证及日常生产时,应定期清洁并用消毒剂喷洒。常见的消毒剂有异丙醇(75%)、乙醇(75%)戊二(1%)、新洁而灭(0.1~ 0.2%)等。亦可用0.5~ 3%石碳酸或2~ 5%的甲苯酚。
无菌室用的消毒剂必须在层流工作台中,用0.22μm的滤膜过滤后方能使用。
1. 灭菌管理要点
一、选用滤过器材和处理方法应符合工艺要求,微孔滤膜使用前后应作完整性试验,以保证其灭菌效果。
二、药液从配制到灭菌开始,其间隔不得超过工艺规定的时间。
三、灭菌应有温度、压力及升温时间、恒温时间、数量及全过程的温度压力曲线图或温度曲线图。
四、按批号进行灭菌,不得混批。灭菌前后的中间产品应有可靠的防混措施。
五、灭菌设备使用前都必须进行验证,工艺改变或大修后,要进行再验证,以确保灭菌效果。
六、灭菌釜宜选择双扉式的灭菌釜,使用前应进行温度均匀性和灭菌效果的验证,并有记录,F0值应控制在8.0以上。
七、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从灭菌到使用时间间隔应有规定。
5. 当一个批号产品使用多个灭菌柜灭菌时,应加亚批号。
6. 使用消毒剂消毒时,应有二个以上消毒剂轮换使用,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第五节 蒸汽灭菌釜验证
蒸汽灭菌验证,一般的验证步骤如下:
1. 验证方案的制订;
2. 验证方案的批准;
3. 仪表及文件的准备;
4. 预确认;
5. 安装确认―――电气安装、蒸汽安装、冷却水安装;
6. 运行确认―――单机或系统试车;
7. 性能确认―――热分布测试、热穿透性试验、生物指示剂验证试验、微生物孢子
的挑战性试验;
8. 验证报告―――数据分析、验证结果、评价和建议;
9. 批准结论。
蒸汽灭菌釜验证如何进行,原国家医药管理局推行GMP、GSP委员会编的《药品生产验证指南》(1996年4月出版)P263附录四“灭菌釜验证示例”可作参考。
第六章 工艺用水
1. 工艺用水分类及标准
1. 工艺用水分类
药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水统称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分饮用水、纯化水和注射用水等三类
二、工艺用水的水质标准
1. 饮用水
饮用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具体标准要求见表6-1。
2. 纯化水
纯化水为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其它适宜的方法制得供药用的水,不含任何
附加剂。
纯化水水质应符合《中国药典》(1995年版)1998年增补标准。详见P79。
3.注射用水为纯化水经蒸馏所得的水,水质应符合《中国药典》(1995版)的注射用水标准。详见P80。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85) 表6-1
序 号 | 项 目 | 标 准 |
感官生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 ||
1 | 色 | 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
2 | 混浊度 | 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 |
3 | 嗅和味 | 不得有异嗅、异味。 |
4 | 肉眼可见物 | 不得含有 |
5 | Ph | 6.5~ 8.5 |
6 | 总硬度(以碳酸钙计) | 450mg/l |
7 | 铁 | 0.3 mg/l |
8 | 锰 | 0.1 mg/l |
9 | 铜 | 1.0 mg/l |
10 | 锌 | 1.0 mg/l |
11 |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 0.002 mg/l |
12 | 阳离子合成洗涤剂 | 0.3 mg/l |
13 | 硫酸盐 | 250 mg/l |
14 | 氧化物 | 1000 mg/l |
15 | 溶解性总固体 毒理学指标 | |
16 | 氟化物 | 1.0 mg/l |
17 | 氰化物 | 0.05 mg/l |
18 | 砷 | 0.05 mg/l |
19 | 硒 | 0.01 mg/l |
20 | 汞 | 0.001 mg/l |
21 | 镉 | 0.01 mg/l |
22 | 铬(六价) | 0.05 mg/l |
23 | 铅 | 0.05 mg/l |
续表:
24 | 银 | 0.05 mg/l |
25 | 硝酸盐(以氨计) | 20 mg/l |
26 | 氯仿 | 60m m |
27 | 四氯化碳 | 3m m |
28 | 苯并(a)芘 | 0.01m m |
29 | 滴滴涕 | 1m m |
30 | 六六六 细菌学指标 | 5m m |
31 | 细菌总数 | 100个/ml |
32 | 总大肠菌群 | 3个/l |
33 | 游离余氯 放射性指标 | 在接触30min后应不低于0.3m/l。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未稍水不应低于0.05gm/l。 |
34 | 总a放射性 | 0.1Bq/l |
35 | 总b 放射性 | 1Bq/l |
3. 各类工艺用水应范围
药品生产工艺用水的应用范围 表6-2
类 别 | 应 用 范 围 |
饮用水 | 药品包装材料粗洗用水、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清洗、浸润、提取等用水。 |
纯化水 | 非无菌药品的配料、直接接触药品的设备、器具和包装材料最后一次洗涤用水、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工艺用水、制备注射用水的水源、直接接触非最终灭菌棉织品的包装材料粗洗用水等。 |
注射用水 | 直接接触无菌药品的包装材料的最后一次精洗用水、无菌原料药精制工艺用水、直接接触无菌原料药的包装材料的最后洗涤用水、无菌制剂的配料用水等 |
第二节 药品工艺用水的制备与设施
一、工艺用水的重要性与水处理意义
药品生产离不开水,且用量很大。工艺用水的质量直接影响药品质量和用药的安全 、有效,工艺用水质量必须得到的保障。
作为药品工艺用水的水源有城市自来水和天然水(包括井水、深井水及江河湖泊水)。这些水源的水质受自然界地理环境影响及人为的三废排放污染的影响,往往含有悬浮杂质、有机物、细菌、热源、各种无机盐及溶解于水的各种气体等有害物质。水处理就是根据各种工艺用水的水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除去相关的有害物质,制备符合标准的各种工艺用。
二、工艺用水的制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附录的总则等5条规定:“水处理及其配套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应确保供水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
1.饮用水的制备
制备饮用水的工艺流程:(见下页)
预处理的工艺设施:用机械过滤器(砂滤)粗滤,活性炭吸附器(炭滤)或大孔树脂吸附器吸附,蜂房式过滤器或陶瓷烧结滤棒等深度过滤装置精密过滤。预处理通常用来减少进水的悬浮杂质、有机物质、细菌及含氯量等。
如果预处理后,细菌和大肠菌群仍不符合要求,可增设紫外线消毒器灭菌。若自来水受海水倒灌影响,可采用电渗析或反渗透膜淡化器来降低水中的含盐量。
紫外线杀菌,用波长253.7nm的紫外线照射,破坏细菌细胞内的核酸或使其遗传因子发生突变,改变细胞遗传特性,阻滞细菌生长,杀灭细菌。杀灭水中的细菌所需的最低照射量Q值=Et毫瓦· 秒/厘米2
式中:E为照射强度 毫瓦· 秒/厘米2
t为照射时间 秒
杀灭大肠杆菌的Q值=900毫瓦· 秒/厘米2
杀灭大肠炎杆菌的Q值=1200毫瓦· 秒/厘米2
杀灭绿浓杆菌的Q值=10500毫瓦· 秒/厘米2
电渗析:电渗析是利用电渗析膜只允许与膜同电荷的离子透过,不允许异电荷的离子透过的原理,在电场作用下,以电位差为推动力,使电介质溶液中的电介质迁移,达到浓缩分离效果。
反渗透:反渗透是利用溶质在机械压力的推动下能透过半透膜(反渗透膜)的原理,使溶质从溶液中分离出来, 达到分离溶质,浓缩溶液的效果。其过程与自然渗透相反,自然渗透是溶质与溶液在相同外压下,溶质自然透过半透膜,使溶液变稀的过程。
2. 纯化水的制备:
制备纯化水的工艺流程:
(1)蒸馏法
处理500~ 40000mg/l的高含盐量原水时,离子交换柱再生频繁,不能保证正常供水,可在离子交换器前加设电渗析器作预脱盐处理。电渗析能除去原水中80%左右的盐类,出水的纯度不高,但不需酸碱再生。利用电渗析和离子交换组合在一起使用,可获得高纯度的离子水,又可以减轻离子交换柱负荷,延长使用周期,降低再生剂耗量和保证供用量;另一方法是加反渗透装置作预处理,在一次纯化水系统中,其除盐作用使离子交换柱负荷至1/10,相应再生费用大大降低,且可除去一般方法不易去除的胶体物质、有机物质等,明显延长过滤器的寿命,并使纯化水系统能较适应原水水质的变化,起缓冲作用,保证纯化水系统制水水质稳定。
3. 注射用水的制备
注射用水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是每毫升中含内毒素量不得超过0.5EU(Endotoxin unit EU内毒素单位)。内毒素是热源性物质,能引起恒温动物体温升高,让人发冷、发热、颤抖、出汗、昏晕。呕吐,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制备注射用水时内毒素含量是严格控制的指标。由于内毒素固有的特征,增加了水处理工艺的难度和复杂性.。
热原存在于细菌的细胞外膜,是细菌内毒素,当细菌死亡后,细胞膜破裂就释放出来,是由蛋白质与磷脂多糖组成的高分子复合物,热源体积微小,其粒径约在1~ 5毫微米(Nanotex nm,为千分之一微米1×10-3m m),一般认为其分子量在1000以上。具有水溶性、不挥发性、不带有正电性和负电性等特征。其耐热性,一般在60℃加热1小时无影响,100℃不裂解,120℃加热四小时能破坏98%,180-200℃干热2小时或250℃加热半小时才能完全破坏。
1. 制备注射用水的工艺流程
①传统的蒸馏法
此法经两次蒸馏、能有效地除去热源、无机盐和挥发性气体CO2 、NH3 等,可得到合格的注射用水。但其铵盐含量、热源、电阻率等指标不很稳定。且能耗较大,成本高,已较少采用。
②现代的蒸馏法:
蒸馏法能除去水中在于1μm的所有不挥发物质和大部份0.09~ 1μm的可溶性小分子无机盐,因而能有效除去水中细菌、热源和其它大部份有机物质,方法简单可靠。热源具有不挥发性,用蒸馏的办法可以除去,但热源又具有水容性,可随水蒸汽的雾滴带入蒸馏水中,故蒸馏水器均有隔沫装置;故结构简单的塔式蒸馏水器生产的注射用水质量不够稳定。现代的多效或气压式蒸馏水器分多段蒸馏、冷凝、蒸馏、冷凝,因而能有效地去除热原等杂质,获得优质注射用水。
多效蒸馏器通过多效蒸发、冷凝的办法分段截留去除各种杂质既可制得高质量的注射用水,又使热量得到充分利用,大大节省蒸汽和冷凝水。据资料介绍,与传统塔式蒸馏器相比,两效蒸馏器可节省蒸汽43%、三效的节省65%、四效的节省70%、五效的节省80%。因而为八、九十年代使用。现在,国产多效蒸馏水器的质量了不错。
塔式蒸馏水器、多效蒸馏水器、气压式蒸馏水器等性能对比表6-3。
蒸馏水器性能对比 表6-3
项 目 | 单 位 | 塔式蒸馏器 | 多效蒸馏器 | 气压式蒸馏器 |
进水电阻率 | W · cm | ³ 100万 | ³ 20万 | ³ 100万 |
出水电阻率 | W · cm | ³ 100万 | ³ 100万 | ³ 100万 |
进水量 | m3/ m3蒸馏水 | 1.1~ 1.2 | 1.15 | 1.15~ 1.2 |
耗汽量 | Kgm3蒸馏水 | 1400 | 4.35 | 67.3 |
耗冷却水量 | m3/ m3蒸馏水 | 63.5 | 2.2 | ¾ |
耗动力 | K/W m3蒸馏水 | ¾ | ¾ | 14.5 |
③超滤法
a. 饮用水→预处理→反渗透→微孔过滤→注射用水。
此法美国药典19版收载。
b. 自来水→预处理→电渗析→离子交换→超滤→注射用水。
此法我国有部分兽药厂在使用。
三、膜分离技术是本世纪未迅速发展的先进技术,在医药、生物工程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现代的药品工艺用水的制备已离不开膜分离技术。
1. 水处理几种常用的半透膜
水处理常用的半透膜有电渗析膜、微孔滤膜、反渗透膜、超滤膜等。
电渗析膜只允许与膜同电荷的离子透过,而不充许异电荷离子透过,反渗透膜只允许水透过,而不允许大部分离子透过。反渗透过程与电渗析、自然渗析的过程刚相反。
微孔滤膜的孔径为0.025~ 14m m,超滤膜的孔径为1~ 20nm,反渗透膜的孔径0.1~ 1nm,毫微米过滤器平均孔径2nm。这些高分子分离膜化学物理性能稳定,强度高,表面光洁,开孔率高,孔径比较均匀,孔内表光洁,分离膜很薄,介质透过的路径很短,因而对透过的介质阻力特别小,过滤快速流畅,透过量大,节约能源。适宜用于药品工艺用水制备和药液生产中除去微粒、细菌和热源。微孔过滤器能除去介质中0.05~ 5m m的混浊物质;超滤可除去1.2~ 50nm的溶质分子(分子量为103~ 107),主要为高分子化合物、大分子化合物、胶体、病毒等;反渗透可除去0.3~ 1.2nm溶质分子,主要为有机低分子和除氢离子、氢氧根离子外的无机离子;毫微米过滤可除去分子量在300~ 1000的小分子。
2. 几种膜分离技术资料
1. 反渗透法、电渗析法、与多级闪蒸法等淡化水的能耗对比,见表6-4。
几种淡化方法能耗比较表 表6-4
方 法 | 理 论 值 | 反渗透法 | 电渗析法 | 多级闪蒸法 |
能耗(KW· h/m3) | 11.3 | 6~ 8 | 16~ 18 | 15.5 |
(2)反渗透对水中各种杂质的去除能力(见表6-5)
反渗透去除杂质能力表 表6-5
杂质 | Mn4+ | Al3+ | Ca2+ | Hg2+ | Na+ | K+ | SO42- | NO3-1 | Cl-1 | HCO3-1 | 微粒 | 细菌 | 有机物 M> 300 |
去除率 (%) | 95 │ 99 | 96 │ 99 | 92 │ 99 | 92 │ 99 | 75 │ 95 | 75 │ 95 | 90 │ 99 | 50 │ 75 | 85 │ 95 | 80 │ 95 | 99 | 99 | 99 |
2. 反渗透膜、超滤、微孔过滤、电渗析等膜分离技术对比(见表6-6)
几种膜分离技术比较表 表6-7
类别 项目 | 反渗透 | 超 滤 | 微孔过滤 | 电渗析 |
作用机理 | 电场作用下离子迁移 | |||
溥膜孔径 | 0.1-1nm | 1-20nm | 0.025-14m m | |
截留粒子尺寸 | < 1nm | 1-100nm | ³ 0.1m m | |
工作压力(Mpa) | 1-10 | 0.2-0.7 | < 0.3 | |
水回收率(%) | 50-75 | 90 | 100 |
注:1m m=100nm
3.纯化水、注射用水制备中五种方法截留污染物质的对比(见表6-7)
五种方法截留污染物质对比表 表6-7
方法 项目 | 蒸 馏 | 离子交换 | 超 滤 | 微孔过滤 | 反渗透 |
截 留 的污染物 | 盐、胶体、热源、细菌、微粒 | 盐 | 胶体、热源细菌、微粒 | 微粒、细菌 | 盐、胶体热原细菌、微粒 |
可 通 过污染物 | 胶体、热源 微粒、细菌 | 盐 | 盐、胶体、热源 |
2. 反渗透装置
目前超过纯水系统中普遍采用反渗透装置,虽然设备投资高,但从总体技术经济效果来衡量,其优越性显著,特别是对提高整个纯水系统的水质起着重要作用。在二次纯化水系统中使用,能充分截留纯化水中的微粒和细菌。
滤膜品种主要有醋酸纤维膜(CA膜)、芳香聚酰膜胺(PA膜)、复合膜(RFC膜)。反渗透组件型式有卷式和中空纤维式。
1. 反渗透装置的组成:a.预处理设备;b.贮水箱;c.水泵;d. 保安过滤器;e.高压泵f.反渗透组件;g.膜清洗设备h.淡水箱。(见图6-1)
2.
图6-1 反渗透装置图
(2)反渗透组件的组合方式主要有:a.单级单段式,只适用于小量除盐;b.多级式,提高装置脱盐率,适用于海水淡化;c.多段式,提高装置的水回收率。(见图6-2-1、图6-2-2)。
图6-2-2 多段式组合图
1. 影响反渗透性能的主要因素
1. 操作压力 操作压力与膜透水率成正比,在一定范围内操作压力变低,脱盐率会急
聚下降。
②原水含盐量 原水含盐量高,渗透压大,需要较高的操作压力。如海水淡化压力需要5Mpa-10Mpa压力,一般天然水渗透压都在0.1Mpa以下,可以不考滤渗透压。
③水温 水温变化引起溶液粘滞系数变化,导致产水量变化,这个因素影响较大,以25℃为基准,水温变化1℃产水量约变化3%。
④回收率 运行回收率决定了浓缩水的含盐量。膜面盐浓缩大,超过离子的溶度积即产生极化,一般说回收率过高反而使产水量降低,透盐率增加。
⑤运转周期 在高压下膜被压实,随着运转周期的增加,产水量会爱逐渐减少,一般三年运转周期产水量减低20-30%。
5.超滤 超滤与反渗透都是在压力推动下进行分离,有相同的膜材料,相仿的制造方法,相似的功能和相近的应用,很难以一条明确的界限把两者区分。超滤主要是去除水中的细菌、病毒、胶体和高分子有机物等分子量大于600-50000的杂质,对离子和低分子有机物也有很小的去除作用,超滤的分离不受渗透压的阻碍,故操作压力很低,超滤膜的载留能力一般以切割分子量大小为准,而反渗透则主要以脱盐率为准。
用于制取纯化水的超滤材料主要有醋酸纤维膜和聚砜膜。膜元件与组件有平版式、内压管式(Φ10-18)、卷式、内压中空纤维式。两种滤膜材料性能比较见表6-8。
滤膜性能比较表 表6-8
项 目 | 醋酸纤维素膜 | 聚砜膜 |
PH适应范围 | 4-7 | 2-12 |
耐久性 | 稍差 | 好 |
搞细菌侵蚀能力 | 差 | 好 |
6.微孔过滤 即微米及亚微米级的膜过滤。在超纯化水系统中,主要用于除菌、除微量的悬浮颗粒及较大颗粒的胶团。常用于精处理系统的最终过滤,可有效截留树脂碎粒、活细胞及其残核,也可做最后处理的超过滤和反渗透器的最终保安过滤器。微孔滤膜是具有对称微孔毛细管结构的薄膜,微孔密度约为108个/cm2。膜的截留效率高、操作压力低、透水率高,但易堵塞。
超纯化水系统中常用的微孔滤膜种类有:混合膜(醋酸纤维与硝化纤维素孔0.10-1.2m m)、聚偏氟乙烯膜(孔径0.22-0.45m m)聚碳酸脂膜(中子成孔,孔径0.22m m)。
第三节 工艺用水的管理
1. 工艺用水防护措施
1.以地下水为水源时,水井周围20-3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或坑、垃圾堆或废渣堆,不得铺设污水管道。
2.工艺用水管网不得和非生活用水管网直接相连并避免穿过垃圾堆或毒物污染区。
3.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铺设在污水管道上面,管外壁的净距离不得少于0.4m,且不允许有接口重迭。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其净距离不得呼于0.15m。
4.室内给水管配水出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淹没。
5.室内给水管应设在排水管上方,不得铺在排水沟、烟道、风管内,不得穿过卫生设施。
6.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或水塔必须保证水的流动,避免死角,便于清洗和透气,防止污染。
7.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和盲管,支管的高度或长度不能高于或长于管径的六倍。
8.纯化水的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的材料应无毒、耐腐蚀,如:不锈钢,无毒工程塑料;注射用水的储罐和输送管道用优质不锈钢。
9.注射用水其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0.22m m孔径的、疏水性的、不脱落纤维材料制作的过滤器;注射用水储存可采用80℃以上保温或65℃以上保温循环,生物制品用的注射用水可在4℃以下存放。
二、工艺用水的管理
1.应制定“企业水系统网图”发至制水及用水部门,其内容包括:管线、阀门、通气点、排水点、用水点、;取样点、清洁点、检验仪表与仪器、管斜度、流动率、水流速度、循环方式等。
2.应制定有:制水工艺规程及其操作SOP,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的SOP等。
3.应制定水系统的清洁管理规程及清洁SOP,内容包括:放水、排净 、消毒、清洁等操作方法、工具、清洁剂、消毒剂、频次、时间、地点等。一般情况下,室温贮存输送纯化水、注射用水的设备、管道,尤其静止管道(24小时不流动者)应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并应按中国药典的方法进行微生物限度的检查,消毒的方法可用消毒剂或纯蒸气吹扫。
4.应根据生产工艺规程的要求,选择答适水质的工艺用水。
5.应根据验证结果,分别规定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储存周期,如:注射用水,一般情况下4-8小时内使用,用于生物制品生产应在6小时内使用,制备后4小时内灭菌72内使用。
6.纯化水及注射用水,应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每一个用水点在休假日后首次上班、每天上午上班及午休后上班时第一次用水先弃掉的水量。
7.建立水系统档案,内容包括:
(1)水管网络图
(2)安装厂家的有关资料附件
(3)制水工艺规程及SOP
(4)记录系统
(5)水的质量标准、测定操作规程、取样操作规程等
(6)取样指南、测试程序、验证程序
(7)周期性回顾检查频率、要点
三、工艺用水系统监控
1.水系统监控工作由质量部门负责。检验部门定期对各种用水进行全项测定,发放检验报告书;
2.制水部门应有水质理化检验的人员及仪器,按规定频次对各种水质进行必要的项目快速测定,如:纯化水测定电阻率(要求³ 0.5MW cm)或导电率(要求³ 2m W cm)、氯离子等。
3.取样点:一般选在制水点出口、用水点出口、贮水罐出口等,有必要时还可在管网未梢、陈旧部位等取样。
4.取样检验时间和频次
1. 新安装的制水设备投入供水前,应连续制水,连续取样三周。经测定后,全部指标
符合规定,方可正式使用。
2. 节假日或停产一段时间后,开工之前应取样检验,符合规定后,才可使用。
3. 发生异常或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增加取样检验的频次。
4. 一般正常生产情况下,应根据验证结果,确定检验周期。参考检验周期,如:饮用
水每月检验部份项目,每年全检一次;纯化水每二小时,在制水点取样检验必要理化项目,制水点及用水点每周全检一次,用水点可轮流取样,但需保证每个用水点每月不少于1次;注射用水的送回水管及用水点每天取样全检。
2. 应制定有各用水点水质的质量标准,取样操作规程和检验操作规程。
3. 水质检验记录,保存三年。
4. 水质检验报告书应附于批生产记录内。
1. 工艺用水系统验证
1. 概述
水系统验证的目的就在于考验该水处理系统在未来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下有能力稳定地供应规定数量和质量的合格用水,验证就意味着要提供这方面文字性的证据。要完成这一任务就需要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对系统在不同运行条件下的状况进行取样试验。
二、纯化水系统验证
1. 纯化水系统的安装确认
1. 纯化水系统安装确认所需文件
a. 由质量部门或生产技术部门认可的流程图、系统描述及设计参数;
b. 水处理设备及管路安装调试记录;
c. 仪器仪表的检定记录;
d. 设备操作手册及标准操作、维修规程SOP。
1. 纯化水制备装置的安装确认
机器设备安装后,对照设计图纸及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检查安装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纯化水处理装置主要有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电渗析(或反渗透膜)、混合床、水泵、蒸馏水机等。检查的项目有:水、电、气、汽等管线、仪表、过滤器等的安装、连接情况。
2. 管道分配系统的安装确认
1. 管道:管道材料宜选用无毒工程塑料或不锈钢。不锈钢材料的特点是:a.钝化后呈化学惰性;b.易于消毒;c.工作温度范围广。
隔膜阀以隔膜将介质与阀门的其他组件隔离,并使其通道严密、简单、流畅、不易受污染,清洁通道、更换隔膜都比较方便,因此常为制水工程采用。
2. 管道的连接和试压接头:不锈钢管道应采用热熔式氩弧焊焊接,内壁要光滑,应检查焊接质量,记录焊接的数量,并做X光拍片。由于管道在技术夹层难以拍片、采取先拍片的形式,一般采用自动氩弧热熔式焊机,根据设备手册先确定焊接控制参数,如电流大小,频率等,然后再用此焊接参数焊几个接头,在安装前先拍片(如无条件的可送外拍片),如符合要求,以后在安装时可控制在这焊接参数内,可保证焊缝光滑,焊接结束后再用去离子水试压,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无渗漏为合格。
3. 管道的清洗、钝化、消毒、不锈钢管道的处理(清洗、钝化、消毒)可大致分为纯化水循环预冲洗→碱液循环清洗→纯化水清洗→钝化→纯化水再次冲洗→排放→纯蒸汽消毒等几个步骤。
a纯化水循环预冲洗:准备一个贮液罐和一台水泵,与需要钝化的管道连成一个循环通路,在贮液罐中注入足够的常温纯化水,用水泵加以循环,15min后打开排水阀,边循环边排放,最好能装一只流量计;
b碱液清洗:准备氢氧化钠化学纯试剂,加入热水(温度不低于70℃)配制成1%(体积浓度)的碱液,用泵进行循环,时间不少于30min,然后排放;
c冲洗:将纯化水加入贮罐,启动水泵,打开排水阀排放,直到各出口点水的电阻率与罐中水的电阻率相一致,排放时间至少30min;
d纯化:(a)用纯化水及化学纯的硝酸配制成8%的酸液,在49-50℃温度下循环60min后排放;(b)或用3%氢氟酸、20%硝酸、77%纯化水配制溶液,溶液温度在25-35℃,循环处理10-20min然后排放;
a. 初始冲洗:用常温纯化水冲洗,时间不少于5min;
b. 最后冲洗:再次冲洗,直到进、出口纯化水的电阻率一致;
g. 纯蒸汽消毒:将洁净蒸汽通入整个不锈钢的管道系统,每个使用点至少冲洗15min。上述清洗、 钝化、消毒过程及其参数应加以记录。
上述清洗、钝化、消毒过程及其参数应加以记录。
1. 贮水罐上安装的各种通气过滤器必须做完整性试验。测试方法参阅《药品生产验证指南》P78-84。
2. 仪器仪表的校正:包括电阻(导)仪,时间控制器、流量计、温度控制/记录仪、压力表以及分析水质用的各种仪器。需要强调的是紫外灯等应引起格外的重视,紫外灯校正的参数是波长,光强度以及显示使用时间的时间。
3. 操作手册和SOP。
列出纯化水系统所有设备操作手册和日常操作、维修、监测的SOP清单。
2.纯化水系统的运行确认
纯化水系统的运行确认是为证明该系统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及生产工艺要求而进行的实际运行试验。试验时所有水处理设备均应开动,运行主要工作如下:
1. 检查纯化水处理各处设备的运行情况,逐个检查所有设备,如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软水器、电渗析器或反渗透装置、混合床、蒸馏水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检查电压、电流、压缩空气、锅炉蒸汽、供水压力等。
2. 测定设备的参数。各个设备有不同的要求,如机械过滤器主要是除去悬浮物,活性炭过滤器主要是去掉有机的和氯化物,电渗析器是除去部份盐类,使水处理后分成浓水与淡水,反渗透装置、混合床去掉阳、阴离子。
通过化验分析每个设备进出口处水质来确定该设备的去除率、效率、产量,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水质分析的指标应根据该设备性质和用途来定,可对照操作手册上参数。如混合床,应测定其电阻率、流量、pH值、Cl-;阴阳离子交换树脂,检查牌号、交换能力、再生周期、酸碱浓度和每次再生用量;电渗析器、反渗透设备按各所附说明工艺进行检查。
3. 检查管道情况、堵漏、更换有缺陷的阀门和密封圈。
4. 检查水泵,保证水泵按规定方向运转。
5. 检查阀门和控制装置是否正常。
6. 检查贮水罐的加热保温情况。注射用水应在80℃以上贮藏或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存放。(GMP1998年修订规定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储罐和管道要规定清洗、灭菌周期。)
7. 对纯化水水质的预先测试分析,在正式开始纯化水监测(验证)之前,先对纯化水水质进行测试,以便在测试发现问题时及时解决。这里所说的测试不是对处理过程或单台设备来说的,而是对最终生产出来的纯化水进行测试,测试项目主要是化学指标及微生物指标,测点可选择在去离子器(或反渗透装置、蒸馏水机)出口处。
3.纯化水系统的监控
纯化水系统按照设计要求正常运行后,记录日常操作的参数,如混合床的再生频率,活性炭的消毒情况,贮水罐充水和放水时间,各用水点及贮水罐进出水口的温度、电阻率,然后安排监测,即狭义上“验证”。这量所说的是指纯化水系统新建或改建后的监测。
监测根据设计及使用情况持续三个星期。
1. 取样频率:整个水质监控分为三个“验证”周期,每个周期约7天。取样点如下:
1. 纯化水贮罐:天天取样
2. 总送水口:天天取样
3. 总回水口:天天取样
4. 各使用点:每个“验证”周期取水1次,共3次。
(2)纯化水合格标准
纯化水水质主要分析化学指标,温度及电阻率。合格标准是按中国药典规定纯化水项下化学指标应符合规定。
纯化水电阻率应大于0.5MW cm,可以用测试电阻率方法来代替上述化学指标的测试,但每周宜有一次按药典标准纯化水项下全面分析。
(3)重新取样
由于取样,化验等的因素,有时会出现个别点水质不合格的现象,这时必须考虑重新取样化验。
1. 在不合格的使用点再取样1次;
2. 重新化验不合格的指标;
3. 重测这个指标必须合格。如不合格出具不合格报告,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4.纯化水系统验证的周期
(1)纯化水系统新建或改建后必须作验证。
(2)纯化水正常运行后一般循环水泵不得停止工作,若较长时间停用,在正式生产三个星期前开启纯化水处理系统并做三个周期监控。
(3)纯化水管道一般每周用纯蒸汽消毒一次。
三、注射用水(包括清洁蒸汽)系统验证
1.概述 注射用水系统无热原蒸馏水,它是用纯化水以再蒸馏获得的。注射用水为配制注射液与无菌冲洗剂的溶剂,或用于无菌粉针生产洗瓶洗胶塞,无菌原料精制。清洁蒸汽用于高压灭菌锅的湿热灭菌。清洁蒸汽(纯蒸汽)可以从多效蒸馏水机的第一效蒸发器中获得,或从单独的纯蒸汽发生器获得,它主要用于湿热灭菌及纯化水、注射用水管路系统、贮水罐等消毒。
2.注射用水系统的基本要求
1. 对预处理设备的要求
1. 注射用水的预处理设备可根据原水水质情况配备,与纯化水处理系统没有什么差别;
2. 多介质机械过滤器及软水器要求能自动反冲或再生、排放;
3. 活性炭过滤器是有机物集中地,为防止细菌、细菌内毒素的污染,除要求能自动反
冲外,还可用蒸汽消毒;
④由于紫外灯少许发的255nm(2537Å)波长的光波与时间成反比,要求有记录时间的仪表;
⑤通过混合床等以离子器后的去离子水必须循环,使水质稳定。
(2)对蒸馏水机及纯蒸汽发生器的要求
1. 蒸馏水机宜采用多效蒸馏水机316L不锈钢材料,电抛光并钝化处理。
2. 蒸馏水机冷凝器上排气口必须安装0.22m m的过滤器,此滤器使用前要以经过起泡点试验。0.22m m滤膜起泡点压力³ Mpa/cm2
3. 纯蒸汽发生器采用316L不锈钢材料,电抛光并钝化处理。
3.对贮水罐的基本要求
1. 316L不锈钢制作,内壁电抛光并钝化处理;
2. 贮水罐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的疏水性除菌滤器,并可以加热消毒;
3. 能经受121℃高温的消毒;
4. 排水阀采用不锈钢隔膜阀;
5. 注射用水80℃以上保温或65℃保温循环或4℃以下存放。
4.对管道及分配系统的基本要求
1. 316L不锈钢管格内壁抛光并做钝化处理
2. 管道采用热熔式氩弧焊焊接或采用双面抛光卡箍式快装不锈钢管道。后者易于
拆洗和安装;
3. 阀门采用不锈钢聚四氟乙烯隔膜阀,卫生夹头连接;
4. 管道内有一定倾斜度,便于排除存水;
5. 管道采用循环布置,回水流入贮罐,可采用串联连接,使用点装阀门处的“死
角”段长度,加热系统不得大于6倍管径,冷却系统不得大于4倍管径;
(6) 管路用清洁蒸汽消毒,消毒温度121℃。
5.对注射用水输送泵的基本要求
1. 316L不锈钢制(浸水部分),电抛光并钝化处理;
2. 卫生夹头作连接件;
3. 润滑剂采用注射用水本身。
6.注射用水系统的运行确认,参阅纯化水系统安装确认有关内容。
7.注射用水系统的运行确认,参阅纯化水系统运行确认有关内容。其中预先对注射用水水质的测试其分析的主要测试项目是热原,测点可选择在蒸馏水机或纯蒸汽发生器出口处。
8.注射用水系统的监控
注射用水系统按照设计要求正常运行后,记录日常操作的参数,如多效蒸馏水机运行时温度情况、贮水罐充水及放水时间、各用水点及贮水罐进出口水的温度、电阻率,然后安排监测,即狭义上的“验证”。这里所说的监测是指注射用水系统新建或改建后的监测。
监测,根据设计及使用情况持续三个星期。
1. 取样频率―――整个水质监测分为三个“验证”周期,每个周期约7天。
取样点如下:
1. 注射用水贮罐,天天取样。
2. 总送水口,天天取样。
3. 总回水口,天天取样。
4. 各使用点,天天取样。
(2)注射用水合格标准
注射用水首先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注射用水标准,另外,电阻率、细菌内毒素和微生物指标等,企业宜自行制订高于法定标准的内控标准。
(3)重新取样
由于取样、化验等因素,有时会出现个别点水质不合格的现象,这时必须考虑重新取样化验。
1. 在不合格的使用点再取样1次。
2. 重新化验不合各的指标。
3. 重测这个指标必须合格。
如重测指标仍不合格,可发不合格报告书,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4. 注射用水系统验证的周期。
1. 注射用水系统新建或改建后必须验证。
2. 注射用水正常运行后一般循环水泵不得停止工作,若停用,在正式生产三个星期前
开启水处理系统并做三个周期监控。
3. 注射用管道一般每周用清洁蒸汽消毒1次。
(4)注射用水系统的日常监测
注射用系统在日常运行后,必须进行日常监测。
1. 取样点的布置:送回水管,各使用点每天取样一次。
2. 测试指标和合格标准。
理化指标:符合中国药典规定。
微生物指标:(根据中国药典规定由企业自订)。
细菌内毒素:(企业自订较高的内控标准)。
每周上班第一天应全项检查,应符合规定。每天取样作重点项目检查由各厂自定标准。
(如检查氯化物、易氧化物、pH值等)。
③重新取样:见本节三、8.有关规定。
第七章 物 料
物料指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等。
原料指药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投入物,辅料除外。
辅料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型剂和附加剂。
包装材料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外包装材料、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等。
物料管理系指药品生产所需物料购入、储存、发放和使用过程的管理。
第一节 物料购入与入库
一、物料购入几个原则
1.必须按质量标准的要求采购物料。
2.购入进口原料药、药用辅料、中药材及饮片应遵守《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应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国家授权的口岸药检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必要时还应附生产企业出具的检验书。若“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为复印件,必须要盖有供货单位印章。口岸药检所名单参照本章7-附-“国家授权的口岸药检所名单”。
3.物料供应商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单位,证照齐全。所采购的物料应有法定部门批准的生产批准文号。例如:
物料准入证照表 表7-1
物料名称 | 证 照 | 批准生产文件 |
原料、 | 1. 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 2.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3. 营业执照 | “药准字”的生产文号 |
药用辅料 | 1. 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 2.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3. 营业执照 | (中药材、饮片除外) |
进口原料药、药用 辅料、中药材、中药饮片 | (1)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 (2)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3)进口许可证 (4)营业执照 |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 | 1. 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企业许可证 2. 营业执照 | 药品包材注册证号 |
物料名称 | 证 照 | 批准生产文件 |
印刷品 | 1. 特种印刷许可证 2. 包装装潢印刷生产许可证 3. 营业执照 | |
纸 箱 | · 纸箱生产许可证 · 营业执照 |
· :持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单位,不必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
4.主要物料供应商应是通过了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牵头的“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评估”,并且是列入了“主要物料供户名单”内的单位。
5.中药材的产地应保持相对稳定。
6.主要物料供应商变更,必须先通过对样本检验、验证及评估,才可采购。
二、入库
1.入库程序:
图7-1 入库程序图
2. 验收要点
物料必须按批或批次验收。
1. 原辅验收要点:
1. 原辅料与送货凭证(单)和订货合同一致,票、物相符。
2. 供货单位是质管部门列的“物料供户名单”中的单位。
3. 外包装无破损、受潮、水渍、霉变、鼠咬、虫蛀的痕迹。
4. 固体原辅料必须是双层包装,封口严密。每件包装上应贴上(标上)明显标志,注明品名、批号、规格、数量、生产厂、 商标等,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5. 液体原辅料的容器封口严密,无启封迹象,无渗出或漏液,贴上或标上明显标志,注明品名、批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标及产品合格证。
6. 毒、麻、精及贵重药原料要双人逐件验收。
1. 中药材验收要求
1. 中药材运输工具应为封闭货车或用苫布将药材覆盖严密的货车。
2. 中药材必须有包装,不能使用竹箩、草席包及有毒材料制成的包装袋。每件包装上必须有明显标记,标明品名、数量、规格、来源、产地及采收(加工)日期。
3. 品名、数量、规格、产地及来源必须与送货凭单和订货合同一致。
4. 供货单位是质量管理部门所列的“物料供户名单”中的单位。
5. 验收员应对整批次的药材进行真伪、优劣的检查,检查含水量,有无掺杂、有无霉变、虫蛀、走油变质、异味、昆虫、虫卵及昆虫尸体等。必要时,质量管理部门的中药检验员参加验收。
6. 贵细中药材必须双人逐件验收。
7. 药材的外包装应无破损、受潮、水渍、霉变、虫蛀、鼠咬等。
不经过前处理,直接用于生产的中药或饮片,需用双层包装,内外包装应密封,无破损、无泄漏。
8. 鲜活药材应色泽鲜明,无异味、不干枯,在规定保鲜期内。其运输应采用有低温设施的运输工具。
9. 麻、毒、易燃易爆药材应双人逐件验收;包装上应分别有明显的规定标志。
3. (3)包装材料验收要点
1. 包装材料应与送货凭单、订货合同一致,票、物相符。
②生产厂家必须是质管部门所列的“物料供户名单、中的单位。
③所有的包装材料必须有外包装,外包装不能使用竹箩、草席包及有毒材料制成的袋。直接接触品的包装材料必须用双层包装,每层包装应封口严密、无破损。
④包装材料的外包装应无破损、受潮、水渍、霉变、虫蛀、鼠咬的痕迹。
⑤外包装上应标明内容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及产品合格证。
⑥纸箱、封口签等印刷品还要检查印刷品的材质、尺寸、文字内容、折迭、切割、印刷质量等。
⑦制定验收标准时,可参考7-附三“包装材料缺陷分类及可接受限度表”。
(4)验收取样数:
①原料、辅料按《中国药典》的有关规定。
②包装材料可按GB 2828中的有关规定。
(5)若验收中发现任何一项验收内容不符合要求,验收员则应作出拒收决定,填写《拒收记录》,并通知质管员及采购员。
3、物料进厂编码
(1)物料进厂编码原则
1. 进厂编码应表示物料进厂的时间、次数,每一批次一个编码。
2. 编码应表示进厂物料的类别。
3. 编码最好能表示物料本身的形态。
4. 根据编码便能控制先进先出。
1. 编码格式举例
分类代号 表示物料的类别。
类 别 | 原 料 | 辅 料 | 包 装 材 料 |
代号 | Y | F | B |
分类代号 表示物料的类别。
类 别 | 原 料 | 辅 料 | 包 装 材 料 |
代号 | G | Y | Q |
年份 表示物料进厂年份。
月份 表示物料进厂月份。
顺序 表示物料进厂顺序号。
数量 表示本批次物料件数或重量。
例一:YG#990711#25
是维生素C原的进厂编码,Y-表示原料,G-表示固体。
1999年7月进厂,1999年第11批次进厂,共25件。
例二:Y08—000603
表示第八号原料2000年6月进厂,顺序为2000年第3批次。
1.入库原则及入库
3. (1)物料必须按批(或批次)请检、取样及检验。
(2)物料经过验收员验收、请检、质量管理部门取样、检验、发放“检验报告单”、“物料发放单”及“合格证”仓管员才可以办理入库手续。
(3)入库时,物料移入合格品区,挂上绿色合格标志,填写物料帐册、货位卡,并把货位卡挂在该物料前。
1. 仓储条件及管理
一、仓库分类及适用范围
1.按温度分类
仓库温度分类表 表7-2
名 称 | 温度℃ | 相对湿度% | 适用范围举例 |
冷库 | 2-10 | 60-75 | 鲜活药材、动物脏器、菌种、生物制品。 |
阴凉库 | 10-20 | 60-75 | 贵细药材、含糖高药材、头孢类原料、空心胶囊等有 温湿度要求的物料。 |
普通库 | 0-30 | 60-75 | 无特殊储存温度要求的物料。 |
2.按性质分类
物料仓库性质分类表 表7-3
名称 | 适用范围举例 | |
原料库 | 化学药原料、辅料,中药材。 | |
净料库 | 炮制、整理加工后的净药材。 | |
包材库 | 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纸制品等。 | |
易燃易爆库 | 易燃易爆原料、药材、辅料、溶剂、试剂、汽油等。 | |
贵细库 | 贵细药材、贵重原料。 | |
专库 | 毒麻库 | 毒性药材、麻醉药材、麻醉药原料、Ⅰ、Ⅱ类精神药原料、医疗用毒性药原料。 |
或专 | 标签库 | 标签、印有与标签内容相同的药品包装物、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防伪标志等。 |
柜 | 污染库 (分别设库) | 滑石粉、活性炭、蜂蜜、油脂、挥发性气味原料等。 |
致敏库 | 高致药品的原料。 | |
菌种库 | 生物制品用的菌毒种。 | |
内包材料区 | 直接接角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 | |
外包材区 | 外包装材料。 | |
3.仓库分区
物料仓库应分为外包装清洁场所、收料区、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品区、退货区、备料区(或发料区)、办公室等。仓库宜设取样室,其空气洁净度级别与生产要求一致。
固体物料与液体物料应分开储存。
二、定置及堆迭要求
1.每个库房应设有定置图,标明仓库面积、贮存类别、货位排号等,同时应根据各物料性质及包装情况规定堆迭方式、数量。
2.物料要有托板托放,不宜直接接触地面,托板应保持清洁,底部能通风防潮。
3.零星物料应上架贮存,摆放整齐,不得倒置。
4.按品种、规格、批号堆垛物料,物料码放牢固、整齐,无明显倾斜,应符合距离规定。距离规定要求是:
(1)垛与垛的间距不少于100cm;
(2)垛与墙的间距不少于50cm;
(3)垛与梁的间距不少于30cm;
(4)垛与柱的间距不少于30cm;
(5)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少于10cm;
(6)主要通道宽度不少于200cm;
(7)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物料;其垂直下方与物料垛的水平间距不少于50cm;
5.各种在库设备、设施 、器具、工具、清洁工具等应按定置图规定位置放置整齐,标志明显。
三、状态标志
1. 各种在库物料应有明显状态标志及货位卡。
2. 计量器具状态标志。
仓库内所有计量器具均应贴有计量检定《合格证》,并标明有效日期。
3物料状态标志
(1)待验物料标志:黄色,其中印有“待验”字样。
(2)检验合格物料标志:绿色,其中印有“合格”字样。
(3)不合格物料标志:红色,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
(4)待销毁物料标志:蓝色(或黄绿色以外其他颜色),其中印有“销毁”字样。
(5)抽检样品标志:白色,其中印有“取样证”的字样。
(6)更换包装标志:白色,其中印有“换包装”的字样。
四、养护
1.温、湿度
(1)调节温湿度设施:
1. 冷库:制冷机组或电冰箱、冰柜。
2. 阴凉库:制冷机组或空调机、空调柜。
3. 普通库:排风设施、抽湿机。
(2)温湿度监控及调节措施
1. 每天两次记录库房温湿度。
2. 冷库主要依靠制冷设施的开、停来控制温、湿度。
3. 阴凉库主要依靠调节制冷设施或空调设施的开、停来调节温湿度。
4. 普通库通过开关窗户、开排风扇、开抽湿机、拖地等措施来调节湿度。
2.“五防”
(1)仓库门口应设防虫灯;
(2)窗户、排风扇应装铁纱网,预防小动物爬(飞)入库。
(3)仓库内应设电子猫、粘鼠胶、鼠笼等防鼠措施。
(4)仓库内应设置防火、防盗、防水淹设施,宜采用防爆灯。
3.巡检与复验
(1)根据物料的性质、特点和仓贮条件,对在库物料进行日常及定期的检查及养护;实施“预防为主”的原则。中药材可参考“中药材储存安全水份范围”来控制库存中药材的水份。(见7-附二)。
(2)一般情况,每季巡检一次物料并记录,对有变质迹象的物料申请复验并采取养护措施。
(3)对贵细中药材、贵重原料、易变质、不稳定、接近效期、有变质迹象的物料加强巡检,如:每周巡查一次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物料按规定的使用期限贮存,无规定使用期限的物料,贮存期不超过三年。到期限前一个月的物料应申请复验;复验符合规定的才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规定,则应报废后销毁。
4.中药材的虫害防治。
(1)应设置中药材养护室。
(2)对货堆四周或相邻的中药材发现有虫丝、蛀粉的中药材应实施虫害防治措施;平时也应定期对中药材进行防治虫害的养护。
(3)有毒气体熏蒸法。常用磷化铝,每立方米药材用9~18克。置中药材养护室中,于20℃以上温度熏蒸药材96小时,然后通风,排毒气,时间3-5天。
五、发料
1.发料原则
(1)未收到物料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的检验书及物料发放单的物料,不得发放。
(2)超过按规定使用期的物料,无复验结果“符合规定”的检验报告书,不得发放。
(3)每件物料上应贴有“合格证”。
(4)处理后使用的物料,应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发放。
2.发料程序
1. 备料
1. 仓管员检查核对车间领料员的“限额领料单”,是否已经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是否符合发料原则。
2. 仓管员依照“限额领料单”所列的物料品名、编号、批号、规格、数量等所需物料备齐,置备料区(发料区),同时填写货位卡。
1. 送(领)料
1. 仓管员持限额领料单及每种物料的检验报告书及发放单,连同已封口的物料送至车间的收料区。
2. 车间领料员逐件核对所送物料的品名、批号、数量、合格证、检验报告书及发放单等,在限额领料单上签字。仓管员加盖“付”字印章并签名。
3. 也可采用车间领料的方式。
(3)整理账卡
1. 仓管员马上填写台帐及货位卡。
2. 将发料票据装钉入档保存。
(4)特殊物料,如:贵细药材、毒、麻、精神、贵重药原料等需双人备料,双人送料,双人收料,物料封口要加封条。毒性药材、药品的衡器应专用。
3.物料超额发放
(3)填单
生产车间如遇到定额发放的物料不够,需超额领料时,首先要认真检查原因,确认生产过程无异常情况,经生产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超额领料单”。
(2)审核
“超额领料单”应由生产部门负责人认真核算超额领用量,并尽量使用与定额发放物料相同批号(批次)的物料。
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转交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并签字。
(3)发放
按物料发放程序发放。
六、退料
1.退料原则:生产车间所退物料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人员确认无污染、无混杂、数量准确,生产上可继续使用的物料,并签字。已印有批号的包装材料不准退料。
2.退料程序
(1)申请
生产结束后,进行结料时,领料员根据批生产(包装)记录核对剩余物料品名、数量,填写《退料申请单》。
(2)质量管理部门质管员到现场查核。
1. 尚未开包的物料是否完整,封口是否严密,数量、批号(批次)与批生产记录所示是否相符。
2. 已开封的零散包件的物料,其开封、取料、结料是否在与生产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的洁净区内操作,数量、批号(批次)与批示相符。
3. 如确认符合退料原则,即在“退料申请单”上签字。
4. 如对申请退料的物料之质量产生怀疑,则应填写“物料请检单”,进行检验。
5. 如对申请退料的物料之数量产生疑问,则查对批生产记录,查找原因。
1. 退料
1. 生产车间收到经批准的“退料申请单”后,清点退料,复原包装 ,严密封口,贴上标签和封条。标签上注明品名、规格、批号(批次)退料量,经手人、复核人签字;封条上注明日期;送回仓库。
2. 仓管员凭“退料申请单”核对退料的品名、规格、批号(批次)、退料量、退料日期;然后贴上退料标志,经手人签字。
3. 退料入库,放置于单独货位,码齐,标志明显,确保下次发料时,优先发放。
4. 入帐。
七、不合格物料管理
1.不合格物料置不合格品区存放。
2.不合格品区应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有物理隔断,严格管理,标志明显。
3.不合格品应登记入“不合格品记录”或“不合格帐册”。
4.应及时处理不合格品,如:未入库的不合格物料,由供应部门通知供户尽早处理;若已入的,应按退货或报废、销毁的管理规程尽早办理退货或报废销毁。
5.高架仓库的不合格品区,由电脑的有关程序进行严格管理。
第八章 卫 生
“卫生”在GMP中是指:环境卫生、工艺卫生和人员卫生。
环境卫生指:生产区、生产厂房及其周围的卫生要求。
工艺卫生指对所用物料、生产过程及设备等的卫生要求。
人员卫生指对生产现场人员卫生的要求。
第一节 卫生管理系统
1. 卫生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
1. 生产过程中环境卫生、工艺卫生及人员卫生各个环节卫生标准的建立。
2. 各项卫生措施的实施。
3. 卫生结果的监督、
4. 必要的卫生措施的验证。
5. 卫生职责与工作程序。
6. 卫生培训。
7. 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管理。
8. 其他。
二、卫生管理系统图
卫生管理系统图 表8-1
管理系统 | 文 件 | 实施部门 | 实施职责 |
卫生标准 | 1. 企业卫生管理规程及SOP 2. 环境卫生管理规程及SOP 3. 人员卫生管理规程及SOP 4. 工艺卫生管理规程及SOP | 生产部门及有关部门 | 下达到各实施部门并且负责组织培训、贯 彻,据此审核操作规程 |
卫生措施 | 1. 各清洁操作规程及记录 2. 状态标记 3. 特殊清洁操作规程 | 生产部门及有关部门 | 组织员工培训并按职责执行 |
卫生监控 | 1. 卫生监控点 2. 卫生监控规程及记录 3. 卫生监控结果标记 | 质量管理部门 | 质管员负责执行并监督检查 |
卫生培训 | 1. 培训计划,教材及记录 2. 培训实施方案
| 人事部门及有关部门 | 人事部门牵头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及记录,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
健康档案 | 1. 健康检查记录 2. 上岗健康合格证 | 行政部门、医务室 | 组织体检并负责记录整理、归档、发证 |
1. 卫生管理操作程序
1.卫生管理标准的建立
(1)建立:由相关部门根据GMP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各项卫生管理规程(制度),经有关部门会审,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卫生管理标准包括:环境卫生、工艺卫生及人员卫生等。
(3)一般生产区,洁净区(按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分别制定)、储存区、取样间、休息室、更衣室、实验室等均应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规程。
(4)各项卫生管理规程一经颁布执行,即为卫生管理的斟准性文件,是帛定清洁操作规程的依据和准则,是各部门实施卫生管理,实施卫生监督控制的依据和准则。
(5)各项卫生措施,其核心是防止污染及交叉污染。
2.卫生标准的实施
(1)清洁操作规程的建立:为确保卫生管理规程的实施,生产部门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各相应的清洁操作规程(或程序),如:厂房、设施、设备、容器、工具、清洁工具等的清洁操作规程。清洁规程的内容应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频率、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
(2)生产过程中涉及到人、机、物、法、环、,每一个细节均应有相应的卫生规程。
(3)应规定生产区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生产中的废物应及时处理。
(4)生产前和生产进行中必须保持同样的符合标准的卫生状态。生产结束时应马上挂上“未清洁”或“待清洁”的状态牌。
(5)下达生产指令的同时,必须同时下达有关的清洁指令。
(6)设备的清洗要进行验证。
3.卫生标准的监控
(1)生产过程中卫生措施的实施和结果,由质量管理部门的管员随时按照“卫生监控SOP”进行监控,分别采用各个相应的清洁评价标准去监控检查。
(2)清洁状态标记要严格按照“卫生状态标记管理规程”进行。每次生产前由质量管理部门授权人确认各项卫生要求已达到,生产准备工作已符合要求,发给“准予生产”的合格证,才可开工生产。
(3)对有特殊要求的清洁过程,应采用经验证的方法进行监控。
4.卫生培训
(1)卫生管理规程、卫生操作规程批准颁发后,执行之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必要时要先考核后上岗。
(2)定期对洁净室(区)内工作人员包括维修、辅助人员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洁净作业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5.严格执行对人员健康要求的有关规定。
6.废弃物要及时处理,应严格执行废弃物的管理规程及其SOP。
第二节 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包括厂区环境卫生、厂房环境卫生和仓储区环境卫生等。有关环境卫生的硬件要求参照本章第二章厂房与设施。本节主要讲述管理上的一些要求。
一.厂区环境
1.厂区物品的存放:厂区内的车辆及其他产品必须放在定置图规定的区域内;定置,定量,按要求放置。
2.废弃物垃圾处理
(1)废弃物及垃圾必须放在密闭的容器或袋内,及时送到规定的堆放地点。
(2)厂区邻近的废弃物垃圾站必须与厂区之间采用有效的隔离措施和消毒措施,专人定时,及时清洁,并处理干净容器及消毒。
3.厂区内施工
厂区内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将施工现场与厂区周围环境隔离,有明显的施工标志,不得对厂区、物料运输和药品的生产产生污染。
二、厂房环境卫生
(1)厂房内表面窗明壁净本色,无浮尘,无霉斑,无渗漏,无不清洁死角;灯与管线无积尘。
(2)地面光滑,平整,清洁,无积水,无杂物;地漏干净无积垢。
(3)厂房严密,设置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措施;生产区内无动物及昆虫。
(4)物料、中间产品定置放置,码放整齐,有遮盖防尘措施,明显状态标志。
(5)一切非生产物品及个人物品不得带入和存放于生产区,不得在生产区内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6)楼道、走廊、电梯间清洁和畅通,不得堆放任何东西。
(7)人流、物流分开,有明显标记,人、物分别在规定通道出入,不得穿行。
(8)同一操作间内或相邻操作间的操作安排要合理,避免产生交叉污染。
(9)生产中的废弃物装在密闭容器内,每天及时清理到规定的废弃物堆放处,并立即清洗干净容器、车辆、工具并消毒。
(10)生产区内应设置洁具清洗间,清洁工具齐全,洗涤剂、消毒措施完备;清洗间通风良好、清洁;清洁卫生完成后,应及时清洗及消毒清洁工具,并于清洗间内整齐放置。
(11)物料定置码放整齐,标志明显;操作台、地面无撒落物,无污物。
(12)工作台(包括净选药材的工作台)表面应平整,不易产生脱落物。
1. 洁净区环境卫生要求
(1)门、窗、各种管道、灯具、风口及其它公用设施、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等应保持洁净,无浮尘。
(2)地漏干净,经常保持密封状态,盖严上盖。
(3)洗手池、工具清洗池等设施,里外应保持;无浮尘、垢斑和水迹。
(4)缓冲室、传递柜、传递窗等缓冲设施两门不能同时打开,在不工作时,注意关闭传递柜(窗)的门。
(5)严格控制进入洁净室的人数,尽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及经批准的人员进入;工作时应关闭操作间的门,并尽量减少出入次数。对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进入洁净室人员实行登记制。
(6)洁净区内操作时,动作要稳、轻、少,不做与操作无关的动作及不必要的交谈。
(7)洁净区内所有的物品应定数、定量、定置、无不必要物品。
(8)洁净区所用的各种器具、容器、设备、工具、台、椅、清洁工具等均应选用无脱落物、易清洗、易消毒、不生锈、不长霉的材质,不宜使用竹、木、陶瓷、铁等材质。不宜使用不易清洗、凹陷或凸出的架、柜和设备。
(9)清洁工具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消毒并及时干燥,置于通风良好的洁具清洗间内规定的位置。用前、用后要检查拖布、抹布是否会脱落纤维。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生产区使用不同的清洁工具,二者不能互用。进入无菌室的清洁工具需先进行灭菌。清洁剂、消毒剂要定期交替使用。
(10)文件、笔等须经洁净处理,进入无菌室的物品还须经灭菌处理。
(11)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及时装入洁净的不产尘的容器或口袋中,密闭放在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在生产结束时清除出洁净区,所用的容器或口袋,宜是一次性的。
(12)在含有霍乱、鼠疫、HIV、乙肝病毒等高危病原体的生产操作结束后,对可疑的污染物品应在原位消毒,并单独灭菌后,方可移出工作区。
(13)洁净室不得安排三班生产,每天应留足够的时间用于清洁与消毒。更换品种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间歇、清场与消毒。
(14)必须定期监控洁净室的环境。监测频率及项目应依据验证结果制定。表8-2“洁净室(区)环境监测表”。
洁净室(区)环境监测表 表8-2
空气 洁净度级别 | 项目 | 温度 | 相对 温度 | 静压差 | 沉降菌 | 浮游菌 | 尘埃粒子 |
100级 | 位置 | 室内 | 室内 | *室与室 **室内与室外 | · ** 关键操作点 | 室内 | 通道、更衣室 ***关健操作点 |
频率 | |||||||
10,000级 | 位置 | 室内 | 室内 | *室与室 **室内与室外 | · ** 关键操作点 | 室内 | 通道、更衣室 ***关健操作点 |
频率 | |||||||
100,000级 | 位置 | 室内 | 室内 | *室与室 **室内与室外 | · ** 关键操作点 | 室内 | 通道、更衣室 ***关健操作点 |
频率 | |||||||
300,000级 | 位置 | 室内 | 室内 | *室与室 **室内与室外 | · ** 关键操作点 | ――― | 通道、更衣室 ***关健操作点 |
频率 | ――― |
· :室与室指空气洁净度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
· *:室内与室外指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之间。
· **:关键操作点,应根据生产工艺规程决定,把具体名称填入表中。
(15)定期清洗初、中效空气过滤器及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 。
例: 空气过滤器清洗更换同期表(二班生产情况下) 表8-3
空气洁净 度级别 | 初效空气过滤器 | 中效空气过滤器 | 高效空气过滤器 |
100 | 每周 | 每月 | 发现下列情况应更换: 1.气流速度降到最低限度,更换初、中效后不显效; |
10,000 | 每周 | 每二个月 | 2.出风量为原风量70%; 3.出现无法修补的渗漏; |
100,000 | 每月 | 每三个月 | 4.一般情况下1~ 2年更换一次、。 |
300,000 | 每月 | 每三个月 |
3.仓储区环境卫生要求
(1)仓储区周围环境整洁,无粉尘、有害气体、垃圾及污水等严重污染源,地面平坦、整洁、无积水、沟渠畅通,地势干燥。
(2)库房内表面光洁、平整、无积尘、无霉斑、无渗漏、无不清洁死角,做到窗明壁净。
(3)库房内地面光滑,无缝隙、清洁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4)库房内门窗结构严密,设置能有效地防止昆虫、鸟类、鼠类等动物进入的设施。如:房门口设置防昆虫的灯,库房的通风窗上安装纱网。设置防鼠器具,防蚊蝇的风幕、风帘等。
(5)仓储区应划分办公区及库房。办公区应整齐、清洁。库房实行定置管理,仓库内所有物品,包括:物资、运输工具、衡器等,均按定置要求,定位定量码放整齐。库内所有物品应清洁、无积尘、无油污。
第三节 工艺卫生
1. 物料卫生
1.投入生产的物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并有发放证、合格证、包装要求完好,无受潮、混杂变质发霉、虫蛀、鼠咬等。
2.物料进入生产区前,应在外包装清洁处理间(准备室),脱去外包装,若不能脱去外包装的应对外包装抹擦、吸尘等洁净处理,保证清洁、无尘、进入无菌室的物料需灭菌。物料在生产区内应整齐码放于规定位置。
3.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结料、退料。生产区内不能存放多余的物料。
4.中药原料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要达到下述要求:
(1)中药材使用前须按规定进行拣选、整理、剪切、炮制、洗涤等加工。
(2)拣选后药材的洗涤应使用流动水,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洗涤其他药材。不同的药材不宜在一起洗涤。
(3)清洗后未烘干的湿药材,必须及时投料。洗涤及切制后的药材和炮制品不得露天干燥,宜采用烘干法。
5.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应经净化处理,符合生产要求。
2.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1.各车间、工序、岗位、容器、工具、地漏、更衣室、缓冲室、设备等均应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清洁操作规程,主要内容:清洁的范围、工具、方法、程序、间隔时间,清洁剂名称、浓度、配制方法、消毒的方法、间隔时间,消毒剂的名称、浓度、配制方法,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存放地点,清洁与消毒效果评价等。
2.各车间、工序、岗位均应制定定置图,实行定置管理,保持在生产过程中的良好生产秩序。
3.生产中使用的各种器具、容器应清洁,表面不得有异物、遗留物。容器、工具等使用后应立即按其清洁SOP清洗干净,必要时进行消毒,不得有遗留斑迹及清洁剂、消毒剂的残留物。
4.生产工作间、流水线、设备、容器等均应有卫生状态标志。
5.每批生产结束时,应按规定进行清场。
6.洁净区的生产必须在净化空调系统运行达到自净以后才能开始。
7.洁净区每日生产结束后或更换品种时必须对洁净区内表面(包括:墙面、天栅、地面、门窗)台椅、手池、地漏、更衣柜、更衣室、缓冲室、鞋柜等清洁干净并消毒。
8.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
(1)应采取措施避免物料、容器和设备最终清洗后的二次污染,措施如:照紫外线灯、遮盖等。
(2)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清洗、干燥、灭菌到使用时间的间隔应有规定;如:从灭菌到使用应在4小时内。
3. 药液从配制到灭菌或除菌过滤的时间间隔应有规定。如:药液从配制结束到过滤结束不超过6小时;灌封开始到灭菌开始不超过6小时。
(4)物料、容器、设备或其它物品需进入无菌作业区时,应经过流水线或无菌处理。
9.非无菌药品的液体制剂的配制、过滤、灌封、灭菌等过程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药液配制结束至过滤结束6个小时内完成,灌封开始至消毒开始6个小时内。
10.原料药生产时,物料、中间产品、原料药在厂房或厂房间流转时应有避免混淆与污染的措施;如明显标记、分隔放置、容器加盖等。
11.含有毒性药材的药品生产操作,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特殊措施;如:专用衡器、容器、设备、工具或彻底清洗,每次清洗后要检查残留量等。
12.生物制品生产过程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疫苗类生产控制区,进入时,应穿无菌防护服。
13.举例:“一般生产区清洁检查记录”(表8-4)。
1. 设备卫生
有关设备卫生的硬件要求,参照本篇第四章设备,本段只讲述管理上的一些要求。》
表8-4
(´ ´ ´ ´ ) 一般生产区清洁检查记录 (Rev. ´ ´ )
产品名称 | 地点 | |||||||
规格 | 日期 | |||||||
时间 | ||||||||
批号 | 自检 检查员 | S QA | S QA | S QA | S QA | S QA | ||
门窗 | 门窗明净光亮、无浮尘、无霉斑、 无渗漏、无不清洁死角 | |||||||
天棚 | 见本色、无浮尘、无霉斑、无渗漏、无脱落物 | |||||||
墙壁 | 壁净见本色、无浮尘、无霉斑、无脱落物 | |||||||
桌面椅 | 清洁、整齐、地杂物 | |||||||
设备 | 清洁、整齐、无跑、冒、滴、漏、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无物料遗留物、无油垢、油污、积水、杂物 | |||||||
容器工具 | 整齐、干净、见本色、无异物、脱落物、、物料遗留物、清洁液(消毒液)残留物 | |||||||
洁具 | 整齐、干净、见本色、按定置要求放置 | |||||||
物料 | 按定置图位置堆放整齐,清洁,无尘,脱外包装,有状态标志,无剩余物料 | |||||||
续 表:
产品 | 按定置图规定位置堆放整齐,有状态标志 | |||||||
仪表电器管道 | 清洁、整齐,无积尘 | |||||||
个人 | 工作服穿戴合符规定,个人卫生做到“四勤”,洗手,不化妆,不戴饰物 | |||||||
标志 | 门外,设备,工具,容器卫生标志符合状态、符合要求 | |||||||
检查员签字 | S QA | |||||||
√=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 | 情况说明 | |||||||
1.每一批产品生产结束、每一天生产结束,必须按标准操作程序来清洁设备。设备清洗应进行验证,以保证设备清洗的可靠性。清洁要求做到设备主体清洁,无跑、冒、滴漏,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设备周围无油垢、无油污、无污水、无杂物、与物料、产品直接接触的部位无物料或产品的残留痕迹。洁净区使用的设备、容器、管道在进行清洁以后,还必须用纯水或注射用水冲洗干净,并进行有效的消毒;生产无菌药品的设备、容器、管道清洁后还要灭菌。100级、10,000级洁净区用的清洁用水应经过滤。
2.难以清洗干净的设备、容器、工具、管道应按品种专用。
3.原料药的生产设备,更换品种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在同一设备生产同一品种时,如有影响产品质量的残留物,更换批次时,也应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难以清洁的特定类型的设备可专用于特定的中间产品、原料药的生产或储存。
4.经常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按物料规定从物流通道进入,并按规定定置、整齐地码放于符合洁净室要求的架内。
5.洁净室内的清扫工具宜采用真空清扫设备,如吸尘机。
6.按标准操作的要求清理捕尘装置、管道系统和集尘器内的粉尘,注意动作要轻,避免扬起灰尘。
2. 消毒与消毒剂
1.消毒是指用物理或化学等方法杀灭物体上或介质中的病原微生物的繁殖体,但不能完全杀死芽孢。
2.消毒剂:凡用于消毒的化学药品称为消毒剂。
23.物理消毒方法,常用紫外线照射法。
详细内容见本篇第五章第第三节。
1. 影响化学消毒剂作用的因素
(1)消毒剂的化学结构、浓度、消毒能力,协同作用和拮抗作用,接触时间;微生物的类型、数量和环境;
(2)微生物的类型、数量和环境;
(3)溶液的氢离子浓度、表面张力、有机物或其他钝化剂的存在;
(4)被消毒物表面的性质是光滑还是多孔粗糙等。
2. 选择消毒剂原则
(1)在使用条件下高效、低毒无腐蚀性,无特殊的嗅味和颜色,不对设备、物料、产品产生污染。
(2)在有效抗菌浓度时,易溶或混溶于水,与其他消毒剂无配伍禁忌。
(3)对大幅度温度变化显示长效稳定性,贮存过程中稳定。
(4)价格便宜。
6.常用消毒剂举例。
常用消毒剂表 表8-5
类别 | 名 称 | 浓度 | 消毒用途 | 性 质 |
酚 类 | 来苏 | 2%水溶液 | 皮肤 | 溶于水,呈碱性反应,有除垢作用,杀菌力强,有毒性,消毒手有麻木感。 |
(甲酚皂) | 3%-5% | 地漏 | ||
醇 类 | 乙醇 | 75% | 皮肤、工具、设备、容器 | 能使蛋白质脱水变性,有挥发性,无残留,作用时间短,对芽孢无效。 |
醛 类 | 甲醛 | 每立方米用37~40%甲醛液8-9ml,加4-5克高锰酸钾 | 熏蒸无菌室 | 能破坏细菌毓体及许多芽胞、病毒、真菌;有挥发性,对眼睛及皮肤有刺激性。 |
氧 | 0.2-0.5% | 塑料、工具、容器、药材 | 广谱杀菌剂,能杀死细菌繁殖体,芽胞、真菌与某些病毒;强氧化剂,20%时对 皮肤、金属有较强腐蚀性。稀释液只能存。 放三天。 | |
化 | 过氧乙酸 | 0.5% | 皮肤消毒 | |
剂 | 每立方米1g熏蒸 | 空气消毒 | ||
表 面 活 性 剂 | 新洁尔灭 | 0.1-0.2% | 皮肤、工具、设备、容器 | 破坏细胞膜,使蛋白质变性,对革兰氏阴性菌不敏感,具清洁与消毒双生作用,对皮肤刺激性少,遇合成洗涤剂活性减弱 |
杜灭芬(消毒宁) | 0.05-0.1%水溶液 | 皮肤 | 性质稳定,易溶于水,抗菌谱窄,遇合成洗涤剂活性减弱。 | |
表面活性剂 | 洗必泰 | 0.02-0.05%水溶液 | 皮肤 | 对革兰氏阳、阴性菌有效,能快速杀灭繁殖体,无毒性,但不能与阴离子清洁剂等物质、升汞、肥皂合用。 |
3. 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4. 生产生物制品的洁净区和需要消毒的区域,应选择一种以上的消毒方式,定期轮换使用,并进行检测,以防止耐药菌株。
3. 人员卫生
1. 个人健康
1.全体员工,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2.对不符合要求的员工,必须调离该岗位。
3.因病暂时离开岗位的人员,康复以后必须持盖有医院印章的医生开具的合格证明,方可考虑重新上岗。
4.如发现员工有不符合该岗位要求的情况,应马上调离该岗位。
5.健康要求详见健康要求表(表8-6)。
6.生物制品的生产、维修、检验和动物饲养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应接种相应疫苗并定期进行体检。
7.在生物制品的生产日内,没有经过明确规定的去污染措施,生产人员不得由操作活微生物或动物的区域到操作其他制品或微生物的区域。
8.从事生物制品生产操作人员应与动物饲养人员分开。
2. 工作服装
1.工作服装包括帽子、手套、口罩、鞋和衣裤。
选材:工作服的材质要发尘量少、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不起球,不断丝、质地光滑,不易产生静电,不粘附粒子、洗涤后平整、柔软、穿着舒适;洁净室的工作服材质还需要具有良好的过滤性,保证人体和内衣的尘粒不透过,同时耐腐蚀,对洗涤和消毒处理及蒸汽加热灭菌有耐久性。如:一般生产区用纯棉或棉涤;300,000级和100,000级洁净区用精梳纯棉的股线织物;10,000和100级洁净区用抗静电长丝涤纶等。
式样及颜色
健康要求表 表8-6
健 康 状 况 | 不适合的工种 |
传染病(包括隐性传染病)、精神病、皮肤病、体表有伤口者。 | 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 |
传染病(包括隐性传染病)、精神病、皮肤病、体表有伤口者及对制品质量有潜在不利影响者。 | 进入生物制品生产区操作或质量检验人员、实验动物工作人员 |
裸视力0.9以下。 | 灯检工、化验员、质管员 |
色弱。 | 化验员、仓管员、质管员、验收员、发料员、领料员、包衣工、压片工、灯检工 |
过敏。 | 会产生过敏的工种 |
2.式样及颜色
(1)各区域的工作服装式样、颜色分明,易于识别,有个人编号;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的工作服不能混用。
(2)式样及颜色企业自定,以线条简洁、色彩淡雅为宜。
(3)洁净服要求线条简洁,不设口袋,接缝处无外露纤维,领口、袖口、裤口等要加松紧口,不应用纽扣。
3. 无菌工作服必须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4. 防护服还应考虑保护操作人员不受药物的影响。
(6)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维修人员、质管人员与操作人员,参观人员的服装式样和颜色应有所区别。
(7)举例,见“服装式样表”(表8-7)。
3.穿戴
(1)应根据各生产区域的规定穿戴工作服装,并遵守净化程序。
(2)穿戴工作服装后要对着镜子检查穿戴工作服装的情况,要求帽子要包盖全部头发,口罩要罩住口鼻,衣服要拉(扣)好,鞋子要趿好等。
(3)离开生产场地时,必须脱掉所有工作服装。
(4)工作服装应编号,专人专用。
服装式样表 表8-7 空气洁净度 级别 服 装 | 一般生产区 | 300,000级与100,000级洁净区 | 10,000级与100级洁净区 | ||
工作衣 | 无横摺、腰带,接缝封缝,光洁。 | 1. 无口袋、横摺、腰带、接缝封缝、光洁; 2. 不应用纽扣; 3. 遮盖颈部。 | 1. 要求同100,000级洁净区 2. 上、下连体式,高领,无菌 衣宜连袜、帽。 | ||
帽子 | 应能罩住全部头发,阻止脱落的毛发及头屑落出帽外。 | 头罩全部包盖头发和胡须。 | |||
手套 | 按工作需要确定。 | ||||
口罩 | 遮盖面大 | ||||
工作鞋 | 按工种需要确定式样,不宜用拖鞋。 | 能遮盖全脚。 | 鞋罩全部包盖脚部,裤脚塞入鞋内,长统式。 | ||
4、清洗周期
(1)一生产区的工作服在冬季及空调环境下,至少每周洗二次;在夏季无空调环境下及粉尘大的工序,每天至少换洗一次。更换品种时,必须洗工作服。工种鞋每周至少洗一次。
(2)在300,000级和100,000级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区工作,至少每天洗一次洁净衣裤帽和口罩;更换品种时,必须换洗工作服装;工作鞋每周至少洗二次。
3. 在10,000级和100级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区工作,至少每班洗一次工
作服装。工作鞋每班消毒一次。
4. 洁净工作服装及无菌工作服装的清洗周期,应经验证。
5. 清洗要求
1. 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使用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还要消毒或灭菌。
①100,000以上区域的洁净工作服应在洁净室(区)内分别洗涤、干燥、整理;必要时应按要求灭菌成无菌工作服。
②300,000级区域洁净工作服可与一般生产区工作服合用一台洗衣机,但必须分开洗涤,而且需在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环境下进行整理。
2. 工作服洗涤、灭菌时不应带入附加的颗粒物质。例如:
①一般生产区、100,000级、300,000级洁净区的工作服,使用经过滤的饮用水洗涤。
②100级、10,000级洁净区的工作服初洗时用经过滤的纯化水洗涤,最后洗涤用过滤的注射用水。
③干燥后的工作服要逐套装入衣物袋内灭菌。
④应采用洗衣液作为洗涤剂,宜对某一品牌的洗涤剂进行验证。
⑤应验证工作服灭菌效果。
(3)工作鞋的洗涤宜先用消毒液浸泡然后用清水冲洗。
6、清洗管理
(1)工作服应有专人负责洗涤,专人保管,专人发放并登记。
(2)更换下来的工作服应分区域集中,装入专用容器中,标记明显。
(3)干净的工作服应于与使用工作服净度级别一致的保管室中保管。
(4)已清洗与待清洗的工作服应由不同通道出入。
(5)洁净工作服与无工作服应逐套分别装于衣袋中,袋上明显标上工作服编号。
(6)工作服洗涤前及整理时要检查工作服有无破损、拉练损坏、掉钮子、缝线脱落等。使用前检查工作服是否符合要求,发现污染及应及时报告并更换。
(7)无菌工作服灭菌后两日内使用,否则要重新灭菌。
(8)凡有粉尘、高致敏物质、激素类、抗肿瘤类、避孕药、有毒、有害物质等操作岗位的工作肥应分别存放、洗涤、干燥、灭菌。生物制品中涉及到有活菌操作的,应先经原位消毒。
三、个人卫生
1.随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理发剃须,勤换衣服,勤洗澡。
2.工作前洗干净手,不涂抹化妆品,上岗时不佩戴饰物、手表。
3.离开工作场地(包括食饭、上厕所),必须脱掉工作服装。
4.不携带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不在生产区内吃东西。生产区内的饮水间要干净、整齐,对生产不造成污染。
5.洁净室内随时保证手的清洁,注意消毒。手在消毒以后,不再接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6.无菌室内应特别注意手的消毒,不得裸手操作。
第九章 验 证
1. 验证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验证的定义 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
二、验证分类
按照产品加工和工艺的要求以及设备的变更,工艺修订等均需通过验证的特点,可以把验证分成四种类型:前验证、同步验证、回顾性验证、再验证。
1.前验证
系指一项工艺、一个过程、一个单位、一个设备或一种材料在正式投入使用前进行的,按照设定的验证方案进行的试验。
前验证是正式投放前的质量活动,系指在该工艺正式投入使用前必须完成并达到设定要求的验证。无菌产品生产中所采用的灭菌工艺,如蒸汽灭菌,干热灭菌以及无菌过滤应当进行前验证。大输液类产品中采用的配制系统及灌装系统的在线灭菌,冻干剂生产用的中小型配制设备的灭菌,灌装用具、工作服、手套、过滤器、玻璃瓶、胶塞的灭菌以及最终可以灭菌的产品灭菌,冻干剂生产相应的无菌灌装工艺都属于这种类型。验证可以认为是这类型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因此要求在工艺正式投入使用前完成验证。新品种、新型设备及其生产工艺的引入应采用前验证的方式,而不管新品种属于哪一类剂型。前验证的成功是实现新工艺从开发部门向生产部门的转移的必要条件。它是一个新品种开发计划的终点,也是常规生产的起点。
2.同步验证
为生产中在某项工艺运行的同时进行的验证,即从工艺实际运行过程中获得的数据来确立文件的依据,以证明某项工艺达到预定要求的活动。采用这种验证方式的先决条件是:
――有完美的取样计划,即生产及工艺的监控比较充分;
―有经过验证的检验方法,灵敏度及选择性等比较好;
――对所有验证的产品或工艺已有相当的经验和把握。
在这种下,工艺验证的实际概念即是特殊监控条件下的试生产,而在试生产性的工艺验证过程中,可以同时获得两样东西:(1)是合格的产品,(2)是验证的结果即“工艺的重现性及可靠性”的证据。验证的客观结果往往能证实工艺条件的控制达到了预计的要求。但应当注意到这种验证方式可能带来的产品质量上的风险,切勿滥用这种验证方式。
3.回顾性验证
指以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为基础的旨在证实正式生产的工艺条件适用性的验证。
当有充分的历史数据可以利用时,可以采用此种验证方式进行验证,从对大量历史数据的回顾分析更可以看出工艺控制状况的全貌,因而其可靠性更好。回顾性验证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是:
――有至少6批符合要求的数据,有20批以上的数据更好,这些批次应当是连续的。
――检验经过验证,检验结果可以用数值表示,可以进行统计分析;
――批记录符合GMP的要求,记录中有明确的工艺条件(如最终混合,如果没有设定的转速和最终混合时间的记录,那么相应批的检验结果就不能用于统计分析,又如成品的结果出现了明显的偏差,但批记录中没有任何的偏差的说明,这类结果也不能用作回顾性验证)。
――有关的工艺量是标准化的,并一直处于控制状态,如原料标准,净区的级别,分析方法,生物控制等。
同步验证、回顾性验证可用于非无菌工艺的验证,而二者相结合的验证方式更好。
4.再验证
再验证系指一项工艺、一个过程、一个系统、一台设备或一种材料经过验证并在使用一个阶段以后进行的,旨在证实已验证状态没有发生飘移而进行验证。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再验证:
(1)关键设备大修或更换。
(2)批次量数量级的变更。
(3)趋势分析中发现有系统性偏差。
(4)生产作业有关的变更。
(5)程控设备经过一定时间的运行。
但是,有些关键的工艺,由于其对产品的安全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设备规程没有更情况下也要求定期再验证,如产品的灭菌釜,正常情况下须每年作一次再验证。又如,培养基灌装每年至少作两次验证。
第二节 验证的内容
一、厂房设施的验证
药品生产企业的厂房与设施是指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生产中所需的建筑物以及工艺配套的公用工程。为了消除混药和污染,或将这种可能性降至最低,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及与所生产药品相适应的厂房设施。这包括规范化厂房及相配套的净化空气处理系统、通风、照明、水、气体、洗涤与卫生设施、安全设施等。也就是指药品生产所需的环境条件。
厂房与设施验证内容:就是与药品生产过程有直接联系的空调净化系统、水系统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业气体。同其它验证一样,厂房与设施的验证也是由设施的确认,仪器仪表的校正、监控等组成。在新建或改造厂房时首先碰到就是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因此做好设计的审查十分重要的。它是以后验证工作的基础,并决定了以后开展的工作。
1.空气净化系统验证:有测试仪器校正、安装确认、运行确认、环境监测等几个方面系统涉及的主要有:空气处理设备(空调器)、除湿机、层流罩、洁净工作台等。
(1)空气净化系统安装确认所需文件有:
1. 由质量部门及生产部门认可,经批准的环境洁净区平面布置图及空气流向,包括各房间的洁净度、气流流向,压差,温度、湿度要求,人流和物流流向。
②洁净区空调净化系统的描述及设计说明。
③测试记录和操作规程:
a.空调设备及风管的清洗规程和记录;
b.高效过滤器检漏试验和报告;
c.仪器及仪表检定记录;
d.空调净化系统操作规程及控制标准。
空调净化系统安装确认主要由工程部门完成。
(2)空调净化系统运行确认所需文件有:
①空调设备的运行调试报告;
②房间温度、相对湿度记录;
③房间静压差记录;
④高效过滤器风速及气流流型报告;
⑤空调调试及空气平衡报告;
⑥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的预检。
空调净化系统的运行确认主要由工程部门完成。其内容有:空调设备测试,高效过滤器的风速及气流流向,空调调试和空气平衡(包括:风量测定及换气次数计算,房间压及温湿度测定),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的预测定。
(3)洁净度的测定:
①悬浮粒子的测定:采用自动粒子计数法。自动粒子计数法是把洁净室中径大于0.5um粒子按悬浮状态计数方法测定。
悬浮粒子洁净度监测的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应根据产品的生产工艺及生产工艺关键操作区设置。一般高效过滤器装在末端(天花板)的空调净化系统及在层流罩下只需在工作区(离地0.7-1m处)设置测点即可,而高效过滤器装在空调器内的及亚高效过滤器(效率为>95%)的空调净化系统除在工作区设置测点外,还需每个送风口处(离开风口约0.3m)设置一个测点。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附录要求:洁净室(区)在静态条件下检测尘埃粒子数、浮游菌数或沉降菌数必须符合规定,应定期监控动态条件下的洁净状况。
静态测试:洁净室(或洁净区)净化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工艺设备已安装,洁净室(或洁净区)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下进行测试。
动态测试:洁净室(或洁净区)内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测试。
2. 活微生物测定
活微生物测定的目的是确定浮游的生物微粒浓度和生产微粒沉降密度,以此来判断洁净室是否达到规定的洁净度。因此活微生物的测定有浮游菌和沉降菌两种测定方法。
细菌通常看不见,将它们采集或沉降到培养基中培养。细菌培养时,由一个或几个细菌繁殖而成的一个细菌团称为CFU(菌落形成单元数),亦称菌落数。
浮游菌用计数浓度CFU/L或CFU/m3表示,沉降菌用沉降浓度CFU/皿�min表示。
浮游菌6和沉降菌测定方法及测定实例,见《药品生产验证指南》P52-56。
2.消毒灭菌效果的验证
(1)用生物指示剂进行细菌和挑战性试验
生物指示剂菌种可选用枯草芽杆菌,在使用前要测定其初期菌数,应不少于10个。
在消毒灭菌前,将装有生物指示剂表皿置于各被测房间内的中央地面,灭菌前打开表皿,灭菌结束后,回收生物指示剂放入大豆酷消化液体培养基中,在37℃下培养3天,看细菌是否被杀灭,若没有细菌生长,则为合格。
(2)表面污染试验
表面微生物污染试验的方法主要有真空吸引法,培养基接触法及棉球擦抹法。
①真空吸引法
使吸引喷咀接近需要检查的表面,随同空气吸引住附着于物体表面的粒子,并用无菌的薄膜过滤器过滤,以任何方式进行培养,从而测得细菌的一种方式,此方式在药品生产中用得较少。
②培养皿接触法
此法是将装有琼脂培养基的皿子贴于需检查的表面,并培养附着于培养基的微生物粒子,然后计数。此方法要求将培养基倒入培养皿中并使之中间隆起,要做到这一点操作上比较困难。
③棉球擦抹法
此法在制药普遍使用。消毒结束后,可对洁净室内的机械表面、内部及缝间、墙壁、窗台、试验台等表面的一定面积,用事先经过灭菌的生理盐水、纯化水或缓冲液(例如磷酸缓冲生理盐水)润湿的适当大小的灭菌纱布或灭菌脱脂绵充分擦拭,然后放入广口瓶,加一定量浸出液振摇(或作超声波洗涤),再对浸出液进行菌的培养。
(3)气体熏蒸灭菌后室内环境中残留量的测试
用甲醛气体进行熏蒸灭菌后,需用全新空气换气若干小时,由于甲醛的环境标准只有1-2ppm,要使环境中残留的甲醛浓度尽可能低至不致使人嗅出的特殊臭味(<0.55ppm),并对眼睛无刺激(<1.0ppm),然后根据测定室内环境中甲醛留量的结果,正确设定换气时间,以保证在达到作业环境中无菌的前提下,对人身心健康不致产生不良影响。
测定方法请参阅《药品生产验证指南》P62-63。
二、设备验证
1.目的 设备验证是指对设计、选型、安装及运行等准确与否及对产品工艺适应性作出评估,以证实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生产品种、剂型的不同,对主要设备进行设备验证。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需要验证的主要设备有上料器、混合制粒机、颗粒干燥机(一步制粒机)、粉碎机、过筛机、混合机、压片机、包衣机、胶囊填充机、包装机等。
2.预确认
设计和选型属于设备的预确认,是从设备的价格、性能及设定的参数方面,参照说明书加以考虑,考查它是否适合生产工艺、校正、维修保养、清洗等方面的要求,并提出书面报告,主要考虑因素有:
(1)设备性能如速度、装置范围等;
(2)符合GMP要求的材质;
(3)便于清洗的结构;
(4)设备零件、计量仪表的通用性和标准化程度;
(5)合格的供应商。
3.安装确认
安装确认应包括计量及性能参数的确认。对进行考察的目的在于保证工艺设备及辅助设备在规定的限度和随承受能力下能正常持续运行。在设计或选择了工艺设备后进行评估和确认以便确认在工艺所要求的运行限度内设备性能良好,并检查影响工艺及生产的关键部位的性能,用这些测得的数据制定设备的校正、维护保养、操作的书面规程即标准操作规程草案为运行确认提供基础,其主要确认内容有:
①设备的规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②设备上计量仪表的准确性与精密度;
③设备的安装地点;
④设备与提供的工程服务系统是否匹配。
4.运行确认
在完成设备安装确诊后,要根据草拟的标准操作规程对设备的每一部份及整体进行足够的空载试验来确保该设备能在要求范围内准确运行并达到规定技术指标。这过程中有可能要对标准操作规程进行适当的补充和修改以及对设备的某些高速所有这些资料汇总后,由验证小组进行分析提出意见,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其间主要考虑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标准操作规程草案的适用性。
(2)设备运行参数的波动性。
(3)仪表的可靠性(确认前后各进行一次校验)。
(4)设备运行稳定性。
5.性能确认
性能确认是模拟实际生产情况进行的。它一般先用空白料进行试车,以初步确定设备的适用性,比较简单、运行稳定的设备可依据使用的产品特点而直接采用生产批号加以验证。验证批次可依据产品及设备特点确定。如能确认设备已能稳定运行适合生产工艺的需要,由验证小组将相关资料汇总,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后,该设备即可继续运行。此过程中主要考虑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确认运行过程中考虑的因素;
d.供应商的信誉;
e.技术培训水平;
f.能否在供应商处进行试车;
g.试车资料是否齐全;
h.了解用户需求和设备生产环境;
i.从拥有同种设备的厂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j.供应商能否保证执行交货期;
k.对供应商成本进行分析;
l.是否熟知现行GMP。
尽管选择供应商的主要因素是技术和经济两项指标,但全面分析每一供应商的各方面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面。最终得到确认方案和辅助试验标准限度要求,逐项检查并证实设备能正常运行。该方案同样要经过验证小组审批。
进行该项工作,可制定工程进度计划表,以利于验证小组按计划全面实施每一项目。
预确认后,验证小组对所得结果应作出评价及结论。
②安装确认 安装确认是对所安装的设备的规格、安装条件(或场所)、安装过程及安装后进行确认。目的是证实所供应的设备规格应符合要求,设备所应有的技术资料齐全(如操作指南、制造和设计标准等),然后开箱验收应合格,并确认安装条件(场所)及整修安装过程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安装确认涉及到设备供应商(提供设备技术和操作资料),设备使用部门,以及设备工程及维修部门,由他们的共同努力来完成这项工作。值得注意的是,生产部门是设备的拥有者和使用者,并对设备如何符合GMP有关规定负有责任。
液体制剂、半固体制剂、栓剂所用的生产设备多为封闭系统。罐、容器、管线及泵的设计和安装应易于清洗和必要的消毒,尤其应考虑使可蓄积残余物并有利于微生物繁殖的死角和场所越小越好。这就对设计和安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安装区域应符合标准要求,平面应合理布局。设备安装一旦结束,应从公用系统开始证实每部分均达到所要求的能力水平。
仪器部分的安装确认是对主要计量器具、记录仪、传感器等进行校验并制订检验计划,建立仪器的档案时,信息应齐全(还包括校验周期、校验限度及标度、使用范围),还应制订校验仪器的标准操作规程。应注意,仪器的校验必须在设备进行其它项目验证开始之前完成。此时,进行设备安装确认的条件才完全具备。其它的安装确认项目如下:
a.公用工程和建筑设施:压缩空气;电及电的备用系统;照明;管道:给排水管道;蒸汽;清洁用和集尘用真空;通风装置,空气过滤;空气加热和冷却装置;虫、鼠控制;清洗。
b.设备:名称;制造商技术指标/操作指南;购货订单;加工的产品原料;仪器(主要的和非主要的)。
c.辅助设备:名称;制造商技术指标/操作指南;购货订单;加工的产品原料;仪器(主要的和非主要的)。
d.备件(列出备件清单及其他)
e.标准操作程序(SOP);操作;装机;清洁。
f.纪录表:预防维修计划;清洁和使用记录。
g.过滤器即设备主要部分的所有过滤器的信息,包括有关过滤器类型手册,连接滤袋的滤筒和备件清单及预防维修计划。
h.泣滑剂。
i. 安装图。这个阶段,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验证小组负责协调工作,确保机器或设备的安装,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满足本企业要求。其另一任务是协调有关方面完成所有文件的制定和审批,包括标准操作程序草案。
③运行确认
运行确认是试验并证明设备的每一部分及整体,能在预期的及设计范围内准确地运行,并能完全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和使用要求。该项应在完成设备安装并已得到认可后进行。
运行确认也可通过制定并批准验证方案,保证待验证设备按标准操作程序草案执行,在指定范围实施确认项目。
在该方案中规定了检验设备运行情况的试验方法和标准限度,以此试验设备并得以证实,对设备每一部分的确认一般采用空机运行方式。
运行确认包括:试验设备名称;设备号,运行试验序号,测试说明,试验所用仪器/设备;试验使用标准操作程序草案;设备各部份用途说明;工艺过程详细描述;/检测仪器/设备的校验(在验证前、后各进行一次校验,可证实检测结果的可信与否),设备试验的主要参数;进行运行试验各部分设备清单;每一部份设备运行试验结果。即运行试验方法和详细记录。如描述如何试验,做这个试验所遵循的程序,做试验所用的仪器或设备等。记录材料应有审批合格负责人签字,有试验结果,有结论,有记录人签名及试验日期及审批日期。
(4)液剂、霜剂、油膏剂、栓剂生产用设备运行确认。
液剂生产设备有:制备罐;混合罐;贮罐。
霜剂、油膏剂、凝胶剂生产设备主要有:制备罐;熔化罐;贮罐。
栓剂生产设备主要有:制备罐;熔化罐;灌装机。
主要设备待确认项目有:
1. 主要使用的标准操作程序
2. 设备验证的主要参数:
制备罐:夹层温度及压力,罐内温度及压力;搅拌速度;匀化速度;真空度及其功能;传送(到贮罐)功能;罐内最大和有效容积;称重准确性。
混合罐:设备验证的主要参数与制备罐相同。
贮罐:罐内最大及有效容积;罐内压力;罐内温度,传送(到包装线)功能。
霜剂包装线:盛器进料准确定位走向;密封;批号打印;物料搅拌速度;真空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全线联动自动保护。
液剂包装线:与霜剂、液剂制备罐验证项目相同。
栓剂制备罐:与霜剂、液剂制备罐验证项目相同。
栓剂灌装机:内包装材料成型、密封、批号打印、切割冷却温度及速率。
③进行运行试验的各部分设备清单:
霜液剂:熔化罐;真空;热循环泵;盛器进料、灌装机、装盒机、检重机;装箱机、贴签机、批号打印。
栓剂:熔化罐;热循环泵;液压泵;循环泵制冷机。
④运行确认结束后,对试验结果及得到所用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并由验证小组人员审批。
(5)性能确认
性能确认是试验并证明新设备对生产的适用性。与运行确认相反,它具有模拟性质,在工艺技术指导下进行实际试生产。
液剂、霜剂、油膏剂、凝胶剂;栓剂剂型的产品,因其稳定性问题,对一些重要工艺和产品质量特性通过实际生产给予考查。如生产工艺合理性,主药和重要辅料分散情况,pH值、粒度、主药含量、重量差异、产品外观和相对密度等是否符合标准。一般先做空白试机(批次视具体情况而定),再进行实际生产。根据试生产结果,初步拟定可行的生产方法,这并不是最终的决定,因为在下一步专门的工艺验证过程中要继续试验产品特性。工艺验证的结果是质量管理部门及生产部门共同调整设备有关生产参数以及修改生产工艺的依据。
7.设备验证结论
经过验证小组的共同合作,已成功得到的设备验证的证明依据,这些依据分别来自预确认,安装确认(以设备档案为主),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将全部验证结果统计,分析整理并写验证报告,经过验证小组成员一一过目,审批。每一阶段的验证就是一个很好的培训教材,宜利用这些材料对该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讲解。这样有利于生产时更好地使用设备和保养设备。验证小组各成员对验证结果认为可以接受,此时新设备项目可认为全部结束。所有验证相关文件归档。
设备验证文件归档包括:预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操作指南,设计制造和设计标准,仪器、备件;预防维修、润滑剂、订单、过滤器计划、变更控制程序、工程图纸、试验和检查报告、标准操作程序、清洁和使用记录。
8.设备变更控制
设备变更控制实际上是一个监督体系,确保一个已验证系统在经过对其某项变更提出潜在影响,并按审批程序得到认可,最终仍能维持该系统处于已验证状态。
实施变更控制,有必要作一些相应规定。如变更的范围,奖惩责任,执行程序等。设备的使用者对变更控制负有最大的责任。而变更控制的批准和实施则建议由生产部、质量部和有关技术部门(工程维修部和验 小组)共同作出建议,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执行日期。
制定变更审批程序 →变更项目审批→变更实施情况检查→确定是否对变更内容进行再 验证→变更后情况确认和评价→修改相关标准操作规程→批准执行日期→材料分发到有关部门及归档。
9.全自动包衣锅的验证实例
(1)预确认。首先由验证小组,根据生产需要设立设备的选型方案。
1. 要选择适合在生产使用的设备容量;
2. 要求设备材质为GMP要求的不锈钢材质;
3. 结构易于拆开清洗,无死角;
4. 有适用于糖衣片、薄膜包衣和肠溶包衣的自动控制系统;
5. 仪表的单位符合国际、国内的标准要求;
6. 能否在要求时间内供货;
7. 供应能否提供合理价格和及时的培训;
由此,企业可选用大容量带有恒温配液罐、喷量控制器及喷液化装置的自动包衣设备。
(2)安装确认。把购进的全自动包衣设备、拆箱移到要安装的间后,要对照预确认时所设立的方案进行确认。
1. 设备的容量适用于产品的生产量的要求;
2. 包衣锅的材质为不锈钢材符合GMP要求;
3. 内外结构适于清洗;
4. 有自动控制系统;
5. 仪表符合计量要求(包括、精确度等);
6. 有较全面的资料,对操作方法进行详细的描述;
7. 操作间的空间能满足需要,有与之匹配的水、电、气。
通过这些确认,然后提出书面报告,草拟出标准操作规程,以便进行下一步运行确认。
(3)运行确认。对全自动包衣锅采用分部确认,需确认的项目有:压差表、温度表、喷液流量表、进风量、排风量、转速、雾化粒度、喷射直径等。
确认该设备的某一项目时,首先要分段选好该项目的测定点,如使用较多数据段,还应适当增加测定的密度。在每个测定点上可改变其它参变量观察对被测项目的影响。在测定空气流量时,可选用一中间温度(如50℃)或工艺上较常使用的温度(如40℃、50℃、60℃),改变不同流量(一般以进/排风的挡板位置计算),如档板开启(60%、70%、80%),用风速表测定风速,并记录设备仪表所指示的数值进行对照,观察其偏差情况,这样不断改变数测定一次后再重复测定二次。
在测定温度时,调节进/排风量将温度调到某一测定点,固定排风量(或进风量),改变进风量(或排风量)来改变温度,往返测定温度3次。再可以固定另一排风量(或进风量)来测定温度,这样即可考察温度的准确性和精确度。亦可考察各参数间的相互作用。各参数间的计量验证同上,以此类推不再一一说明。但以上测定,最好选三个不同日了测定3次,考察其最大、最小及平均值。
(4)性能确认。以上是在空载情况下进行的对设备仪表的确认,还要对包衣锅进行设备性能的运行确认。这种确认进行的时间不一定很长,但参数应变化大一些,多一些,选几种参数设定,这种验证应尽量与产品连接在一起,可以使用空白片来进行。
对包衣锅验证需考虑的参数有:
1. 物料的填加量;
2. 锅转速;
3. 空气流量;
4. 进/排风温度;
5. 锅内外压差;
6. 喷射液量;
7. 喷射幅度;
8. 喷枪位置;
9. 包衣液的均匀度;
操作步骤:
1. 投入一定量的包衣片,预先加到某一温度;
2. 调节喷头到药片表面的距离及喷头间距离;
3. 在锅外调节好喷液量,试喷少量包衣液;
4. 开动包衣锅并设定一速度;
5. 设定好其它参数进行包衣;
6. 前一小时隔15min取样1次,第二小时间隔30min取样一次,观察其药片外观变化,重量增加变化情况
三、工艺验证
1.目的 工艺验证的目的是证实某一工艺过程能始终如一地生产出符合预定规格及质量标准的产品。为此,首先必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产品质量的工艺处方,合理的质量标准和准确可靠的化验方法,工艺处方一旦确定就要严格执行。任何外来因素的变化必须通过验证试验,必要时还要进行稳定性试验考察,通过各级审批程序方可变动。
片剂和胶囊剂的质量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因素如下:
(1)原辅料晶型、粒度、工艺路线对产品质量和工艺稳定性的影响;
(2)设备型号、性能对质量和工艺稳定性的影响、
(3)生产工艺条件的设定应强调有效性和重现性。
2.验证方法
由于化验方法的验证将另行介绍,故这里不再讨论研究。
(1)试产前处方和生产操作规程的验证。
1. 生产工艺采用草拟的试产前工艺处方和生产操作规程(可由中试方法得来)。中试三个批次以上,采用和生产相同或相似性能中试设备进行,符合质量标准的批次不得少于3个批次;
2. 通过加速稳定性试验和室温条件或该品种规定的贮存条件下的留样观察,考查验证处方和工艺条件的合理性并提出结论性报告。
3. 根据中试批次的质量和稳定性试验小结,确定及草拟供生产商业批次工艺处方和生产操作规程,并采用大生产设备进行试生产。
(2)通过试生产,制定工艺处方和生产规程。此为生产工艺验证。
①使用大生产设备试生产2-3个商业批次,验证工艺处方和生产操作规程;
②根据试生产情况,必要时可调整工艺条件和参数;调整后工艺处方和生产操作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者需重新进行工艺验证;
③通过加速稳定性试验,考查验证生产处方和工艺条件对在生产的适应性并提出结论性报告;
4.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艺处方和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工艺验证
这是针对某个产品分别进行的项目,依据产品不同和工艺方法不同制定不同的验证项目以及验证参数。就工艺流程分工序加以叙述;使用时可根据实际进行取舍。
①粉碎。设计试验条件:速度、筛目大小、型号、刀的方向,每次取3-5个样品。
评估项目:筛目分析、松密度,时间、休止角。
按生产操作规程规定条件粉碎,质量应合格。
②预混合。设计试验条件:混合转速、混合时间、每次取3-5个样品。评估项目:水分、含量。
按生产规程规定条件,质量应符合要求。
③制料。设计试验条件:搅拌条件及时间、干燥温度及时间、粘合剂浓度及用量,每次取3-5个样品。
评估项目:水分、筛目分析、松密度。
按生产操作规程规定参数制粒,质量应符合要求。
④总混合。设计试验条件:如某产品规定混合时间为10min,验证时间可以为5、10、20min,每次以设不同取样点。
评估项目:含量均匀度,水分,粒度分布,松密度,颜色均匀度(指不同颜色组分的产品)。
验证10min的规定是合理的。
⑤压片。设计试验条件:转速、压力、压片时间、设定每15min取样1次直至300min。
评估项目:外观、片重差异、厚度、硬度、溶出度(崩解时限)、含量、脆碎度。
按生产操作规程参数压片应适应包衣要求,符合质量标准。
⑥包衣。设计试验条件:锅速、进/排风温度,喷射速率,喷雾粒度、直径、包衣液配方、包衣液用量、包衣液浓度、手工加料时的加料量、加料间隔,每次取3-6个样品。
评估项目:片面、片重差异、;溶出度(或释放速率)、含量。
按生产规程参数包衣,质量应符合要求。
⑦装囊,设计试验条件:转速、环境温湿度、装囊时间,设定每15min取样1次,直至300min。
评估项目:外观、囊重差异、溶出度(或释放速率)、含量。
按生产操作规定条件操作,质量应符合要求。
⑧热合包装。设计试验条件:速度、热封温度、热材压力(或热合轴间隙),设定每15min取样1次直至300min。
评估项目:外观、渗漏试验。
按包装操作规程,质量应符合规定。
四、清洗验证
制剂生产过程,由于存在粉尘飞扬,液体或固体残留物,因此在更换品种时极易造成微量污染,主要污染来源是设备清洗不彻底。因此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洗操作规程,并对它进行验证是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交叉污染的有效措施,也是生产管理的主要组成部份之一。
清洗应包括操作室清洗及设备清洗。两者均包括同品种换批和品种的清洗。同品种不同批次之间清洗主要是考查清洗后的直观效果,这不是必须要求验证的项目,但如果是液体剂清洗时使用酸碱或洗涤剂清洗,然后用自来水、纯化水)、注射用水冲洗干净,则可以把末次冲洗的水检查氯化物、pH值、澄明度来衡量是否干净,更对其活性物质作分析(化学分析或物理分析),测定洗涤水的光密度与蒸馏水作比较,并可以用一定浓度如10ppm、20ppm的活性物质作比较)。以便作出清洗效果的判断。
对换品种清洗要求应当严格一些,以防止两个品种之间交叉污染。
1.验证方法
(1)取样方法
①洗液法:取清洗过程最终洗出作为检验样品的方法。适用于贮罐、贮药瓶、管道、配液锅、包前锅等。内部的残留物的测试,在试验方面根据的灵敏度规定的洗液量。
②擦试法。用清洁或含有乙醇的棉签等所指定的区域面积。适用于各种机械表面残留物的测试,这是最常用的方法。要使其检出灵敏度高,取样部位必须选择机械设备的边角,即最容易为固体残留物,液体沾污的地方作为清洗的关键点。为使清洁效果的评价测定无失误,取样工具和试验工具的清洁极为重要。
(2)试验方法和检出限度 清洗的最终评价是根据产品的活性成分即主料及洗涤剂的残留量。所以,这个方法必须与被检物质的性质有特定的相关性,较高的灵敏度及操作方便性等。检出结果应规定最高限量或不得检出。常用的方法有紫外分光光度法、目测法、比色法、pH值测定、残留物以及对活性物质的分析检查……等。
由于产品不同,清洗方法不同,检测方法亦可能不同。在使用任何检测方法之前均应先进行检测方法验证,以确定其检验方法是否可用。
选用洗涤剂必须符合药政管理要求并且在清洗过程中很容易除去,否则应予变更。
使用酸碱或某些洗涤剂要注意洗涤方法,防止某些活性成分或物料接触洗涤剂后析出难溶性沉淀物,就不容易洗净,故清洁方法必须先作预试验才可使用。
(3)验证的实施
①洗涤验证就是对清洗标准规程的验证。通过验证建立合适的设备清洗标准操作规程。验证内容包括清洗时间、清洗部位、清洗顺序、清洗液用量、洗涤剂的种类和用量等。
②根据设备的规格型号及安装调试情况,首先拟定出一个清洗操作规程草案。
③按照清洗操作规程草案进行运行验证,考核该规程的可操作性及样品可取性,依此确定清洗操作规程(主要为清洗部位,清洗顺序等),以便进行下一步产品验证,即根据产品的生产情况,依产品不同确定清洗的时间,清洗液(如水、乙醇或其他)及洗涤剂的种类和用量等。应该说明的是新拟定的清洗操作规程应是可操作性的,如经常要重复清洗、取样,试验结果才符合标准,则此操作规程应进一步改进,完善并重新修订。
考核项目:物理外观检查,应无可见物。化学检查:pH值及根据本产品规定测定方法和检出限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检出限度考核依据:
①任何产品不能受到前一品种带来超过其0.001的日剂量。这是结合三个十分之一因素得出的。第一是一般药品在常用剂量的十分之一时就不显示活性;第二是一个安全系数;第三是清洗工作要彻底,使其能被接受。综合起来就是0.001。
②污染不能超过10ppm,使用ppm是根据食品法规的习惯要求,对有毒物质都以这种指标规定其许可范围。特殊品种另订(如砷盐应在2ppm以下)。
③不能有可见的残留痕迹。
验证结果达到上述考核要求即可认为清洗符合要求。
五、检验方法验证
药品的质量检验一般包括化学检验、生物测定和仪器分析三种检验方法。通过检验对药品质量情况提供可靠的检验数据,对药品质量作出正确的评价。经检验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和生产批记录审核未发现问题的允许产品出厂供应市场需要,不符合标准的药品不得出厂。为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必须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
1. 检验方法验证的意义 检验方法的验证是质量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必要性可以从下面四个方面来认识:
(1)药品标准建立和遵循需要有经过验证的结果可靠的检验方法。
(2)生产状态的监控需要经过验证可靠的检验方法。包括对生产环境、生产作业、介质、物料的监控的需要。
(3)药品的商业交换和药品监督机构对产品抽样检验需要有经过验证的方法。
(4)生产验证需要有经过验证的检验方法。
2.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和步骤
(1)首先内容包括方案的起草及审批、检测仪器的确认、适用性验证和结果评价四个方面。
(2)检验方法验证基本步骤
①首先是验证方案,然后是对检测仪器的确认(包括安装确认、校正、适用性试验、选择性试验、再确认),检验方法适用性验证(包括准确度试验、精密度测定、线性范围试验、选择性试验)。最后是对检验方法的评价及批准。
②检验方法验证的最终产物是一个经过验证的方法,根据验证的结果制订出来的检验方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六、产品验证
产品验证的目的是确认制成产品能够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并能稳定地进行生产。对新产品来说可以通过建立验证体系来确认。对老产品可要用回顾性验证方法进行验证。
回顾性验证主要通过调查、试验和收集若干批次(至少6批以上,20批更好)的生产档案和批记录,对其进行分析并推导出结论。其中最丰富的内容应是来自生产的质量部门的数据,包括产品稳定性试验数据和留样观察数据,其它还可以来自用户信息反馈、设备安装和保养维修记录、原材料收发记录等等。其目的在于说明在过去多年生产中,生产工艺顺利运转,产品质量稳定,仍能在将来的生产中照此操作而获得同样质量的产品。
七、原料药的生产验证
1.原料药精制、干燥、包装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按《GMP》98年修订要求是:
(1)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原料药,其暴露环境应为10,000级背景下局部100级;
(2)其它原料药的生产暴露环境不低于300,000级。因此,原料药生产最后精制工序按品种不同均有洁净厂房及相应生产设施、设备的要求。
化学药原料在工业化生产时,一般只需要保证达到在工艺开发研究过程中所确定的工艺条件,即温度、压力、滴加速度、搅拌速度、反应时间(结晶时间)、喷雾干燥(或其他干燥方式)条件等,就可以使产品达到其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理化特性,因此在生产工艺验证中,对设备描述,设备安装质量确认,设备操作性能确认和工艺条件下的操作性能确认是十分重要的。而对工艺验证多采用同步验证的方法,即在做工艺条件下的设备操作性确认的时候,在水和溶媒试车时已证明了所有设备完全可以达到所要求的工艺条件之后,无需进行模拟生产,即可直接投产。但前三批的生产时,应增加工艺控制点,并加大面的分析,将所有数据文件化,作为同步验证文件。对生产工艺的再验证,包括验证报告,验证纲要,工艺流程、生产指令、药品规格、质量数据及稳定性数据等。
2. 验证项目:原料药生产车间的验证项目包括下列内容:(1)厂房设施、生产设备的验证;(2)生产工艺验证
(1)厂房设施的验证:
厂房设施的验证可分为两大部份:公用工程系统和环境:
1. 公用工程系统:
a. 工艺用水系统(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的验证;
b. 洁净蒸汽系统的验证;
c. 惰性气体、压缩空气系统及真空系统的验证。
②环境:
a.空调净化系统验证;
b.消毒液喷雾系统验证;
c.紫外消毒系统的验;
d.给排水系统的验证。
同其他验证一样,厂房与设施的验证也是由设备的确认,仪器仪表的校正、监控等组成。
厂房与设施设计基本出发点是GMP及国家颁布的各种技术法规。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后,要组织工程技校、质量管理、工艺及生产管理、消防等专业人员对平面图及设计说明书进行确认,并应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对厂房设施、生产设备的验证除上述内容外,对设备系统描述、安装确认(成套设备安装确认,管道及仪表安装确认),运行确认(包括流量计、计量贮罐、搅拌器、反应罐、冷却与加热系统、过滤系统、离心机、干燥设备、粉碎过筛设备以及包装系统等)。
在无菌原料药生产中还包括生产设备在线灭菌规程的验证、无菌过滤系统、干燥灭菌、蒸汽灭菌系统……等等。
f.工艺变更控制评价。对于在工艺改变控制文件中所记录的制造工艺的变更或操作参数和控制极限的偏离的允许范围,必须在验证中对其做出评估以确定工艺变更是否在对系统的控制状态有影响。
g.稳定性数据评估。对现行稳定性数据进行分析以便证明产品在整个使用期内保持其质量指标。
h.结论。撰写产品验证情况总结,并作为验证结果报告批准文件之一,以便在批准报告时参考。
i.验证结果报告
在完成上述验证纲要a-g之内容之后,验证执行者必须按h对整个工艺验证作书面总结及作出结论。并对下列方面作出说明:(a)关键工艺参数的范围。(b)控制状态分析。(c)工艺更改控制评价。(d)稳定性数据审阅,从中得出产品稳定性结论。
在此验证报告完成后,将工艺流程、生产指令、药品规格、质量数据及稳定性数据图表一起报有关人员批准,批准页上写明此验证所得的结论由验证项目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批准。
八、物料的验证
1.概述 为了确保生产出安全、有效、均一的药品,药品生产所用的物料,应符合药用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其它有关标准,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为此,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通过调查或现场考察、取样检验,其结果符合要求,再经过验证确认物料符合工艺要求可供生产使用,这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步骤。供货单位生产工艺的改变,标准的变更往往可能会给制药企业产品质量带来不利的影响,严重的会影响到产品的稳定性或某些项目检查不符合规定,直接或间接地到药品或使用安全。为此,验证必要包括工艺确认(材料、设备、系统、建筑及人员的确认),以及重复性生产的批或整个工艺控制。由此可见,对物料的验证是药品质量保证的基本条件之一,必需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
2.验证内容:
(1)物料供应来源和质量标准的确认
供生产用的物料来源应当是批准的供应厂商。质量标准应符合法宝标准及内控标准。医药原料必须符合药用标准,辅料应符合药用标准,凡是无药用标准的辅料,可以根据法定的食用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本企业内控标准,但必须经过验证,确认不影响产品质量,并经药品质量监督部门批准,供货厂商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并定点采购。如既无法定药用标准,又无法定食用标准,而又必须使用的辅料,可以参照相关的规格标准资料制订企业辅料规格标准,但特别强调在标准中必须规定每批辅料都要依据《中国药典》二部附录中“异常毒性检查法”的规定进行检测,以确保安全。(在此规定的前提,是在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过程中对使用该类辅料进行了系统的毒理学研究及验证,确保不影响产品质量,并经药品质量监督部门批准作为支持性文件)
对内包材料生产厂家应有该产品“药用包装材料生产企业许可证”,承印包装材料厂家必须有印刷行业许可证照。产品应符合法定标准。若无法定标准的品种、规格应符合企业标准。
(2)物料的验证
①物料必须符合法定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无法定标准的应符合上述原则制订的企业标准,经取样检验合格。
②凡是改变原料、主要辅料和包装材料供应厂家的,对来料必须经过1-3批小试,符合要求才能应用。
③个别品种对成品质量有重大影响者,由企业根据生产实践经验某些品种所用物料必需经试制合格才允许使用。
④由于某些性质的改变,虽然检验仍符合法定标准或企业内控标准,经过小试验证证明需改变某些工艺参数才能确保产品质量者按生产工艺规程及偏差处理程序,经质管部门审核同意、厂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使用。
⑤对物料验证小试工艺原则上应按生产工艺要求进行。
⑥小试工艺纪录应完整,附有工艺参数、中间产品检验结果及试制产品检验结果,并应有验证的结论。检验员、复核人及主管验证负责人签字,验证材料应归档保存。
⑦凡是改变主要物料供应厂家,而这些物料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者,应制订验证方案进行工艺验证,经小试、中试结果符合要求,还要以过稳定性试验及留样观察,结果符合要求才可以投产使用。
九、
1.概述:
计算机系统验证可借助工艺验证的概念来定义和理解。工艺验证中的“工艺”相当于计算机的“输入”过程和“内部处理”过程(软件):工艺中用到的设备相当于计算机的主机、外围设备(硬件)以及其相关的生产设备或质量控制设备;工艺的“产品”相当于计算机的“输出”或对另一设备的控制等。
计算机系统的验证,适用于制药企业被确定为与GMP相关的计算机系统。所谓“GMP相关指的是”用于控制生产过程,或处理过程与产品制造、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相关的数据的系统。如:
(1)实验室用系统。
(2)库存管理系统。
(3)生产过程或控制系统。
(4)统计分析系统。
(5)报表系统等。
在功能上,上述这些符合诸如下列GMP的某一属性。
(1)自动控制:
1. 工艺控制;
2. 质量控制;
3. 自动清洗;
4. 在线灭菌等。
(2)批次追踪。
(3)先进先出
(4)隔离控制:
1. 限制使用未检物料;
2. 批次放行。
(5)基础数据控制:
1. 生产处方;
2. 批生产文件;
3. 产品及包装形式信息;
4. 鉴别产品编码、批号。
(6)数额平衡等。
2.验证工作
计算机系统验证的主要工作是通过审计、审核和控制过程的正确招待,使过程有完整的文件记载,所有的结果由专人审核和审批,保证系统在安装和使用前得到控制。在确认阶段要完成软件编制与硬件安装并进行系统的安装确认,在验证阶段要完成数据验证、系统验证和工艺验证。后验证阶段是动态的持续性验证活动。在这一阶段通过论证是否完善并遵循有关文件规程来维持上于已验证状态。
计算机系统验证专业性较强,需经过专业培训人员才能胜任这项工作。
第三节 验证工作基本程序
一、验证组织
根据不同的验证对象,分别组建由各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验证小组。验证小组由企业验证总负责人,即主管验证工作的企业领导人担任。
二、验证步骤
1.验证项目的立项
验证项目由各有关部门如技术、质管、工程部门或验证小组提出,验证总负责人批准立项。
2.验证步骤
(1)制订验证方案
验证方案由验证小组专业人员草拟,主要内容有:验证目的、要求、质量标准、实施所需条件、测试方法和时间进度表等。验证方案经验证小组审核通过,并经验证总负责人签署批准。
(2)组织实施
验证方案批准后,由验证小组组织力量实施。验证小组负责收集数据和整理数据作综合性分析,起草阶段性和最终结论文件,上报验证总负责人审批。
(3)验证结果的临时性批准
由于验证的书面总结和审批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在验证实验完成后,只要结果正常,验证总负责人可以临时批准已验证生产过程及产品投入生产。因验证需要而处于待验的产品,经过质管部门审核,也可以按验证结果决定是否可以出厂。
(4)验证报告及审批
验证小组成员分别按各自分工写出验证报告草案,由验证小组汇总,并与验证总负责人分析研究后,再由组长写出正式验证报告,报验证总负责人签署批准生效。
第四节 验证文件
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均应以文件形式保存。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验证项目及日期;
2. 验证目的,验证方案及批准人;
3. 厂房及设备设施的安装鉴定、运行确认报告;
4. 工艺验证报告:
每一生产工序的验证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该工序的验证目的;
2.生产方法和操作规程;
3.质量标准,取样方法、中间产品检验项目方法和检验操作规程;
4.通过加速稳定性试验和室温条件(或该品种规定贮存条件)下留样观察,考查验证生产处方和工艺条件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
5.验证报告,包括所用试验仪器校正记录,试验原始数据及整理、验证小结等;
6.产品验证报告,验证批的试验数据;
7.评价和建议,包括再验证的时间建议;
8.证书。
第十章 文件
第一节 文件概述及
一、定义
1.文件系指一涉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局面标准和实施标准的结果。
2.标准系指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预先制定的书面要求。
3.技术标准系指生产技术活动中,由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颁布和制定的技术性规范、准则、办法、标准、规程和程序等书面要求。
4.管理标准系指为了行使管理职能而使管理过程标准化、规范化而制订的制度、规定、标准、办法等书面要求。
5.操作(工作)标准系指以人的工作为对象,对工作范围、职责、权限、工作方法及内容所制订的规定、标准、办法、程序等书面要求。
6.标准操作规程是一种经批准用以指示操作的通用性文件或管理办法。
7.记录系指反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标准情况的结果。
8.文件系统系指贯穿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连贯有序的系统文件。
二、文件系统举例
1. 例一文件系统图。(图10-1)
2.例二,记录系统(二)(图10-2),文件系统图中的记录系统部分,也可采用记录系统(二)的模式。
2. 例三,细分类系统(图10-3)。每一管理类别,还可以再细分,细分类系统的例子,供参考。
第二节 文件编码
每一个文件,不管是标准类文件还是记录类文件,均应有一个独一无二的能够识别其文本、类别的系统编码。
一、编码原则
1.系统性:统一分类和编码,最好是按照文件系统来建立编码系统。
2.准确性:文件与编码一一对应,做到一文一码,一但文件撤销,此文件编码也随之作废,不得再次使用。
3.可追踪性:制订编码系统规定时,必须考虑到可随时查询文件的演变历史。
4.识别性:制定编码系统规定时,必须考虑到其编码能便于识别文件的文本和类别。
5.稳定性:文件编码系统一但确定,不可轻易变动。
6.相关一致性:文件一但经过修订,必须给予修订号,使修订文件有新的编码,同时对其相关文件中出现的该文件编码进行修订。
7.发展性:制订编码系统规定时,要考虑企业将来的发展及管理手段的改进。
二、编码规定
企业内文件编码应统一,其代码可选用英文缩写、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或汉字,再加上一组数字组成。每个企业可自主确定系统,但必须制定一个有关文件编码系统规定的文件,详细地、逐一列出编码的规定,以便正确编码和使用者明了。
1.标准类文件编码。
举例---- 标准类型----管理类别---- (细分类别)---- 顺序号---- 修订号
标准类型和管理类别多采用字母或汉字。
细分类别多采用一位数字,若无细分类别的,可用“O”表示。
顺序号多采用二位数字。
修订号多采用二位数字。
“-”可用空格、短横线或“�”表示分隔;细分类别、顺序号、修订号组成的数字可用“�”分隔,也可以不分隔。
例一、TS QS 10600
TS 表示 技术标准类型
QS 表示 质量标准类别
1 表示 原料质量标准细分类
06 表示 顺序号
00 表示 新文件(未修订过的)
例二、OS-SOP 00502
OS 表示 操作标准类型
SOP 表示 标准操作规程类别
O 表示 通用标准(不属任一产品)
05 表示 顺序号
02 表示 第二次修改(即第三版本)
例三:管理﹒卫生 3.08.01
管理 表示 管理标准类型
卫生 表示 卫生管理类别
3 表示 个人卫生细分类
08 表示 顺序号
01 表示 第一次修改(即第二版本)
2.记录类文件编码
记录类文件编码方式有很多种,但编码最好能反映出使用部门(或首先使用记录的部门)、记录类型、顺序号及修改号。
例 使用部门---记录类型---产品编号(或分部门号)---(进一步分类)顺序号---
修改号
如:QF0320 Rev.01
Q 表示 质量部门使用的
F 表示 记录表格类的记录
O 表示 通用表格
3 表示 第三细分类
20 表示 顺序号
Rev. 修订号的英文缩写
01 表示 第一次修改(即第二版本)
如:PL3201-01
P 表示 生产部门使用的记录
L 表示 标签、卡、凭证类记录
3 表示 胶囊车间
2 表示 中间产品
01 表示 顺序号
- 表示 分隔
02 表示 第二次修改
第三节 文件制定方法
一、文件制定机构
在正常情况下,一般由文件颁发部门制订文件,必要时,可由质量管理部门协助制定。如果需要按照GMP要求制定或修订较大量的文件时,可组建一个文件制定小组,该小组由总工程师或主管质量的企业负责人负责,某一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组成。各部门又可以指定起草人员,形成一个文件制定体系。该体系的工作需要高效、协调、运行良好,具权威性,职责明确。
二、参与文件制定人员的要求
1.起草人员
(1)经GMP学习和培训,了解、掌握GMP的要求。
(2)熟悉本专业的技术和管理,实践经验丰富。
(3)掌握文件撰写基本要求。
2.审核人员
(1)经GMP学习和培训,掌握、熟悉GMP的要求。
(2)熟悉本专业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敢于管理、善于协调。
(3)掌握文件制定的要求。
(4)有能力对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审查结果负责。
3.批准人
(1)经GMP学习、培训及其他相关学习、培训,熟悉GMP要求。
(2)懂技术、懂管理、敢管理,勇于承担责任。
(3)具权威性,有平衡、协调能力。
(4)具有产品质量高标准及持续改进的观念。
(5)具有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概念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的观念。
(6)有能力对批准的文件负责。
三、文件制定(修订)的时间
1.生产开工前、新产品投产前、新设备安装调试前。
2.引进新处方或新工艺前。
3.处方、生产工艺、设备条件改变前。
4.验证前或验证后。
5.组织机构职能变动前。
6.文件的质量改进时。
7.文件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时。
8.自检、质量大检查、GMP认证检查后。
9.药事法规、国家有关法定标准变更时。
四、标准类文件格式
1.表头格式:
表头可采用各种格式,但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题目、编码(号)、制定人及制定日期、审核人及审核日期,批准人及批准日期,颁发部门、生效日期、分发部门。
例一 表10-1
(企业名称) (标准类型-管理类别) 颁发部门 文件编码 | 起草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生效日期 页数 |
文件标题 | |
分发部门 | |
变更记载 修订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 变更原因及目的 |
例二 表10-2
部门 | 题目 | 共 页 | |
编码 | 制定人 日期 | 审核人 日期 | 批准人 日期 |
生效日期 | |||
颁发部门 | 分发部门 | ||
变更记载 修订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 变更原因目的 | ||
例三 表10-3
(企业名称) (题 目)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 |||
颁发部门 | 分发部门 | ||
文件编码 | 新订ÿ 修订ÿ 复审ÿ | 原文件编码 | |
制定人 日期 | 审核人 日期 | 批准人 日期 | |
2.后续页格式:
于后续页最上处或最下处划一条横线,写上文件编码及页码。
例一:
(文件编码) 页号:第 页共 页
例二:
(文件编码) 页号/总页数
3.正文格式
〔标 题〕
[正文]
文件正文的第1.2.3.点可根据文件的需要列上:目的、原则、适用范围、职责、定义、标准依据等条款,然后再写文件的内容。
文件可按GB�1-93《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来编写。
4.编排格式
各企业可有自己的编排格式,但必须统一并用文件规定。例:
(1)按GB的要求,章、条、款、项的编排格式如下:
①标准应按其内容分成若干章、条、款、项进行叙述,编号方法如下所示:
章 条 款 项
1 1.1 1.1.1 1.1.1.1
6 6.2 6.2.4. 6.2.4.3.
编号采用阿拉伯字加圆点制,圆点加在阿拉伯数字右下角,以作分隔。
②“章”一般有标题,编号应左起顶格书写,其后空一个字写上标题,占两行位置,另起一行写具体内容。若没有标题,则在编号后空一个字写具体内容。
③“条”可有标题,也可无标题。在同一“章”中,“条”有无标题应一致;同样,同“条”中的“款”,同一“款”中的项,有无标题也应一致。
④“条”、“款”、“项”的编号应左起顶格书写。如有标题,则在编号后,两者之间空一字,并单独占一行。如无标题,则在编号之后空一个字写具体内容。
⑤有标题的章、条、款、项,其具体内容的第一行应左起空两个字书写,以下各行均顶格写。如分段叙述时,每段的第一行均左起空两个字书写。
⑥并列叙述条文的编号a、b、c……均应左起空两个字书写,在编号之后空一个字写具体内容。
(2)标准的终结符号。
标准条文、附录结束后,在版面的中间划一条粗实线作为终结符号,其长度约为版面宽度的四分之一。
五、记录类文件格式
1.首页格式:
多数在首页表格上方标上企业名称或企业标志,表格名称在表格正上方,编码在左上角或右上角;也有编码在左上角,修订号在右上角的;总之,形式可以多样,但全企业要统一并以文件规定。
例一 表10-4
BF6005 设 备 日 志 Rev.02
例二
××制药公司
MF3201-00 职工培训记录 表10-5
2.后续页格式
在后续页表格的左上方或右上方写上记录的编码、页号。
3.批生产记录及批包装记录最好还有页码、起草人签名及日期、批准人签名及日期、记录清单等内容。
六、文件制定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标准类文件的制定,记录类文件也可以参照。
1.命题及编码
(1)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制定(或修订)文件的建议,并给予文件题目。
(2)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制定文件并指定颁发部门、经办人等。
(3)进行文件编码及登记。
2.起草及会稿
1. 起草人原则上是文件颁发部门的人。
2. 会稿:根据会稿人员意见进行修改。
3.审核
(1)审核人一般是起草人的部门领导或上一级领导。
(2)审核人负责对文件的内容、编码、格式、制定程序等进行审核,必要时应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会审。
4.批准
(1)批准人一般为企业的主管领导或企业领导。
(2)批准人对文件的内容、编码、格式、编订程序等进行复审时,应对该文件与其他相关文件的统一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先进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等进行把关。
(3)批准文件颁发、确定生效日期或执行日期。
5.印制
(1)标准类文件建议按GB1.1-93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中标准条文编排格式来打印,也可以企业自订统一打印格式。
(2)起草人负责校对打字稿并签字。
3. 按需要份数印制。
6.分发、培训与执行
1. 按文件涉及的范围来分发文件。
2. 新文件执行前应先进行培训、学习。
3. 按文件规定的生效(或执行)日期开始执行文件。
7.归档
1. 按档案管理规定归档。
2. 完成《文件制定记录表》见(表10-6)
七、修订程序
1. 动议(或申请):任何人均可以提出修订文件的动议(或申请)。
2. 同意:由原文件批准人评价变更文件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若同意,则可启动文件
修订程序。
3.修订程序同文件制定程序,但生产工艺变更、主要原辅料变更,新设备的应用等,需先进行验证,重大工艺改革需先经鉴定。
4.完成《文件修订记录表》风(表10-6)。
八、编制标准类文件的基本要求
1. 合法性:符合医药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及GMP的要求,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2. 可操作性:适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
3. 规范性:文字用语要规范、简明、确切、易懂,避免用含糊的词,编写顺序有逻辑性。文件标题应能清楚地说明文件的性质。
4. 统一性:表头、术语、符号、代号、尺寸、打印字体,格式统一,文件与文件之间
相关内容统一。
5. 追踪性:可反映文件变更的各个过程。
6. 改进性:不断完善、健全文件系统,定期对文件进行复审、修订。
7. 不牵连性:尽量避免文件互相牵连。
九、设计记录的注意点
1. 一致性:记录的内容与标准相一致,关键数据一定要在记录中反映出来。
2. 合理性:根据填写数据的字符娄预留足够位置;根据操作程序的先后,安排填写数
据。
3. 负责性:每项操作均需有操作者签名,关键操作还应有核对人签名。
4. 明示性:管理标准、操作标准与记录相结合。见表10-7“清场原始记录“。
十、文件中数值的表示:
1. 数值一般采用阿拉伯数字,尤其带有计量单位的,必须用阿拉伯数字。
2. 小数必须写出不数点的定位“0”;数值的有效数应全部写出;当数值多位时,若为
整数,后边有三个以下“0”,或为小数,小数点后边有三个以上的“0”均可采用乘以10n的写法,但有效位数中的“0”必须全部写出。
3. 表示偏差范围的数值应如下写法:20± 2° C(不是20℃± 2℃);66-76%(而不是66-76%)。
十一、举例
例一:记录表样张
表10-6
厂办2001 文件制定(修订)记录表 修订号00
文件名称 | 编码 | ||||||||||
目 的 | |||||||||||
范 围 | |||||||||||
职 责 | |||||||||||
经办者 | 起草者 | 审核者 | |||||||||
打印份数 | 份 | 组织者 | 日 期 | ||||||||
文件编码 | 编码人 | 日期 | |||||||||
起 草 | 签名 | 起止时间 | |||||||||
会审 | 签名 日期 | ||||||||||
修改 | 签名 | 起止时间 | 至 | ||||||||
审核 | 签名 | 起止时间 | 至 | ||||||||
批准 | 签名 | 起止时间 | 至 | ||||||||
打印 | 签名 | 起止时间 | 至 | ||||||||
校对 | 签名 | 起止时间 | 至 | ||||||||
培训 | 签名 | 起止时间 | 至 | ||||||||
执行 | 签名 | 起止时间 | 至 | ||||||||
分发 | 签名 | 起止时间 | 至 | ||||||||
分发份数 | 份 | 分发部门 | |||||||||
归档 | 签名 | 份数 | 份 | 日期 | |||||||
例二记录表样张
(编号) 清场原始记录 (Rev.××) 表10-7
产品名称 | 批号 | 规格 | ||||||||||
工序 | 地点 | 日期 | 年 月 日 | |||||||||
清场要求 | 1. 各工序在更换产品、规格、批号时进行清场。 2. 将本批的中间产品、废弃物、剩余物料及与续产产品无关的工艺文件等清离现场, 无遗留物。各状态标志符合清场 后状态。 3. 按清洁SOP清洁生产设备,做到设备内外无油污、干净、无物料遗留物,设备见本 以色。 4. 按清洁SOP清洗(或清扫)工具、容器,做到清洁、无异物、无物料遗留物。 5. 按清洁SOP清洁地面、墙壁、门窗、天棚、地漏、开关箱外壳等,做到无积水、无 积尘,无药液、无粉渣。 6.按清洁SOP清洗清洁工具,做到干净、无遗留物、于规定位置干燥、放置。 | |||||||||||
清 场 情 况 | 清场项目 | 操作要点 | 操 作 者 | 自查记录 | ||||||||
物料 | 结料、剩余物料退料 | |||||||||||
中间产品 | 清点、送规定地点放置、挂标记 | |||||||||||
废弃物 | 清离现场、置规定地点 | |||||||||||
工艺文件 | 与续产产品先关的,清离现场 | |||||||||||
工具器具 | 冲洗、湿抹或清扫干净、置规定处 | |||||||||||
容器管道 | 冲洗、湿抹或清扫干净、置规定处 | |||||||||||
生产设备 | 湿抹或冲洗、见本色,标志合符状态 | |||||||||||
工作场地 | 清扫、湿抹或湿拖干净,标志合符状态 | |||||||||||
洁具 | 清洗干净、置规定处干燥 | |||||||||||
班组检查情况
检查者 时间 | 车间(工段)检查情况
检查者 时间 | 清 场 合 格 证 | ||||||||||
清场班组 | ||||||||||||
生产品名 | 批号 | |||||||||||
续产品名 | 批号 | |||||||||||
签发者 | 日期 | |||||||||||
时间 | ||||||||||||
例三:标准操作程序样张 表10-8
´ ´ 制药有限公司 | 颁发部门 | 质量管理部 | ||||
题 目 | 进入100,000级结净区的更衣标准操作程序 | |||||
操作标准-卫生管理 | 制定人 | ´ ´ ´ | 日期 | 1999年7月2日 | ||
文件编码 | OS SOP 5308-00 | 审核人 | ´ ´ ´ | 日期 | 1999年7月16日 | |
生效日期 | 1999年8月10日 | 批准人 | ´ ´ ´ | 日期 | 1999年7月16日 | |
分发部门 | 生产部门及其洁净室班组、设备部、质量管理部 | |||||
变更记载 修订号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00 1999.7.26 1999.8.10 | 变更原因及目的 | |||||
进入100,000级结净区的更衣标准操作程序
1.目的
建立一个进入100,000级洁净室的更衣标准操作程序,供进入洁净区人员统一操作并正确更衣,保障洁净室不受人员的污染。
2.范围
凡进入100,000级洁净室的人员,包括生产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及管理人员。
3.责任
凡进入100,000级洁净室的人员均应对执行此操作程序负责,班组长及班质管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及质量管理部质管员负责抽查执行情况。
4.更衣操作程序
4.1放下自已的物品
4.1.1进入生产车间门口,在雨伞架上放下雨伞,把提包之类个人物品入自己的更衣柜内,脱去大衣等。
4.1.2在拖鞋架上取出自己的拖鞋脱去家居鞋,穿上拖鞋,家居鞋放入鞋架规定位置上。
2. 上楼
4.2.1上楼至二楼更衣室,用手推开更衣室门,进入更衣室。
4.3换工作鞋
1. 坐在横凳上,面对门外,脱去拖鞋,弯腰,用手把拖鞋放入横凳下规定的鞋架内。
2. 坐着转身180° ,背对外门,弯腰在横凳下的鞋架内取出自己的工作鞋,在此操作期间注意不要让双脚着地;穿上工作鞋,趿上鞋跟。
4. 4 脱外衣
4. 4.1 走到自己的更衣柜前,用手打开更衣柜门。
2. 脱去外衣,挂入更衣柜内,随手打开更衣柜门。
4.5 洗手
1. 走到洗手池旁。
2. 用手肘弯推开水开关,伸双手掌入水池上方开关下方的位置,让水冲洗双手掌至腕上5cm 。双手触摸清洁剂后,相互摩擦,使手心、手背及手腕上5cm的皮肤均匀充满泡沫,摩擦约10秒钟。
3. 伸双手入水池,让水冲洗双手,同时双手上下翻动相互摩擦,使清水冲至所有带泡沫的皮肤上,直至双手掌摩擦不感到滑腻为止。
4. 翻动双手掌,用眼检查双手是否已清洗干净。
5. 用肘弯推关水开关。
6. 走到电热烘手机前,伸手掌至烘手机下8cm-10cm地方,电热烘手机自动开启,上下翻动双手掌,直到双手掌烘干为止。
4. 6 穿洁净工作服
1. 用肘弯推开房门,走到洁净工衣柜前,取出自己号码的洁净工作服袋。
2. 取出洁净工作衣,穿上,拉上拉链。
3. 取出洁净工作裤,穿上,拉正。
4. 走到镜子前,取出洁净工作帽,对着镜子戴帽,注意把头发全部塞入帽内。
4. 6.5 取出一次性口罩带上,注意口罩要罩住口、鼻;在头顶位置上结口罩带。
1. 对着镜子检查衣领是否已翻好,拉链是否已拉至喉部,帽和口罩是否已戴正。
4.7 手消毒
1. 走到自动酒精喷雾器前,伸双手掌至喷雾器下10cm左右处。
2. 喷雾器自动开启,翻动双手掌,使酒精均匀喷在双手掌上各处。
3. 缩回双手,酒精喷雾器停止工作。
4. 挥动双手,让酒精挥干。
4.8 入洁净室
1. 用肘弯推开洁净室门,进入洁净室。
4. 文件管理
一、文件管理
是指文件的设计、制订、修订、审核、批准、印制、分发、培训、执行、撤销、归档和变更的一系列过程的管理活动。
2. 文件的设计与制定
企业首先要根据GMP的要求及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一个系统,并根据文件系统确定企业的文件编码系统;决定文件的格式、文件的制定程序、原则、方法等;同时,要对参与文件制定人员进行GMP基本知识的培训;然后再着手制定文件。
3. 文件的分发
1.文件不宜多印;应控制份数。
2.文件一旦经批准,应在执行之前发至有关人员或部门。
3.不管哪个部门颁发的文件,应由企业负责档案的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人分发文件,分发文件时进行登记。
4. 文件的培训
1. 新文件在执行之前进行培训并记录。
2. 培训方式可有传阅,开会宣读、学习班等;培训师原则上是文件的起草(制定)人,审核人或批准人。
3. 一般情况下,文件批准后十个工作日后才正式执行文件,以利于培训、学习。
五、文件的执行
1.文件由执行责任人于执行日期开始严格遵守执行。
2.新文件开始执行阶,相关管理人员应特别注意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以保证文件执行的有效性。
3.任何人不得任意改动文件,对文件的任何改动必须经批准人批准,并签字及注明日期。
六、文件撤销及销毁
1.一旦修订文件生效,原文件就自动失效。文件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撤销文件名单。
2.修订文件生效之日,必须由文件分发者根据文件分发登记表,向持有原文件的人员或部门收回过时文件。在生产,工作现场不允许同时有二或二个以上文件的版本。
3.收回之文件,档案室必须留存1-2份留档备查,若有必要,质量管理部门也可考虑留档一份,其余在请点数量后应全部销毁,有监销人并做销毁记录。
7. 文件保管与归档
1.文件持有者或部门应按文件及编码顺序把文件存放于规定的文件夹内,并进行登记。
2.文件持有者或部门应妥善保管文件,不得丢失、撕毁或涂改,应保持文件清洁,整齐及完整。
3.若需保密的文件,应按有关保密制度管理。
4.应严格遵守借阅制度,不得随便复印文件。
5.如果文件采用自控系统或管理系统记录,应仅允许授权人操作。
6.文件的归档包括现行文件归档和各种记录归档。
7.文件管理部门(或室)应有一套现行文件原件(或样本),并根据文件变更情况随时更新,记录在案。
8.各种记录一旦填写完成,应按类归档文件。
9.应按档案管理办法来管理归档文件。
八、文件的复审与修订
1.应定期审文件,一般每两年复审文件一次,并做好记录。
2.一般情况下,生产工艺规程每五年修订一次,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每二年修订一次。
3.文件管理部门应负责检查文件修订后引起其它相关文件的变更,并及时修订其他相关文件。
4.任何文件修订或变更,必须详细记录,以便追踪检查。
九、填写记录的要求
1.内容真实,记录及时。
2.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填写。
3.不得任意撕毁或涂改,需要更改时,应用一条或二条横线划在更改处,在旁边重写正确的数据并签名及日期,要使原数据仍可辩认。
4.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数据完整,除备注栏外,不准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可填写,要用“-”表示。
5.内容与前项相同时应填写,不得用“……”或“同上”、“同左”来表示。
6.品名等应写全名并按标准名称填写,不可简写。
7.与其他岗位、班组或车间有关操作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贯性。
8.填写日期一律横写,不得简写。
9.签名时应签全名,不得简写。
10.数据的修约应采用舍进机会相同的修约原则,即“4”舍“6”入,“5”留双。
4.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及其记录
1. 厂房、设施和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等管理制度和记录的举例:
1.厂房保养、维修管理规程
2.洁净厂房管理规程
3.厂房、设施档案管理制度
4.厂房建筑检查维修操作程序
5.厂房设施检修操作规程
6.厂房设施维护记录
7.洁净厂房维护保养记录
8.洁净厂房维护记录
9.过滤器检测、清洗、更换记录
10.厂房设施大修计划表
11.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管理规程
12.设备巡回检查规定
13.设备润滑管理规程
14.设备备件管理规程
15.设备更新、履行管理规程
16.设备报废管理规定
17.设备调拨管理规定
18.压力容器管理规程
19.周转容器管理规程
20.动力设备管理规程
21.液体物料输送管理规程
22.设备事故管理规程
23.设备档案管理规程
24.设备分类、编号办法
25.设备检查、评比管理规定
26.设备状态标志管理规定
27.设备校验管理规程
28.设备年检计划表
29.计量管理制度
30.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1.仪器校验操作程序
32.各仪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33.设备台帐
34.各设施运行记录
35.各设备操作记录
36.备品备件台帐
37.计量器具台帐
38.设备润滑记录
39.设备检修记录
40.设备年检记录
41.计量器具检定记录
42.计量器具校正记录
43.设备事故登记表
44.设备报废审批表
45.设备履历卡
46.设备档案
二、物料验收、生产操作、检验、发放、成品销售和用户投诉等制度和记录的举例
1.对物料供户质量管理规程
2.物料采购管理规定
3.物料入库验收规程
4.物料编码规定、进厂编码规定
5.物料储存管理规定
6.原辅料接收SOP、发料SOP
7.中药材接收SOP、发料SOP
8.贵重原料接收SOP、发料SOP
9.特殊管理原料接收SOP、发料SOP
10.鲜活物料接收SOP、发料SOP
11.包装材料接收SOP、发料SOP
12.标签、使用说明书接收SOP、发料SOP
13.物料入库总帐
14.物料分类台帐
15.物料验收记录
16.物料拒收记录
17.车间生产准备阶段技术管理规程
18.称量室、备料室、中间站管理制度
19.物料消耗定额规定
20.物料平衡管理规程
21.中间产品转移管理规定及其SOP
22.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23.状态标志管理规定
24.生产过程复核管理制度
25.批号管理规定
26.清场管理规程、SOP及其记录
27.工艺用水生产操作规程及其记录
28.定置规定及定置图
29.物料领、收、用、结、退、销毁工作程序及其记录
30.物料称量、配料SOP
31.生产指令流转SOP
32.中间站物料台帐
33.物料平衡表
34.中间产品传递单
35.生产过程检查记录
36.清场、清洁清洁记录及其合格证
37.生产许可证
38.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
39.物料采购、贮存期、制造过程质量监控制度及记录
40.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发放管理规程、SOP及其记录
41.取样管理规程、取样SOP及其记录、取样证
42.检验管理规程
43.检验室管理各项规章及其记录
44.各检验用物品的管理规程及其记录
45.各检验操作SOP,仪器、设备操作SOP及其记录
46.留样观察制度/稳定性试验规定、SOP及其记录
47.质量计管理制度(自检)及其记录
48.标准溶液配制、标化记录及复核记录
49.检验原始记录、报告书管理办法
50.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评估制度及其评估报告
51.检验结果复核SOP、检品复验SOP及其记录
52.洁净厂房空气洁净度监测SOP及其记录
53.生产工艺用水测定SOP及其记录
54.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审核记录及发放单
55.质量统计台帐
56.成品储存管理规定及其台帐、记录
57.销售记录管理及其销售记录、销售明细帐
58.效期药品管理规定
59.成品入库单、货位卡、提货单
60.产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及产品质量档案记录
61.质量投诉管理制度及其记录
62.用户来信、来访、用户访问制度及其记录、报告
63.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及其记录、报告
三、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等和记录的举例:
1.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及其记录
2.重新加工产品管理规程及其记录
3.偏差管理规程、偏差处理程序及其记录
4.紧急情况处理管理规程及记录、报告
5.故障处理规程及其记录
6.生产事故处理办法及其记录
7.重新加工产品质量监控管理程序
8.拒收不合格物料管理规程及其记录
9.物料、中间产品、产品销毁工作程序及其记录
10.报废物料、中间产品、产品销毁工作程序及其记录
11.产品退货管理程序、工作程序及其记录
12.产品收回管理程序、工作程序及其记录
13.产品退货销毁管理程序、工作程序及其记录
14.质量事故管理规程及其记录、报告
四、环境、厂房、设备、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的举例;
1.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2.厂区绿化管理规定
3.厂房及设施、设备、容器、工具、洁具的清洁、保养、维护管理规定及其记录
4.库房清洁管理制度及其操作、检查记录
5.一般生产区卫生管理规程及其记录
6.洁净区(室)卫生管理规程及其记录
7.工艺用水管理监测规程、SOP及其记录
8.一般生产区、洁净区工艺卫生管理规程及其记录
9.清洁剂、消毒剂使用管理规定、配制SOP及其配制、使用记录
10.人员健康检查、健康标准规定及健康检查记录、员工健康档案
11.员工卫生管理制度
12.工作服选择、使用、洗涤、管理规程、洗涤SOP及其记录
13.卫生状态标志管理规定
14.异常情况清洁管理规程、操作SOP及其记录
15.各岗位清洁SOP及其操作、检查记录
16.各设备、工具、容器、地漏、洗手池、洁具清洁SOP及其操作、检查记录
17.人员、物料进入洁净室SOP
18.卫生监控SOP及其记录
19.检验室卫生管理规程及其记录
五、本规范、专业技术培训等制度和记录的举例:
1.GMP培训管理规程及其培训记录
2.专业技术培训规程及其记录
3.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规程及其记录
4.员工培训工作程序
5.年度培训计划及总结
6.员工个人培训记录表(员工培训档案)
7.员工个人培训考核记录卡
第六节 产品生产理文件
一、生产工艺规程
1.生产工艺规程是规定为生产一定数量成品所需起始原料和包装材料的数量,及工艺、加工说明、注意事项,包括生产过程中控制的一个或一套文件;是对产品设计、处方、工艺、规格标准、质量监控及的基准性文件,是制定批记录,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及主配方的重要依据。
2.生产过程是指从生产开始,直到把产品生产出来的全部过程;也就是从原材料、技术、劳动力、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开始,到最终生产出可以出厂销售的合格产品为止的全部过程。
3.生产工艺规程一般由车间技术主任组织编写,企业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会审,企业总工程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4.原料药生产工艺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品名、产品概述、化学反应过程(包括副反应),生产流程图(工艺及设备流程),工艺过程及技术参数,生产工艺的操作要求,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包装容器的要求,贮存注意事项,设备一览表及主要设备生产能力(包括仪表),原料消耗定额和技术经济指标,物料平衡(包括原料利用率计算),技术安全与防火(包括劳动保护、环境卫生),综合利用(包括副产品、回收品的处理),“三废”治理及排放标准,操作工时与生产周期,劳动组织与定员,附录(有关理化常数、曲线、图表、计算公式、换算表等)等。
5.化学药制剂生产工艺规程主要内容包括:品名、剂型、产品概述、处方、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操作要求及工艺技术参数,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成品容器、包装材料要求,贮存条件,标签,使用说明书的内容,设备一览表及主要设备生产能力(包括仪表),技术安全、工艺卫生及劳动保护,物料消耗定额,技术经济指标及其计算方法,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操作工时与生产周期,劳动组织与岗位,附录等。
7.若企业的剂型或品种繁多,企业也可按剂型(或单元操作)编写有关工艺操作的通则,阐明生产过程中的共性规定,再按每个具体品种技术要求写成产品工艺规程或产品工艺卡片。在使用时,工艺操作通则与产品工艺规程结合起来用。
二、岗位操作法
1.岗位操作法是岗位技术法的简称,是对各具体生产操作岗位的生产操作、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要求。
2.岗位操作法是车间技术人员组织编写,经车间技术主任批准,报企业生产技术部门备案后执行。
3.原料药岗位操作法主要内容包括:原材料规格性能,本岗位化学反应及副反应,生产操作方法和要点(包括停、开设备注意事项),重点操作的复核,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及控制,安全防火与劳动保护,设备的维修、使用与清洗,综合利用与“三废”治理,异常情况的处理与报告,工艺卫生与环境卫生等。
4.制剂岗位操作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操作方法与要点,重点操作复核,中间产品质量标准与控制,安全、防火与劳动保护,异常情况的处理与报告,设备维修、使用与清洗,经济指标计算,工艺卫生与环境卫生,计量器具检查与校正,附录等。
5.岗位标准操作程序又称岗位SOP,是对某项具体操作的书而面批示情况说明,并经批准的文件,是组成岗位操作法的基础单元。
6.岗位SOP的编写、审核、批准同岗位操作法。
7.岗位SOP主要内容包括:操作名称、编号,颁发部门,生效日期,所属产品、岗位,适用范围,操作方法及程序,物料、中间产品名称、规格,设备、工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操作人员,附录等。
三、标准操作程序(SOP)
1.标准操作程序是经批准用以批示操作的通用性文件。
2.编写基本原则
(1)合理、可行,各操作步骤的前后衔接要紧凑,条理性好。
(2)语言精练、确切、通俗、易懂。
1. 关键步骤可采用流程来强调。
2. 必须包括每一项必要的步骤、信息和参数。
3.标准操作程序的内容包括
(1)表头内容:题目、编号(码)、制定人及制定日期,审核人及审核日期、批准人及批准日期、颁发部门,生效日期、分发部门、页数等等。
(2)标题
(3)正文内容包括:操作名称,编写依据,操作范围及条件(注明时间、地点、对象、目的),操作步骤或程序(准备过程、操作过程、结束过程),操作标准,操作结果的评价,操作过程复核与控制,操作过程的事项与注意事项,操作中使用的物品、设备、器具及其编号,操作异常情况处理等。
4.企业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用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程序。
四、批生产记录
1.批生产记录是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记录,批生产记录能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2.批生产记录内容
(1)产品特征内容:产品名称、代码、剂型、规格、有效期等。
(2)指令基本内容:批号、计划产量、生产操作方法、工艺要求、技术质量指标、作业顺序、SOP编号、生产地点、生产线与设备及其编号、作业条件等。
(3)记录表格内容:物料名称及代码,投料量、折算投料量、实际投料量、称量人与复该人签名,开始生产日期与时间,各步操作记录,操作者签名及签日期、时间,生产结束日期与时间,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各相关生产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设备清洁、操作、保养记录,结退料记录,异常、偏差问题分析、解释、处理及结果记录,特殊问题记录等。
五、批包装记录
1.对于灌装(或内包装)工序与包装工序在不同企业的情况下,应有独立的批包装记录;其余情况批包装记录可以独立,也可以并入批生产记录内,作为批生产记录的一部分。
2.批包装记录的基本内容
1. 产品特征内容:产品名称、代码、剂型、规格、人效期。
2. 指令内容:批号、包装规格、计划产量、包装方法、包装要求、作业顺序、
SOP编号、生产地点、使用设备与生产线及其编号、作业条件等。
(3)记录表格内容:包装材料名称、代码、质量、领用数、使用数、残损数、退库数,发料人、领用人、核对人签名,待包装产品数量,已包装产品数量,物料平衡包装开始日期、时间,工序生产日期、时间,包装结束日期、时间;包装操作记录,设备、生产线操作记录,操作者、复核者、负责人签名;现场监控、核对记录,包装操作完成后检验核对结果,监控者、核对者签名;已印有批号的标签(包括印有标签内容相同的药品包物)、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的样张;前次包装操作的清场记录(副本)及本次包装清场记录(正本);异常,偏差问题分析、解释、处理及结果记录,特殊问题记录。
第七节 产品质量管理文件
一、原料质量标准的制定
1.标准依据
(1)以法定标准为依据,依次为: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地方标准,均以现行版本为准,生物制品依据《中国生物制品规程》。
(2)原料药的原料,企业可根据工艺要求、物料的特性以及对供应商质量体系评估的情况,确定物料质量控制项目。
2.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成品质量需要及供应商质量体系评估的情况制定高于法定标准的内控标准。
3.基本内容
1. 原料品名、编码、来源、药用部位、法定规格标准
2. 卫生学标准(中药净料的卫生学标准)
3. 高于法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及检查方法
4. 标准品、对照品、标准样品、标本的编号
5. 企业批准的供应商或供货产地
6. 贮存条件及注意事项
7. 取样方法、包括取样工具、容器、数量、地点;取样时观察的外观及待征
8. 复验同期
9. 用途(用于什么产品)
10. 中药材还需要有下列内容:
1. 采购原料的规定商品等级
2. 加工标准及加工地点
3. 炮制标准及炮制地点
二、辅料质量标准的制定
1.标准依据 依次为:
1. 法定标准: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地方标准,均以现行版本为准。
2. 食用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需经验证不影响产品质量,并经药品监督
部门批准。
3. 企业标准:参照相关的规格标准制定,每批辅料都要按《中国药典》二部“异
常毒性检查法”的规定检验。中药材炮制用的一些辅料,既无法定标准又未列入食品标准的,企业可另定标准依据,并在这个品种申报审批材料上附上企业制定的标准及检验方法作为附件备案。
2.基本内容
1. 辅料编号、品名
2. 标准依据
3. 法定规格标准
4. 卫生学标准(用于不能最终灭菌的制剂)
5. 毒性实验方法及标准(有必要时制定)
6. 厂内控规格标准及检查说明
7. 企业批准的供应商资料
8. 规定采购商品等级
9. 贮存条件及注意事项
10. 加工标准及加工地点(有必要时制定)
11. 取样方法、样品数量、取样地点;取样时观察的物理外观、特性,取样SOP编号。
12. 复检周期
13. 用于何品种
三、包装村料质量标准的制定
1.包装材料的分类
(1)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
1. 不洗即用
2. 使用洗涤后用
3. 其他
(2)印刷品
1. 标签,包括印有标准内容相同的药品包装物
2. 使用说明书
3. 产品合格证
4. 其他印刷品
(3)其他包装材料
2.标准依据 依次为
(1)国家标准 GB系列,参看10-附-“部分包装部分包装材料、容器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YY系列,参看10-附二“部分包装材料、容器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3.基本内容
1. 编号、品名、规格
2. 批准的供应厂商资料
3. 法定的质量标准,标准依据,类型(标准名称、编号)或材质的质量标准及依
据。
4. 有关图纸(包括模具的图纸)
5. 企业内控标准及判断合格的详细说明、检验方法说明。
6. 取样规定或材质取样规定:包括取样时应注意的物理外观待性,取样方法、数
量、地点(注明执行取样标准依据―――如:GB2828及取样的SOP编号)。
7. 采购商品等级其他有关事项
8. 卫生学检验方法及标准
9. 复验周期
10. 用于何品种
4.印刷品标准的基本内容
1. 名称、编号(识别品种、包装配套、印刷版次)
2. 文字标准(依照法定标准及批文)
3. 文字设计的墨稿及复印件
4. 印刷用色标
5. 规格、质量控制项目、合格水平、判定方法及说明
6. 条形码基准
7. 商标基准
8. 标准样张
四、成品质量标准制定
1.标准依据
法定标准: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地方标准,生物制品依据《中国生物制品规程》。
2.内控标准
企业必须根据企业生产工艺条件和产品质量情况,制定高于法定标准的内控标准,以内控标准组织生产,符合内控标准的产品才能发放销售。
3.基本内容
1. 产品名称、编码、处方来源(对历史沿革而言)、剂型、规格、包装规格
2. 处方、成份名称或活性组分名称
3. 批准文件及批准文号
4. 法定质量标准及标准依据(包括卫生学标准)
5. 内控质量标准高于法定质量标准的成品发放标准(经验证及批准)
1. 外观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方法
2. 内在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3. 卫生学标准及测定方法
1. 包装品的质量标准及外观质量控制方法
2. 标签(包括印有标签内容相同的药品包装物)、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封口
签、防伪签等印刷品标准样张
3. 取样规定
1. 外观质量控制的取样方法、取样量、取样点及取样SOP编号
2. 内在质量检验的取样方法,取样量、取样点及取样点SOP编号
3. 卫生学测定的取样,取样量、取样点及取样SOP编号
1. 贮存条件及注意事项
2. 有效期或使用期
五、工艺用水质量标准制定
1.标准依据
1. 饮用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5749-85
2. 纯化水《中国药典》(1995年版)1998增补
3. 注射用水《中国药典》(现行版本)
2.基本内容
1. 名称、制备方法
2. 质量标准及标准依据
3. 取样规定
取样容器、方法、频次、取样点、最样量、注意事项等。
六、检验操作规程
1.制定依据
1. 质量标准
2. 检验操作与仪器操作SOP
3. 标准操作规程制定的要求与方法
2.必须制定有与各质量标准相关的检验操作规程。
七、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
1. 对象:经正式批准生产的成品
2. 由经授权的人员担任此项工作
3. 稳定性试验方案:规格标准、检验方法、检验周期、考察批次、每批数量、考察
频次与时限,成品质量标准,取样方法与数量,考察项目、考察方式等。方案经批准后执行。
4. 考察方式
1. 影响因素试验
2. 加速试验
3. 室温留样考察
5.考察、记录与报告
1. 严格按稳定性试验方案进行试验并做好考察记录。
2. 每年做一次考察小结
3. 总结:试验结束后,对试验进行分析(数理统计学处理)、评定、作出结论。
4. 稳定性试验报告。
5. 所有资料归档保存。
八、批检验记录
把每批产品的所有检验原始记录,包括: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原始记录,收集、整理成批检验记录,汇入批记录中或由质量管理部门存档,保存至产品效期后一年,无效期的产品,记录保存三年。
九、质量管理文件主要有:
1. 药品的申请与审批文件
2. 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操作规程
3. 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
4. 批检验记录
十、产品质量档案
1. 药品生产企业对正式生产的品种都必须建立产品质量档案。
2. 主要内容:
1. 产品概况与特点
2. 药品的申请和审批文件
3. 批准文号及标准依据
4. 物料质量标准
5. 工艺路线和质量标准的变革
6. 检验方法的改进
7.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及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和实物质量水平对比的差距
8. 稳定性考察结果和质量恶性循环分析报告
9. 重大质量事故、返工退货收回情况
10. 用户意见、用户访问记录
11. 提高质量的试验总结、创优、创名牌资料
12. 其他
10-附一
部分包装、容器国家标准
GB 2637-1995 安瓿
GB 2638-90 玻璃药瓶
GB 2639-90 玻璃输液瓶
GB 2640-90 模制抗生素玻璃瓶
GB 2641-90 管制抗生素玻璃瓶
GB 5043-85 螺纹口管制玻璃瓶
GB 5197-96 玻璃输液瓶铝盖
GB 5198-96 抗生素瓶铝盖
GB 5663-85 药用聚氯乙烯(PVC)硬片
GB 9890-88 医用橡胶塞
GB 12255-90 药品包装用铝箔
GB 13731-92 药用明胶硬胶囊
10-附二
部分包装材料、容器行业标准
YY 0056-92 管制口服液瓶
YY 0057-91 固体药用聚烃塑料瓶
YY 0131-93 口服液撕拉铝盖
YY 01691-94 丁基橡胶输液瓶塞
YY 01692-94 丁基橡胶抗生素瓶塞
YY 0203-95 药用铝瓶
YY 0236-1996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YY 2BC08003-87 药品铝塑泡罩包装
(2)重新加工批号:重新加工后批号不变,只在原批号后加一代号以示区别,代号由各厂自定。例如:年-月-日流水号(代号)。
(3)混合批号:年-月-流水号(代号),实例99042/24-26,表示所混合的批号为99年4月第24批至第26批共3批,代号由各厂自定,并由车间填写混合批号登记表。
三、批生产记录及其主要内容
1.批生产记录 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记录。批生产记录能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2.批生产记录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篇第十章第六节产品生产管理文件批生产记录内容。
批生产记录是该批药品生产各工序全过程(包括检验)的完整记录,应根据制剂和原料各自的生产特点设计,也可将有关岗位生产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以及有关材料等汇总组合而成。此记录应具有质量的可追踪性。
四、批生产记录的填写与审核
1.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负责人,岗位工艺员审核并签字。
2.批生产记录由车间技术人员汇总,车间技术主任或车间专职工程师审核签字,跨车间的产品,各车间分别填写,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指定专人汇总审核并签字。成品发放前,厂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批生产记录并签字。
3.填写生产记录应符合文件填写记录有关规定。
4.复核生产记录的注意事项:
(1)必须按每批岗位操作记录串联复核;
(2)必须将记录内容与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对照复核;
(3)上下工序及成品记录中的数量、质量、批号、容器号必须一致、正确;
(4)对生产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并签字;
(5)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作出合理的说明,并作详细记录,经办人,复核人要签字。
五、批生产记录的保存
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归档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第二节 生产过程的技术管理
一、生产准备阶段的技术管理
1.根据生产指令单,准备生产工艺规程、标准操作规程及生产记录文件。
2.各工序领取原辅料、中间产品、包装材料,记录登并办理交接手续。
3.对制剂或原料药成品质量有影响的原辅料,在货源、批号改变时,应先进行小样试制,确证符合要求后填写小样试制合格报告单,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签署后方可投入生产。
4.生产操作开始前,操作人员必须对工艺卫生、设备状况等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有:
(1)检查生产场所卫生是否符合该区域卫生要求;
(2)更换品种及规格前要有“清场合格证”,未取得“清场合格证”不得进行另一个品种或同品种不同规格或不同批号产品进行生产;
(3)设备清洁完好,有“设备清洁状态标志”;
(4)计量器具与称量范围相符,清洁完好,有“计量检定合格证”或“准用证”,并在周检有效期内;
(5)正在检修或停用的设备应挂上“不得使用”的状态标志,检修完毕应由设备员验收合格并清洁干净、符合要求,有设备完好状态标志才允许使用;
(6)衡器、量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校正,对生产上用于测定、测试仪器、仪表,进行必要的调试。
(7)所用各种物料、中间产品应按质量标准核对检验报告单,中间产品有质管员签字的传递单,仔细辨别,盛装容器要桶盖编号一致,并有明显标志。
二、生产过程的技术管理
1.工序关键控制点的监控
(1)投料、计算、称量要有人复核,操作人、复核人均应签名。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后剩余的散装原辅料应及时密封,由操作人在容器上注明启封日期,剩余数量、使用者,复核人签字后,由专人办理退库手续。再次启封使用时,应核对记录,检查外观性状,如发现有异常或性质不稳定的原辅料应再次送检,合格方可使用。
(2)岗位操作需按“生产工艺规程”所定的工艺条件和“标准操作规程”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不准擅自变更操作内容。厂生产技术部门和车间工艺员还须按工艺查证制度定期进行工艺查证,并详细记录,保证工艺规程准确执行。工艺查证内容由企业按各岗位操作规程的要求,检查各工艺参数执行情况、洁净室(区)温度、相对湿度以及定期检查尘埃粒子数“微生物数、质量抽查记录、工艺卫生及生产批记录等。
(3)凡不同产品品种、规格的生产操作不得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不同批号的制剂生产及包装操作在同一操作室内进行时,应采取隔离或其它有效防止污染或混淆的设施。
(4)各工序要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清洁规程”及人净、物净程序。
(5)各工序生产操作衔接要求严格执行生产指令,严格控制规定的生产时间。如有偏差,要按偏差管理程序执行。
(6)有毒、有害、高活性、易燃、易爆等危险岗位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有效地实施防范措施,厂安全员要严格检查、防范。
(7)生产过程各关键工序要严格进行物料平衡,符合规定的范围方可递交下工序继续操作。超出规定范围,要按偏差管理工作程序进行分析调查,采取措施要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有关人员严格控制下实施。
(8)生产过程、中间产品都必须在质量管理部门质管员的严格监控下,各种监控凭证要纳入批记录背面,无质管员签字发放的各种放行凭证,不得继续操作。
2.定置管理及状态标志
(1)设备应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使加工物料按同一方向顺序流动,避免重复往返,且不遗漏任何工序。
(2)设备应划定足够的地面位置放置或在工作台(架)上定位,有定置图或定位划线。定位恰当,使平均占用地面面积或空间优化合理,不拥挤,便于加速物料流动,便于按规定用途操作,并使操作者体能消耗小,一些设备可按移动式或半固定安装,以便于清洗和维修。在同一室内安装多台设备时,要考虑操作的方便和整体布局美观,合理。
(3)固定的管道可按《医药工业设备及管路涂色的规定》喷涂不同的颜色,与设备连接的主要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及流向。管道安装应整齐,有序。
管道及管道颜色:物料管道 大黄、蒸汽管道 鲜红,常水管道 绿色,冷冻水管道 咖啡色,真空管道 白色,压缩空气管道 蓝色,三废排气管道 黑色。洁净室(区)内管道可不涂色,但必须注明内容物及流向,流向以箭头“ ”表示。
(4)各工序、每台设备及各种物料、中间产品都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以防止混淆或差错。
3.包装与贴签管理
(1)对符合工艺规程要求,完成生产全过程并检验合格的产品可下达包装指令。某些产品因检验周期长,需要在检验结果前包装的产品,则允许先包装后按待检寄库的产品规定处理。
(2)包装用标签,必须由车间填写需料送料单,派人到标签库限额领取,领、发料人要签字。
(3)已印刷批号的标签,发剩的和残缺标签或该批号取消时,或车间贴签工序剩余标签应由经手人会同质管部门派人监督销毁,并做好记录,经手人及监销人员审查签字。
(4)车间专职领取人员按厂订标准实样核对品名、规格或批号、数量,并检查印刷质量、做好验收记录并负责保管。标签宜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在车间专柜内,上锁保管,并有册登记。已印批号的标签,按批存放。
(5)产品贴签工序由专人向车间领取标签,车间根据批包装指令限额发放,并填写领用记录。
(6)贴签工序于每批产品包装完毕后填写实用数量。如果使用数+剩余数+残损数与领用数发生差额时,应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
(7)标签不得改作他用或涂改后再用。
4.中间站的管理
(1)中间站存放范围:包括中间产品、待重新加工产品、清洁的周转容器等。除上述范围以外的物品不得存放于中间站。
(2)中间站必须按“中间站清洁规程”进行清洁,并随时保持洁净,不得有散落的物料,地上散落的物料不得回收!进出中间站物品的外包装必须清洁,无浮尘。
(3)进入中间站物品容器外必须具有标签,注明:品名、规格、批号、重量(皮重、毛重、净重)或数量、本批容器数及加工状态、工序名称、操作日期及班次、经手人等。
(4)中间产品在中间站要有明显标志,注明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并按品种、批号码放整齐,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之间要有一定距离。物品包装应加盖。
(5)各中间产品在中间站要有明显状态标记,“红色牌”表示不合格,“绿色牌”表示合格,“黄色牌”表示待验,各种“白色牌”表示待处理(包括待查、待返工、待确认),要求分堆存放,各堆之间有一定距离。
(6)出入中间站必须有递交单,并且填写中间产品进出站台帐。
①进站
a.操作工要将进站的物料填写中间产品递交单(一式二份),写明:品名、规格、批号、重量(数量)、容器数、工序名称、加工状态,递交人、接交人、日期、随同中间产品递交中间站。
b.中间站管理员按递交单逐项核对无误,检查外包装清洁后,在递交单上签字,并填写进出站台帐。双方签字后,由中间站管理员收货,由操作工将中间产品码放到规定位置。
c.递交单由操作工留一份贴于本工序批生产记录背面,中间站管理员留一份贴于台帐背面备查。
②出站
a.中间站中间产品必须以批生产指令及批生产记录规定的品名、规格标准作为验收依据。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员确认合格,发放“合格证”(或流转证)的中间产品,或有车间管理人员与质量管理部门质管员共同签署处理意见的“处理通知单”,并经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中间产品方可发出中间站。
b.发出中间站的中间产品,需由中间站管理员填写递交单,会同“合格证”或“处理通知单”一同按程序a.递交出站。
(8)中间站要挂牌标志中间站存放的中间产品一览表,并在每日下班前清点站内所有中间产品,要求帐、卡、物相符。
(9)中间站的不合格品、待处理品必须标志明显并限期处理(期限由企业自定)。
(10)中间站要上锁管理。管理人员因故离开时,中间站必须上锁方可离开。
(11)质量管理部门管理员要把中间站作为重要监控点之一,对其物料码放,清洁、状态标记、台帐进行严格的监控。
5.备料管理
(1)领料
①车间应按生产指令向仓库限额领用原辅料、包装材料。
②车间材料员或班组收料人应根据质管部发放的合格证、报告单物料的品名、规格、批号(或物料进厂编码)、数量,包装完好才可收料。对某些原辅料或新包装材料需经过小样试制或试用,并核对试制(或试用)合格证方可领用。
③生产用的原辅料应包装严密、标志明显,内外层包装应有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名的凭证。
④确认质量符合要求的原辅料、内包材料,收料人应签收,并填写收料记录。
(2)放置
①车间、小组领用的原辅料、内包材料、外包材料,应按定置管理要求各自放置在车间规定的存放区,按品种、规格、批号或物料进厂编码分别堆放,并有明显的标志。标签要加锁存放。存放区应清洁、干燥、不受污染。
②为避免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外包装上的尘埃和微生物污染操作环境,应在指定地点(即拆包间)除去外包装,对于不能除去外包装的物料应除去表面尘埃,擦抹干净后才能进入洁净区。进入无菌操作区物料需经消毒处理后才可进入,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应按生产工艺要求进行清洁或灭菌并作记录。
(3)使用
①原辅料、包装材料使用前需核对品名、规格、批号、厂名、数量、检验合格报告单,需小样试制、试用的物料还需要试制(试用)合格报告单,符合要求后,方可按批备料,并填写称料记录。称料人、复核人均签名。
②凡必须于车间启封的整装原辅料每次启封使用后,剩余的原辅料应及时严格密封,由操作人在容器上注明启封日期、剩余的原辅料应及时严格密封,由操作人在容器上注明启封日期、剩余数量,使用者签名,加封后退回仓库,并填写退料单,再次启封使用,在核对记录。如发现外观上有变化者应停止使用,对性质不稳定的原辅料需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③印有与标签相同内容包装物,应按标签管理要求处理。
6.待包装中间产品的管理
(1)车间生产的待包装中间产品,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贴上待验证或树立黄色待验牌,写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2)车间及时填写待包装产品请检单,交质管部取样检验。
(3)质管部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报告单送交车间,待包装产品可进入包装工序。
7.待验产品、不合格产品的管理
(1)包装好的产品,应置于车间的中间站或仓库的待验区。由车间向质管部门填交成品请验单,由质管部门取样进行成品检验,确认合格后,签发成品检验报告单,并经质管部对批记录审核合格后签发成品发放单,车间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2)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质管部门发出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的检验报告单,车间立即将不合格品隔离于规定的存放区内,挂上红色不合格产品标志,并标明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生产。然后按下列原则处理:
①由车间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查明不合格的日期、不合格项目及原因,附上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单和原因分析报告,分送各有关部门。
②由生产技术部门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处理意见交质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厂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负责处理部门执行,限期处理,并有详细记录。
(3)凡属正常生产中剔除不合格产品或中间产品,必须标明品名、规格、批号、严格隔离存放,按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4)必须销毁的不合格产品应由仓库或车间填写销毁单,先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再经厂技术负责人批准然后按规定销毁并有监销人,最后作记录。经手人、监销人在记录上签字。
8.模具、筛网、滤器的管理
(1)制剂生产设备所用的模具应建立档案,车间内应设立模具室,由设备员管理,使用前后均应检查模具光洁度,零配件是否齐备,有无缺损,与所生产品种、规格是否配套,若发现问题应追查原因并及时处理。
(2)模具如有磨损,应维修合格方可使用,无维修价值的,办理报废手续,并申请补购备用品。
(3)筛网材质应不与药品接触产生化学作用,可用不锈钢丝,尼龙等材料制成,按生产品种选用不同规格筛网,故每种筛网应当标明规格,专人保管和发放使用。使用前后均应检查筛网完整性,发现破损不准使用,使用期间或使用后发现筛网破损时,应追查原因并对所加工原辅料、中间产品作必要的处理。
(4)用于过滤的过滤器使用前必需检查滤器的完整性,滤器性能和规格必须与工艺要求相适应。不同规格滤器要分别存放,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试验或验证,通过证者方可应用。用于无菌制剂或灭制剂生产的滤器需作灭菌处理。
第三节 物料平衡及偏差处理
建立物料平衡检查标准,掌握生产过程中物料收率变化,进行严格的收率控制,使之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是防止差错和混淆的有效方法之一。
一、物料平衡计算的基本公式
1. 收率计算:
其中:
理论值:为按照所用的原料(包装材料)理论产量(在生产中无任何损失或差错的情况下得出的最大数量)。
实际值:为生产过程中实际产出量。
(2)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有跑料现象,应及时通知车间管理人员及质管部质管员,并详细记录跑料过程及数量,跑料数量也应计入物料平衡之中,加在实际值范围之内。
二、需要计算收率的主要工序
通常可由企业自定,但以下工序通常要计算收率的:
(1)固体制剂:
a混粉、混合 b制粒、和坨 c干燥 d总混 e制丸、压片、胶囊填充 f包衣
g分装 h成品。
(2)液体制剂:
a配制 b过滤 c灌装 d消毒 e灯检 f成品
(3)中药前处理,提取:
a拣选 b加工 d提取 c干燥。
三、物料平衡计算单位
(1)固体制剂进行计算以重量计算
(2)液体制剂
1. 包装以前以体积计算。
2. 包装后用“万支”计算(或重量计算)。
3. 分装过程:
4. 中药前处理,提取
a. 固体以重量计算
b. 液体以体积计算
四、数据处理及物料平衡标准
1. 凡收率在合格范围之内,经质管部门签发“传递证”,可以递交下一工序。
2. 凡收率高于或低于允许范围者,应立即贴上“待查”标志,不递交下工序,并
填写偏差通知单,通知车间管理人员及质管部门质管员“按偏差处理标准工作程序”进行调查,采取处理措施,并详细记录。
(3)物料平衡标准:制剂产品通常可定为理论值的97-101%之间。并可参考企业生产实际水平来制订允许范围的标准。原料药生产可根据生产实际水平统计若干批次的平均值为考核标准。
五、偏差处理程序
建立偏差处理程序的目的是在保证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对偏差作出正确的。
(1)偏差处理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一切偏差。包括:
1. 物料平衡超出收率的合格范围。
2. 生产过程时间控制超出工艺规定范围。
3. 生产过程条件发生偏移、变化。
4. 生产过程中设备突然异常,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5. 产品质量(含量、外观、工序加工)发生偏移。
6. 跑料。
7. 标签实用数、剩数、残损数之和与领用数发生差额。
8. 生产中一切异常。
2.偏差处理原则
确认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符合偏差允许范围之内。
3.偏差处理程序
(1)凡发生偏差时,必须由发放人填写偏差通知单,写明品名、批号、规格、批量、工序、偏差内容、发生的过程及原因、地点,填表人签字、日期。将偏差通知单交给车间管理人员,并通知车间技术主任及质管员。
(2)车间主任及车间管理员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1. 确认不影响产品最终质量情况下继续加工。
2. 确认不影响产品最终质量情况下进行重新加工。
3. 确认不影响产品最终质量情况下采取再回收,或采取补救措施。
4. 确认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应报废或销毁。
(3)车间技术人员将上述处理建议(必要时应验证),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经车间文件主任签字后附于偏差通知单之后,报质管部门,经该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签字(必要时需经厂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一份留质量管理部门,一份送回车间。
(4)车间按批准的建议组织实施。措施实施过程要在车间技术人员和质管部门质管员的控制下进行。并详细记入批记录,同时将偏差报告单及调查报告和处理措施及实施结果等附于批记录之后。
4.相关事宜
若调查发现有可能与本批次前后的批次的产品有关连时,则必须立即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采取措施停止相关批次的放行,直至调查确认与之无关方可放行。
第四节 清 场
一、清场的定义的目的
为了防止混淆和差错事故,各生产工序在生产结束,转换品种、规格或换批号前,应彻底清场及检查作业场所。
二、清场内容及要求
1.地面无积灰,无结垢,门窗,室内照明灯、风管、墙面、开关箱外壳无积尘、室内不得存放与下次生产无关的物品(包括物料、文件和记录)。
2.使用的工具、容器、清洁,无异物 、无遗留物。
3.设备内外无生产遗留的药品,无油垢。
4.非专用设备、管道、容器、工具应按规定拆洗或灭菌处理。
5.凡直接接触药品的设备、管道、工具、容器应每天或每批清洗或清理。同一设备连续加工同一非无菌产品时,其清洗周期可按生产工艺规程及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6.包装工序调换品种时,多余的标签及包装材料应全部按规定处理。
三、清场记录及清场合格证
1.清场应有清场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工序名称、品名、规格、批号、清场日期、清场项目、检查情况、清场人、复核人签字等。包装清场记录一式两份,分别纳入本批批包装记录和下一批批包装记录之内。其余工序清场记录纳入批生产记录。
2.清场结束由车间质量管理员复查合格发给“清场合格证”,清场合格证作为一品种(或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的生产凭证纳入批生产记录中。未取得“清场合格证”不得进行另一个品种或同一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的产品生产。
第十一章 生产管理
生产管理是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及管理标准在生产过程中的具体实施,是药品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关键环节。通过生产管理各项措施的实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经过严格检验和确认符合预定标准,并由经过培训符合上岗标准的人员一丝不苟地按照生产部门下达的生产指令、批生产记录及标准操作程序中规定的各种指令来从事药品生产,确保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安全有效。
第一节 批及批号
一、批的定义
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并在同一边疆生产周期中生产出来的一定数量的药品为一批。
1.大、小容量注射剂以同一配液罐一次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注)。
2.粉针剂以同一批原料药在同一边疆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3.冻干粉针剂以同一批药液使用同一台冻干设备在同一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4.固体、半固体制剂在成型或分装前使用同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量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5.中药固体制剂在成型或分装前使用同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量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如采用分次混合,经验证,在规定限度内所生产一定数量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6.液体制剂、膏滋、浸膏及流浸膏等以灌封(装)前经同一台混合设备最后一次混合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7.连续生产的原料药,在一定时间间隔内生产的在规定限度内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8.间歇生产的原料药,可由一定数量的产品经最后混合所得的在规定限度内的均质产品为一批。混合前的产品必须按同一工艺生产并符合质量标准,且有可追踪的记录。
9.对生物制品生产应按照《中国生物制品规程》中的“生物制品的分批规程”分批和编制批号。
注:成品的无菌检查必须按灭菌柜次取样检验。
二、批号的定义和编制方法
1.批号定义: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药品的生产历史。
2.每批的药品均应编制生产批号。
3.编制方法:
(1)正常批号:年-月流水号,实例990721批,即1999年7月第21批。
或采用:年-月-日流水号,实例9905112批,即1999年5月11日第2次配制。
或采用一组数字,拉丁化字母与一组数字联合使用,实例:9931,即99年第31批,BX9936,9936,B代表车间,X代表剂型即,B车间X剂型99年第36批。
第十二章 质量管理
1. 质量保证
1. 定义 质量保证是以产品质量为对象,开展直接形成产品质量的职能等活动,向用
户提供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
2. 目的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所生产的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的安全性,有效
性和均一性。质量保证的目的在于防止事故,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尽一切可能将药品缺陷及差错消灭在制造完成之前,从质量保证角度对生产的各个方面全面监控并贯彻始终,从而确保企业能长期稳定的生产出合格的药品。
3. 内容
1. 质量标准的制订
制订和修订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由质管部门会同生产技术部门等有关部门草拟,经总工程师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企业领导人批准,签章后下达,自生效日期起执行。一般每三至五年由质管部门组织复审或修订,若在执行过程中确实需要修订时可随时向质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查批准,便可进行修订。
2. 质量标准的内容
(参看本篇第十章第七节)
3. 物料的监控
(1)药品生产用的材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应制订管理制度。仓库应由专人按本篇第七章物料管理内容进行进厂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包括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的验收、保管、请检、发放和退料处理,不合格品不得发放使用,应作退货或监督销毁等处理。进口原料应有口岸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单。
(2)车间应由专人按批生产指令单,批包装指令单内容负责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领取、验收和使用。
4、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
1. 质量监控人员由质量管理部门授权人担任。
(2)质量监控依据是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生产工艺规程,标准操作程序和生产卫生管理规程等。
(3)监控主要内容:a生产指令与现场生产一致。b物料外观、标志、放置,c称量复核(抽查)。d批号管理。e质量监控点的检查和文件执行情况。f物料平衡。g加工时间控制符合工艺规定。h生产卫生(个人,环境,设备,工房,工艺卫生)。i计量器具的校正,核对合格证。j状态标记正确。k水质监控(取样点,时间间隔)。l生产条件(温湿度、静压差,真空度,压缩空气等)。m重新加工。n偏差分析。o清场检查。
5. 审批权限
(1)根据检验结果决定物料和中间产品的使用,对不合格的物料不准使用,不合格中间产品不准流入下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准出厂;
(2)审核成品发放前批生产记录,决定成品发放;
(3)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6、物料质量稳定性评价
根据留样观察和预测物料稳定性的试验结果,评价物料的贮存期,为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
第二节 质量检验
1. 前言
药品的质量分析与测试是质量管理部门对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环境、空气洁净度、水质等监控的重要手段,是生产的眼睛。快速准确地提供检测结果,能为质量管理部门的现场监控提供支持数据。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药品检验与测试须执行批准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检测场所、仪器、设备和设施的要求
应与所生产药品的生产规模、品种和检验要求相适应,一般检验场所有化学分析检验室,配备与生产检验相适应若干实验室如分析天平室、精密仪器室、热工室、毒气柜、无菌检查室、微生物限度检定室、标准溶液标化室、留样观察室、办公室、贮藏室及更衣室等。检测设备应能与所生产品种相适应并配备洁净室监测设施。企业根据生产品种的需要,设置中药标本室,生物检定和放射性同位素检定等实验室。
三、取样管理
1、取样办法:
(1)对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包装材料都应分别制订取样办法。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容器,取样的部位,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容器的清洗、保管,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或有毒物料在取样时的特殊要求等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原料可在仓储区原料取样间取样,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如不在取样室取样,取样时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1. 取样件数:一般原辅料总件数n≤3时,每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量为≥
;n≥300时,取样量为 。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特殊要求原料等按具体情况另
行规定。中药材取样件数≤5时,逐件取样,<100件时,取样5件,100��1000件时按5%取样,超过1000件时,超过部分按1%取样,贵细药材,逐件取样。
包装材料取样:按GB2828规定。
(3)取样时填写取样记录,内容有取样日期、品种、物料编号、规格、批号、进厂编号、来源、包装,必要的取样说明、取样人签名等。
(4)物体超过规定储存期时,要重新取样检验。
(5)已取样的物料,贴上取样证。
2、取样数量:每个取样量一般应按全检所需数量1�3倍。特殊情况另订。
四、检品的测试方法
1、物料(包括工艺用水)、中间产品、成品及副产品的检验操作规程由各级检验室根据质量标准组织编制,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签章后,自生效日期起执行。
2、检验操作规程一般三至五年复审、修订一次。审查、批准和执行办法与制订时相同。在执行时如确实需要修改时,审查、批准和执行办法与制订时相同。
3、检验操作规程内容:检品名称(中、外文名)、代号、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性状、鉴别、检验项目与限度和检验操作方法等。检验操作方法必须规定检验使用试剂、设备和仪器、操作原理及方法、计算公式和允许误差等。
4、滴定溶液、标准溶液、指示剂及酸碱度、内毒素、生物效价等单项检验操作方法及培养基制备等可参照药典有关规定,编入检验操作规程附录。
五、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书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做好检验记录,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单。
1. 检验原始记录为检验所得数据的记录及运算等原始记录资料。
2、检验结果由检验人签字,专业技术负责人复核。检验报告单由质管部门或检验室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建立检验台帐。
3、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须按批号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至少保存三年。
六、检验室的管理
1、仪器、仪表、小容量玻璃仪器的管理。
(1)生产和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小容量玻璃仪器等须专人负责校验或按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仪器、仪表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2)计量仪器仪表、计量用玻璃器具应建立台帐,注明检定或送检日期,合格证有效日期等,仪器仪表应按规定定期复检。
2. 滴定液、标准液、标准品、对照品和检定菌的管理。
1. 质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滴定液、标准液、标准品、对照品和检定菌的管理。
(2)滴定液应制订标化允许误差及有效期。标准溶液应制订使用期。滴定液的标签应有品名、标准溶液的浓度、标化时温度、日期、标化人及复核人签名及使用期限。滴定液和标准溶液由质管部门指定专人配制,专人复核,专人分发并定期复标。领用滴定液、标准溶液要作好登记。
(3)标准品及对照品由质管部门专人加锁保管并统一申领和发放,并做好记录。
(4)检定菌由质管部门建立收发制度。使用部门定期进行传代纯化,做好遗传谱,并作记录。
七、实验动物管理
1、饲养动物人员应配备专用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参观人员必须按规定更衣更鞋。
2、必须从经认可的实验动物饲养单位购买动物。新购入实验动物必须经检疫合格,才能进入饲养室。
3、实验动物的饲养、实验、清洗、消毒、废弃物、饲料各室应分开。饲育与实验室要分开,并有与动物饲育室分开的工作人员办公室(或休息室)、更衣室及沐浴间。
4、饲养室周围环境无直接污染源,有防止老鼠、害虫进入室内的装置。室内应整洁,地面无积水,室内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排污设备条件完善,符合环保要求。
6. 饲育器具采用无污染材质,饮水器具及笼具应能灭菌消毒,饮用水应符合卫生标准。
7. 实验动物应有记录台帐。
8. 制定和执行有关实验动物管理制度,有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9. 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各项记录。
八、留样观察
1、中心检验室应设立留样观察室,建立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留样观察制度,明确规定留样品种、批数、数量、观察项目,观察期限,留样时间等,指定专人进行留样考察,建立留样台帐(有品名、规程、批号、数量、检测项目、数据、日期、结论等)留样样品保存到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的药品保存三年。
2、设置的留样观察室应能满足留样要求的场地,室内有足够的样品存放设施,有温湿度测试装置和记录。贮藏条件应与产品规定相适应。
3、留样观察结果应有记录,定期书面总结。产品留样期间,出现异常质量变化,应填写留样样品质量变化通知单呈送质管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呈报有关部门。
4、产品一般应按批号留样,留样数量为全检量的三倍,产品留样宜用原包装。
九、稳定性试验
1、质管部门应开展对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的有计划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来确定物料储存期,为制定药品有效期提供依据。
2、稳定性试验内容:
1. 加速破坏试验,预测样品的效期。
2. 样品在规定保存条件下观察若干年限的检测结果。
第三节 综合质量管理
一、质量管理的对象和目的
质量管理是以确定和达到药品质量所必须的全部职能和活动作为对象进行管理。其目的在于防止事故,尽一切可能将差错消灭在制造完成以前,以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二、制定质量管理及检验人员职责
1、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2. 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按照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
3、质量管理部门设专职质管员,车间、供应、销售、仓库、生产班组设专职(或兼职)质管员。按分工各自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三、药品申请审批文件及批准文件
1、药品申请文件由产品开发部门草拟申报,但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会签后上报。
2、药品申请和审批文件原件应作为产品质量管理文件归档,质量管理部门可有批件复印件,作为药品品种质量标准的依据。
四、质量信息与质量分析
1、建立质量统计报告制度,按月、季、上半年及年终统计,有综合质量分析报告。
2、建立厂、车间、工序三级质量分析制度,按月、季度、年度作厂级、车间产品专题质量分析会议,或按产品不同情况作专题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供改进建议。
3、收集国内外同品种产品质量对比信息,以供提高产品质量作参考。
4、建立有关的质量台帐,包括:原辅料检验、包装材料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退货、不合格品、用户反映及品种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等台帐。
5. 产品质量档案
凡正式生产的产品(包括试产品种在内)都应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其内容参看本篇第十章第七节第十点。
六、质量事故及其报告
1、中间产品、成品不符合法定或企业内控规格标准;原料或产品等因保管不善,包装不良而变质的为质量事故。
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1. 因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报废者;
2. 产品在有效期或使用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者;
(3)在库产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霉烂变质、污染、破损等不能再供药用者;
(4)产品发生混药,严重异物混入或其他质量低劣,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5)因质量问题,单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6)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退货、索赔或造成事故,影响较坏者。
一般质量事故:不属上述情况者为一般事故。
企业应制定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查明事故类型、性质、采取补救措施损失价值、现场检查情况、有关责任人等。由事故发生部门与质量管理部门联合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议,对质量事故发生原因及有关情况作综合分析研究和作技术鉴定,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报厂长审批。重大质量事故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时可先口头或电话报告,随后补送书面报告材料。
七、用户访问与用户来电、来信、来访
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用户访问,指定专人负责。密切与医疗单位和药品经销单位联系,了解他们对企业产品的质量意见及有关情况,作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改进服务质量的信息依据。对用户来电、来信或来访要热情接待,作好记录。涉及产品质量重大事件必须及时向厂领导报告并作调查研究,依章处理。
八、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1、企业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由厂办公室或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工作制度,授权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能及时对每一件用户意见进行评价,负责对用户投诉及不良反应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对用户质量投诉材料及调查结果应有详细记录资料并归档,对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用户投诉处理负责人每年要将年度用户投诉、产品退货和用户专访活动的记录、资料作书面总结分析,报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连同原始材料及总结分析报告,分类归档保存。
3、建立用户投诉和不良反应登记处理表,要分类登记编号,建立台帐,按月季、年度作检查,总结处理。
第四节 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评估
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购入的物料的质量符合工艺要求,确保不会因物料质量变化而导致质量事故,制药企业应对主要原辅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厂家以及有合同生产协议的厂家进行质量体系评估,与经过质量审计,评估合格的供应厂商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
二、质量体系评估内容
1、医药原料药生产单位必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该物料生产批准文号。
2、直接接触药物的药用包装材料生产单位,必需领有药包材料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的药包材注册证,印刷包装材料厂家需领有特种印刷许可证或包装装潢印刷许可证。
3、医药原料药经销单位,必须领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4、对物料供应厂商的质量审计内容包括:对产品(或供应商品)的质量,生产过程或商品经营过程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厂房或经销单位经营场所,设备及设施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与预期质量管理要求相一致的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对物料供应厂商选择程序
1、选择市场信誉好,物料质量稳定,能按合同及时交货,价格合理,运输成本较低,企业证照齐全,质管工作健全的单位可由供应部门推荐候选名单,供评估工作小组初审。
2、已获得GSP或GMP认证企业优先考虑列入候选名单。
四、评估程序
1、建立评估工作小组,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生产、供应等部门派人参加,由厂主管质量领导当组长统筹评估工作。
2、评估工作小组寻供应厂商候选名单的材料逐个进行审核。
3、对候选厂商所供应的物料进行取样检验,应符合法定标准及企业内控标准。对某些物料必要时需进行小样试验和对度制品稳定性作考察。
4、由评估小组派人到物料供应厂商现场考查,现场考查小组必须有质管部门人员参加,对现场考查和取样检查结束后应有综合分析意见的书面报告。
5、评估工作小组根据材料审核及现场评估,综合分析意见,选出初步名单,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确认,交供应部门执行采购,并由质管部门进行监督。
6、每年进行评估和复评工作,对评估或复评发现问题应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包括督促改进、淘汰或重新审核。
5. 自检
一、概述
药品生产企业为保证生产和质量符合各项规定要求,通过企业内部的质量审计,也就是通过企业的自检,对本企业人员、厂房、设备、文件、生产、质量控制、药品销售,用户投诉和产品收回的处理等项目定期进行检查,以证实本企业能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组织生产和进行质量管理,评价药品生产的全过程,发现缺陷,纠正偏差,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二、要求
1、企业应成立GMP自检小组,由企业主管领导和负责实施GMP的生产与质量管理人员参加。
2、制定自检规程和工作程序。
3、通常每年进行一次自检的全项检查,亦可根据具体情况另作规定。
4、自检情况应详细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写出自检结果对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的条文和《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内容作出评价及结论,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报告应归档保存。
第十三章 产品销售与收回
销售管理是指成品从验收入库至发出销售的全过程管理,也包括收回产品从入库到发至有关部门的仓贮过程的管理。
销售管理的核心是采取一切措施,保证能追查每批产品的出厂情况,保证全部产品在必要时及时收回。
1. 成品入库及发运
1. 成品入库
1、产品入库必备条件:产品经包装、质量管理部门检验符合企业内控标准、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发放销售的产品。
2. 入库验收内容
(1)验收“入库单”、“检验报告单”、“成品发放单”,遂项核对“三单”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规格、批号是否相符,与入库产品是否相符,字迹是否清楚无误,是否签字盖印齐全。
(2)检查产品外包装
①外包装上应醒目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规格、批号等,每件外包装上应贴有“产品合格证”。
②逐件检查产品包装箱上及“产品合格证”上的品名、规格、批号、包装规格是否与入库单相符无误,不得有错写、漏写或字迹不清,不得混入其他品种、其他规格或其他批号的产品。
③逐件检查外包装是否清洁、完好、无破损。
1. 清点数量,是否与入库单相符。
3、成品入库手续包括:验收、堆迭、挂上绿色合格标志、填写货位卡、登记成品库账册、在入库单上签字、填写入库验收记录等。
4、入库验收记录
(1)“入库验收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批号、包装规格、数量、“三单”情况、产品外包装情况、验收人、日期、有效期等。
(2)入库验收记录、检验报告单、成品发放单、入库存单等整理归档保存。
5、拒收
1. 入库验收项目中其中有一项不符者,应拒收。
2. 填写“入库拒收单”一式三份,分别交库房,质量管理部门、生产部门。
1. 贮存养护
(一)贮存分类
(1)按剂型分类:如片剂、口服液、丸剂等。
(2)以用药方式分类:如外用药、内服药。
(3)以贮存方式分类:如低温冷藏药品、特殊管理药品、贵细(贵重)药品。
(4)以合格与否分类、分合格品、不合格品、退回产品、待验品等。
(二)色标管理
在库药品要实行色标管理,货堆前要有醒目的状态标记。合格品存放在合格品区库(内),挂绿色标志,准予出库销售。不合格品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区)内,挂红色标志,不准销售。侍验品存放在待验区(库)内,挂黄色标志,不准销售。退回产品存放在退货区内,挂黄色标志,不准销售。
(三)储存方法
1. 依照产品标签上规定的贮存条件分别贮存于冷库(柜),阴凉库及普通库中。
(2)同一仓库内,产品按剂型分区码放。外用药与内服药分开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品种(如挥发油类、外用贴膏)与其他药品严格分开。
1. 毒、麻、精、贵重药品应专库(柜)存放,双人双锁,专帐管理。
2. 产品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垛码放。
3. 产品不得直接码放在地上,其堆垛要求同物料的堆垛要求。
(6)产品要码放整齐,宜采用星位码放,品名朝外,不可倒置、色标及货位卡宜规定挂放位置,如规定在货堆的左上角或右上角等。合箱的产品应置货堆外层规定位置。
7. 应定期翻码倒堆,防止包装箱变形。
4、货位卡管理
1. 每一批号设一个货位卡。
(2)已入库的产品前挂上货位卡,在发货的同时,随手填写货位卡; 做到日清月结,账、卡物相符。
5、产品养护
1. 有关产品的养护设施和养护措施可参考物料管理的有关内容。
(2)产品的循环质量检查:一般品种每季检查一次,效期药品、易变品种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3)循环质量检查的内容:
1. 色标是否明显,有无错漏。
2. 码放是否正确,是否需翻码倒堆。
3. 清点数量,是否账卡物相符。
4. 检查产品外包装情况;检查包装有无虫蛀、鼠咬迹象,有无破损,有无水迹,霉斑等。
⑤检查产品外观性状,如:液体药品有无变色变浑,产生沉淀,注射液有无澄明度变化,颗粒剂是否受潮,片剂有无产生色斑、糖衣有无开裂、变色等。
⑥检查产品的有效期、使用期或厂方负责期。
(4)发现问题的处理措施
1. 若发现色标或码放的问题,及时纠正。
2. 若发现账物卡不符,要及时寻找原因,必要时要报告主管领导。
③若发现外包装的问题或外观性状变化的情况,应申请复验,货堆前挂黄色标志,不能出库销售;收到复验检验报告单后,换上相应标志。若检验结果为符合规定的,挂绿色标志,继续销售;若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则移入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志,不得销售;账目上由成品库账转入不合格品账内,并且及时处理。
6、效期药管理
1. 效期药指规定有效期或使用期的药品。
2. 效期药在入库验收时在“验收记录”中填写效期;临近失效期者不得入库。
(3)宜在仓库醒目位置设“效期药品一览表”,标明效期药的品名,规格,批号,失效时间、数量、货位等。
1. 在效期药品货位前或绿色标志上标上效期药品标志及失效期。
(5)应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出货,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发货,应移入不合格品区,按不合格品处理。
(6)在有效期限、使用期限截止前一年,应按月填报效期药品催销表,一式三份一份自留,一份交销售部门,一份交企业主管领导。
1. 出库验发
1. 制定有出库验发的规程,严格执行填写批销售记录和质量核对等验发制度。
2. 药品出库要遵守“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易变先出”的原则。
3. 毒、麻、精、贵重药品出库要双人复核。
4. 出库验发程序
(1)审核销售部门的提货单,核对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收货单位、收货地点、开票人员签名,注意判断提货单的真伪,必要时通过电话、传真或电脑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准予提货。
(2)根据提货单所需的品种、规格、包装规格及数量,在合格品区找出应发送品种的批号及货位。
1. 清点库存产品情况,填写货位卡。
(4)发货人与发运人(或提货人)同时逐件清点产品,核对提货单上的品名、规格、包装规格、数量、批号,并检查包装有无破损、污染,是否捆扎牢固、严密。
1. 填写销售记录及账册,做到账、货卡相符。
1. 发运
1、发运药品应按照“及时、准确、安全、经济”的原则,选择最快、最好、最省的运输办法,压缩待运期。
2、填制运输单据时应字迹清楚,项目齐全,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到达地点、收货单位及包装质量情况,若发现包装破损、污染或影响运输安全时,应拒发。
2. 发运药品应单货相符,单货同行;若单不能随货同行,则应邮寄给收货单位。
3. 定期检查发运情况和待运商品情况,防止漏运、漏托,应保持单据完备。
5、特殊药品的发运应分别遵守国家的各有关特殊药品的管理办法,采用集装箱或快件运输,尽可能直达运输。
1. 销售记录管理
一、销售记录管理目的
根据销售记录能追查每批药品的售出情况,必要时应能及时全部追回。
1. 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
1、产品名称、剂型、编号
2、规格、批号
3、包装规格、数量
4、收货单位、收货地址
5、发货人、发货日期
6、检验报告单号、合同单号
7、运输方式或发货方式
2. 销售记录的保存
1、专人、专柜保管,防止遗失。
2、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或使用期后一年;若未规定效期的,保存三年。
四、销售记录的查阅
1、销售记录的保存方法应便于查阅。
2、销售记录不可随便查阅,制度中应规定查阅人的资格,并且是因工作需要查阅的。
3、查阅人应办理查阅登记,阅后归还并在查阅登记表上签字。
4、“查阅登记表”应与销售记录一起保管。
五、销售记录的销毁
每年由销售记录保存人列出超保存期的销售记录明细表,报经营部门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时应有监销,双人于销毁记录表上签字。
六、客户档案
1、销售的客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药品经营企业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二证一照”,即《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换证的经营企业,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医疗单位必须是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2、客户档案的内容至少包括:
企业编号、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帐号、证照编号、证照效期、法人代表、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济体制、每年经营业绩、重点经营品种、付款情况、退货情况、信誉度等级等等。
五、逐步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销售全过程的管理,所有销售管理方面的记录都可贮存于电子计算机内,但要注意保密和防止数据丢失。
第三节 产品退货及收回
一、产品退货
1、产品退货分为质量原因和非质量原因退货。
2、产品退货原则
(1)产品一经售出,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退货。
(2)非质量原因的退货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销售人员无权批准退货,销售部门负责人无权批准自己经手销售产品的退货,超过一定数额的退货应由主管销售的企业领导人审批,数额较大的应由企业领导人审批。
(3)非质量原因退货还应遵循下列原则:
1. 超过厂方负责期的药品不予退货。
2. 零箱不予退货。
3. 间接客户不予退货。
(4)产品质量原因的退货遵循下列不予退货的原则:
1. 由于客户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变化。
2. 退回的产品无法清点接收的。
3. 混有假药的退货。
二、产品收回
1、企业已经发现或有证据表明市场销售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时,就迅速采取退货或换货的措施,收回已售出的产品。
2、根据收回产品的时限,收回产品可分为一般情况产品收回和紧急情况产品收回。
3、药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能危及或伤害患者身体健康的药品,采用一般情况产品收回方式。药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能严重危及或伤害患者身体健康的药品,采用紧急情况产品收回方式。
4、一般情况产品收回程序
(1)由企业主管质量领导指定一人负责产品收回工作,此人须独立于销售部门之外,负责产品收回及协调工作。
(2)收回工作负责人接到产品收回决定后,迅速调阅销售记录,制定收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收回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或传真)、联系人,收回产品数量、收回方式、时限、收回原因等。
(3)把收回计划通知销售部门及有关人员,立即实施收回计划。
(4)执行人员(部门)定期报告收回工作情况及异常情况,统计收回差额及收回率等。
(5)收回的产品进成品仓时,启用“退回产品接收工作程序”。
(6)做好产品收回的各项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收回单位、地址、电话、传真,收回原因、日期,处理意见等。
5、紧急情况产品收回程序
(1)经批准、决定进行产品紧急收回。
(2)成立由企业主管质量领导,质量管理部门及经营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紧急收回领导小组,负责紧急收回全过程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处理。
(3)成立由经营部门为主,质量管理部门和仓储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产品紧急收回工作。
(4)紧急收回决定下达后要在24小时内准备如下资料:
1. 产品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数量。
2. 产品批销售记录。
③产品停止使用说明或停止销售说明,内容包括:紧急回收原因,可能造成的医疗后果,建议采取的补救措施或预防措施,立即停止销售、使用的通知。
(5)把收回产品的资料及停止销售使用的说明和通知等资料呈报不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销售部门以最快的手段和途径通知销售记录中该批的收货单位,把收回产品的资料及停止销售使用的说明和通知等发至收货单位。
(7)收货单位接到通知后,转发至各销售单位,直至该批产品售往的药品批发企业、医院、药店,甚至个人为止。
(8)在颁发及转发通知的同时收回产品,注意收回率、收回数量与规定的差额。
(9)在紧急收回过程中,工作小组应定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收回工作进展情况,应24小时留有值班人员,处理随时可能发生的情况。
(10)收回的产品运到厂成品库时,启用“退回产品接收工作程序”。
(11)紧急收回的每一阶段,每一参预人员均应详细记录所采取的措施和时间等,收回工作结束后要整理分析并归档,存入产品质量档案中。
(12)领导小组根据收回情况决定是否紧急收回工作结束,若可以结束,应以书面形式宣布并通知有关部门。
5、因质量原因的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制剂,应分析是否会涉及其他批号,若可能会涉及其他批号时,所涉及批号的产品应同时收回和退货处理。
三、退回产品的接收与处理
1、退回产品指销售至市场的产品,由于各种原因(如:退货或收回)退回企业的产品。
2、退回产品接收工作程序:
(1)到库:退回产品到库,置收货区。
(2)预接收:
1. 仓库验收员,经营部门经办人,质管部门质管员三方到场进行预接收。
②以退货凭单、“退货通知单”或“收回产品通知单”核对退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
③检查“退货通知单”或“收回产品通知单”是否按规定经过审批,批准人是否已签字。
④检查退回产品是否符合产品退货原则。
⑤目检外包装的完整性和封口的严密性。
⑥置退回产品到退货区,明显标志。
(3)核查
1. 质管部质管员查阅销售记录,观察留样情况,了解该批产品的质量情况。
2. 财务部的查阅退回产品的发货发票,了解退回产品的收款情况。
3. 质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字。
4. 主管销售领导审批。
5. 核查结果通知销售部门,质管部门,仓库及财务部门。
(4)正式接受
1. 由仓管员填写“退货区产品登记表”中“接收日期”和“接收人”项目并请检。
2. 销售部门给客户退款和换货。
3. 财务部门作帐目上处理。
(5)拒收
①预接收与核查各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要求则可拒收。
②拒收的退回产品移至不合格品区,按不合格品处理。
③由销售部通知客户确认。
④由销售部门通知质管部门、财务部门。
3、退回产品的处理
(1)非质量原因退回的产品,经检验确认内在质量符合质量标准的,而且外包装完整无损、无污染;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把退回产品入库,可再销售。
(2)非质量原因退回的产品,经检验确认内在质量符合质量标准的,但外包装陈旧或捆扎不严等,不透宜于市场销售的;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进行更换包装处理。由生产部门负责更换包装,但一定要沿用原来批号,在原批号后加上符号或数字,以示与原批号区别。更换包装后,经质管部门检验,发检验报告单及产品发放单,才可办理入库,入库后产品方可再销售。
(3)因质量原因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制剂,应在质管部门监督下销毁,做好销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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